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提案擬改革洛縣政府結構 選民意見分歧

【2024年11月09日訊】(記者張純之綜合報導)週五(11月8日),洛杉磯縣一項縣政府改革公投案——G提案的命運仍不明朗。G提案旨在徹底改革洛縣政府結構,包括擴大監事會(從5席增至9席),並將縣首席執行官(County CEO)的職位改為民選。但截止週五,該提案的投票結果仍然難以判定。

洛縣選務處發布的最新數據(10日下午4:36)顯示,選民對於G提案的支持幾乎平分,贊成票略微領先,接近152.6萬票(占比51.23%),反對票超過145.2萬張(占48.77%),相差2.46個百分點(約7.4萬票)。不過,與5日及7日下午開票數相比,支持G提案的領先幅度已有所擴大,贊成票在當時分別比反對票多出1.5萬及2.5萬張。

據洛縣選務處週三的新聞稿,11月5日洛縣已處理超過261.5萬張選票,占到註冊選民的45.59%。 該部門10日發布的數字則顯示,已收到接近348萬張選票(投票率60.64%)。據城市新聞社(CNS)引用洛縣週二數據,當時仍有逾110萬張選票需要計算——包括約100萬張返回的郵寄選票、10.4萬張有條件選民登記選票和12,100張臨時或存疑選票。洛縣還將繼續接受郵寄選票,為期一週,只要這些選票有選舉日(含)之前的郵戳即可。

9人監事會與民選執行官

如果獲得批准,G提案將在2030年人口普查後將監事會成員從5名增至9名,並且縣首席執行官的職位將在2028年成為民選職位。該提案還將設立縣立法分析師(County Legislative Analyst)和預算與管理總監(Budget and Management)的職位。

該提案還包括在2026年前設立倫理委員會(Ethics Commission)與合規官(Compliance Officer)職位。洛縣監事會已經啟動倫理委員會的創建程序,監事凱瑟琳·巴傑(Kathryn Barger)指出,這一舉措不需要選民批准。但如果在選票上獲得批准,可以保護該委員會不會在未來因缺乏公眾投票而被解散。

G提案還包含一系列其它條款,包括設立一個委員會,每10年審查一次縣章程;要求所有縣部門在公開會議中提交年度預算;要求所有監事會議程項目至少在例會前120小時發布;授權對因違反公職責任而被控重罪的民選官員停職;創建一個專責小組以監督變更的實施;並要求這些變更不會對納稅人造成額外成本。

兩監事反對G提案登選票

這些章程的變更由監事林賽·霍瓦斯(Lindsey Horvath)和韓珍妮(Janice Hahn)倡導,並得到監事希爾達·索利斯(Hilda Solis)的支持。霍瓦斯和韓珍妮認為,當前的縣章程是在1912年通過的,當時洛縣人口僅約50萬。但現在縣內有1,000萬居民,涵蓋88個城市。霍瓦斯近日對CNS表示:「這是在改革一個自1912年以來未曾改變的縣治理結構,當時洛杉磯的牛數量比人還多。」

她補充道:「我們必須確保擁有一個能夠回應21世紀需求的政府。」洛縣目前有上千萬人口,由監事會的五位成員代表。霍瓦斯形容這種情況為「荒謬」,並表示居民應該有權與政府更接近。

然而,兩位監事霍莉·米切爾(Holly Mitchell)和凱瑟琳·巴傑在表決時反對將該提案放入選票。她們認為這些變革被匆忙推出,也質疑9名監事是否是合適的數量。

她們還反對「選舉產生縣首席執行官」的概念。在針對G提案是否納入選票的論證中兩位官員表示,這個職位缺乏問責制,任期不受限制,卻擁有控制縣內龐大預算的權力,並削弱了監事會對預算的權威及對部門負責人的問責能力。

反對者也質疑這些變更是否能在不增加納稅人新成本的情況下實施,因為這將創造新的選舉職位和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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