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期間房租暴漲 加州政府:哄抬價格非法

【2025年01月16日訊】(記者馬尚恩洛杉磯報導)洛杉磯幾場大火尚未撲滅,加州仍處於緊急狀態,被疏散的居民被迫尋找棲身之地,使得出租房屋備顯緊俏。趁機大幅提高租金的房東,已受到當局的法律警告。

洛杉磯租戶聯盟(Los Angeles Tenants Union)的一位倡議者,近日公開了由志願者們共同完成的一份表格,顯示了四百多處住宅在火災前後的租金對比。絕大多數房屋的租金漲幅,均超過加州法律規定的10%上限,有的豪華房屋月租金上漲了數千乃至上萬美元。

數據曝光後,一些房東懾於輿論和法律壓力,將房屋撤出租賃市場,還有的將租金調整到10%漲幅以內。一位地產經紀人告訴《洛杉磯時報》,有些房東對法規缺乏瞭解,一旦認識到違法,就立即進行了糾正。

加州地產經紀人羅素·麥克唐納(Russell McDonald)在X平台舉例,一處價值400萬美元的豪宅,月租金從1.59萬美元躍升為2.95萬。普通房屋的租金也上漲很多:西柯汶納(West Covina)一處房屋的月租金從2,800美元竄升到5,000美元。

1月7日以來,洛杉磯縣的幾場野火至少已毀損1.2萬座建築物,主要為居民住宅;近92,000人仍處在強制疏散命令之下。除了擁有多處住宅的房主外,絕大多數災民家庭都面臨住房困難。

加州總檢察長羅伯·邦塔(Rob Bonta)在上週六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有些企業和房東在哄抬房租,「你不能這樣做,這是犯罪行為」。他強調加州法律保護遭受災難的人,租金漲幅只可以比火災前上漲10%以內,不然就是非法「哄抬物價」。

「哄抬價格」的定義,即賣家在緊急情況下或災難期間,通過大幅提高基本消費品或服務的價格來不公平地利用消費者。加州司法部敦促人們報告他們看到的不法行為,並警告說,違法的賣家(包括房東)可能面臨起訴、最高1萬美元罰款甚至一年監禁。

此外,依照加州法律,對消費者的特別保護措施從災難爆發開始,通常適用於緊急狀態宣布後30天,但如果涉及重建和緊急清理工作,有時可以持續到180天。

洛杉磯地產經紀人黃安迪(Andy Huang)發現,最近當地房租確實上漲不少,讓很多房客感到壓力很大。他介紹說,加州法律規定,房東一般每年最多可以調漲5%的租金,加上當地的通貨膨脹指數,總漲幅不能超過10%。

根據洛杉磯縣的規定,從去年8月開始,租金年漲幅不能超過8.9%。受租金管制的房子(建於1978年之前)最多只能漲4%;如果房東負擔水電費,則最多只能漲6%。

如果租客認為自己是火災期間哄抬房租的受害者,應該怎麼辦?洛杉磯縣消費者和商業事務部(DCBA)建議,租客可以將目前的房租與緊急狀態以前,以及未受災地區同等房屋的租金水平進行對比,計算出上漲幅度,以確認自己是否受到哄抬價格的影響。

邦塔敦促正在承受哄抬價格的租客或發現不法行為者,向州檢察長辦公室投訴,或聯繫當地警局或警署。同時,DCBA也接受投訴,免費熱線:(800)593-8222;網上投訴,請訪問:iddweb.isd.lacounty.gov/dca_ecompla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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