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0日訊】(記者Stephen Katte報導/張純之編譯)加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於2020年發布的一項禁令,即禁止水務公司在乾旱時期實行節水措施期間向客戶收取附加費,理由是該禁令在通知時不夠明確。
為了鼓勵節約用水並降低銷售更多水的經濟誘因,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於2008年授權水務公司在面臨因節水導致的收入不足時,可向客戶收取附加費。
五家受影響的水務公司表示,公用事業委員會2020年在未適當通知的情況下,取消了這些稱為「脫鉤機制」或「利潤調整機制」的額外費用。
然而, 公共事業委員會 辯稱,水公司在整個過程中告知。委員會還聲稱,在雨水充沛的年份或經濟衰退期間,脫鉤機制可能會被濫用,因為這些時期顧客對園藝用水的需求會減少,人們也會節約用水。
委員會認為,脫鉤機制減少了控制成本的動力,並將風險從水公司轉嫁給顧客。
然而,公用事業委員會反駁稱,水務公司在整個過程中已得到充分通知。該委員會還指出,脫鉤機制可能被濫用,比如在雨水充足的年份,客戶對園藝用水的需求減少,在經濟衰退期間,人們也會節約用水。
公用事業委員會認為,脫鉤機制減少了控制成本的動力,並將風險從水務公司轉嫁給客戶。
7月8日的法院意見書由法官萊昂德拉·克魯格(Leondra R. Kruger)代表首席法官帕特里夏·格雷羅(Patricia Guerrero)和其他法官撰寫,眾位法官一致認為,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未提供足夠的通知。
克魯格指出,委員會未能清晰告知受影響的水公司附加費即將取消。她表示:「我們關注的不是決策的內容,而是做出決策的過程。問題在於委員會是否充分通知了脫鉤機制將被取消,這是訴訟中要考慮的問題之一。」
「我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我們進一步認為,委員會未能提供充分通知,因此我們必須撤銷該命令。」克魯格表示,公共事業委員會主張,一份範圍界定備忘錄已清楚告知水務公司附加費將被取消,但法官們對此「無法信服」。
《大紀元時報》已就法院決定向公共事業委員會尋求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