【大紀元2024年05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夏雨綜合報導)週三(5月8日),香港一家上訴法院宣布禁止廣為流傳的《願榮光歸香港》歌曲,這是港府的請求。這一裁決推翻先前法院的判決,並加深人們對香港自由受到進一步侵蝕的擔憂。美國國務院對香港法院的裁決予以譴責。
這是自1997年英國將香港交還給中共統治以來,香港首次禁止歌曲。2019年,香港爆發大規模反送中抗議活動,抗議者經常演唱這首《願榮光歸香港》。
美聯社報導,批評者表示,自2019年反送中抗議活動後北京對香港發起鎮壓以來,禁止播放或發行這首歌進一步限制了言論自由。他們還警告說,這項禁令可能會擾亂科技巨頭的運營,並損害該香港作為商業中心的吸引力。
美國務院:對香港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Matthew Miller)表示,美國對香港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保護受到侵蝕表示嚴重關切。他在華盛頓DC表示:「禁止這首歌的決定,是對這座城市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這座城市此前曾以擁有獨立司法機構以保護信息、思想和商品自由交流而自豪。」
該禁令包括,禁止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印刷、出版、銷售、分發、傳播、展示或複製這首歌曲,不遵守法院命令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並可能被處以罰款或監禁。
香港上訴法庭廳長潘兆初(Jeremy Poon)裁決後說:「我們接受行政部門的評估,即僅靠起訴顯然不足以解決嚴重的刑事問題,迫切需要頒布禁令。」
港媒曾報導,港府此前曾逮捕過一些在公共場合演奏這首歌的居民,罪名包括未經許可在公共場合演奏樂器等。
美聯社報導,美國喬治城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Eric Lai)表示,儘管在其它司法管轄區,司法部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尊重行政部門的情況很常見,但香港法院未能平衡對公民基本權利(包括言論自由)的保護。
「令人失望的是,它(香港法院)同意利用民事訴訟來幫助實施國家安全法。」他說。
大赦國際:違反國際人權法
人權組織大赦國際表示,該禁令是對言論自由的「毫無意義的攻擊」,違反國際人權法。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主任薩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在該組織網站發布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香港政府禁止歌曲的行動既荒謬又危險。禁止《願榮光歸香港》不僅是對香港人言論自由的無謂攻擊,還違反了國際人權法。」
「在去年下級法院敗訴後,今天港府上訴勝利,這是一個令人擔憂的跡象,表明當局越來越不願意尊重人權和履行其義務。」
「唱抗議歌曲永遠不應該是犯罪,也不應該像港府聲稱的那樣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香港當局必須停止一切以『國家安全』名義扼殺人權的企圖。」她說。
人權組織呼籲全球科技公司抵制港府禁令
截至週三下午3點左右,《願榮光歸香港》仍在Spotify和Apple Music上以英語和粵語播放。在YouTube上搜索這首歌也顯示了多個視頻和演繹版本。
谷歌在給美聯社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正在「審查法院判決」。Spotify和蘋果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2022年,谷歌頂住壓力,拒絕港府下架這首歌的要求。隨後,港府向香港法院提起訴訟。2023年7月,下級法院拒絕港府最初的要求,人們普遍認為,這一事態發展對抗議活動後試圖鎮壓持不同政見者的香港官員來說是一次挫折。
彭博社報導,洛伊研究所(Lowy Institute)項目主任、前澳大利亞駐香港和澳門外交官瑞安·尼拉姆(Ryan Neelam)表示,「如果外國科技巨頭確實遵守規定,將進一步產生更廣泛寒蟬效應。」
谷歌等科技巨頭的任何刪除都將開創先例,並引發人們對中共全面審查控制正在蔓延到香港的擔憂。與中國大陸不同,香港目前並未封殺外國社交媒體平台或搜索引擎。
彭博社報導,人權組織Article 19稱該禁令是香港「擁抱數字鎮壓」的一個例子,並呼籲全球科技公司抵制該禁令。該組織亞洲數字項目經理邁克爾·卡斯特(Michael Caster)表示:「考慮到這些公司大多數都在美國,國會應要求其高管就此類紅線提供證詞。」
美國駐香港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週四在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舉行的在線活動上表示:「香港當局已經踏上試圖審查互聯網上某些內容的滑坡。」「這引出一個問題,這(審查)將在哪裡結束?這個空間的界限在哪裡?」
北京於2020年實施一項全面的國家安全法,該法律被用來逮捕香港許多主要民主活動人士,從而倍受國際社會批評。2024年3月,港府頒布一項本土安全法,加深了人們對香港公民自由將進一步受到限制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