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薛明珠綜合報導)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最近恢复了19世纪的堕胎禁令。加州州長紐森隨後提案,允許亞利桑那州的醫生,在加州為亞利桑那州的妊婦提供墮胎服務。
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的堕胎禁令,禁止在整個懷孕期間墮胎,並對實施墮胎的人處以最高五年的監禁,除非墮胎是為了挽救婦女的生命。
4月24日(週三),紐森與加州婦女核心小組共同宣布SB 233提案。該提案於5月13日在加州眾議院通過,目前已進入加州參議院審議。
該提案由州參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和加州眾議員阿古亞-庫里(Cecilia Aguiar-Curry)共同提出,並獲得加州醫療委員會的支持。
雖然,亞利桑那州最高法院4月9日(週二)恢復墮胎禁令。但是,亞利桑那州眾議院4月24日,以32票對28票同意廢除這項法律。隨後,該州參議院5月1日,以16票對14票,通過廢除墮胎禁令。5月2日,該州州長凱蒂·霍布斯(Kati Hobbs)簽署了廢除墮胎禁令的法案。但因爲廢除堕胎禁令的法律,在立法會議結束的90天後才能生效,預計該法案將在今年6月或7月生效。
斯金納希望SB 233提案能儘快生效,目前該法案仍需兩院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而紐森表示參議院通過後,將立即簽署成法。
SB 233內容如下:截至2024年11月30日,持亞利桑那州行醫許可,且符合特定資格的醫生,可在加州行醫,為亞利桑那州居民提供墮胎及相關服務。這些醫生需向加州醫學委員會或整骨醫學委員會(如適用)申請註冊。
加州家庭委员会(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副主席,格雷格·伯特(Greg Burt)在其委員會網站上發文表示:「加州立法者不斷設法殺害無辜的胎兒,這是一種恥辱。」「加州的代表不應將懷孕視為需要墮胎『治療』的疾病,而應創造一種文化,支持和鼓勵意外懷孕的弱勢婦女生育。但是相反,他們推動這項墮胎提案,讓墮胎成為亞利桑那州婦女最簡單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