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無家可歸者建立營地 或將違法

【大紀元記者殷瑞娜編譯報導】東灣城市菲利蒙正在考慮一項新法令,禁止在所有公共財產上露營,包括街道、人行道、公園和其它區域。

除此之外,該法令還規定,「協助、教唆或隱瞞」非法露營屬於違法行為,違法者可能被處以1,000美元罰款和六個月監禁。

據CalMatters報導,這項禁令引起了活動人士的擔憂,特別是那些為無家可歸者提供服務的人。

菲利蒙市長拉吉·薩爾萬(Raj Salwan), 告訴 CalMatters,警方不會針對分發食物和衣物的外展工作人員,但該法令並未具體說明,什麼行為才構成「協助、教唆或隱瞞」。

專家表示,該市同樣可以對與非法無家可歸者營地接觸的普通公民,實施該法令。

該法令在市議會,以4比2的初步投票結果獲得通過,並將於2月11日進行最終投票。

去年六月,美國最高法院做出裁決,城市可以禁止在所有公共場所露營,即使沒有可用的庇護床位。此後,加州已有二十多個城市和縣通過了新措施,禁止露營或限制人們露營的地點,恢復先前未執行的法令,或更新現有的露營法令,使其更加嚴厲。

有些人認為,將無家可歸定為犯罪是不道德的,而有些人則認為,這對於維護公共空間的安全是必要的。

薩爾萬市長告訴 CalMatters,市政府將對幫助在營地建造非法建築物的人,使用協助和教唆條款。

薩爾萬說,根據新法令,警方不會因為向無家可歸者提供一個帳篷而逮捕某人。

但是,如果幫助那個人搭帳篷怎麼辦?

「這是個好問題。」薩爾萬說,  「我認為,我們可能必須向市檢察官尋求澄清。」

CalMatters 向市檢察官辦公室提出了這個問題。該辦公室透過發言人賈斯汀伯頓(Justin Berton)回應稱,幫助別人搭帳篷的人可能會受到執法。

活動人士們擔心,無論市長說什麼,法令的措辭過於寬泛,將使警方有權隨意對活動人士和援助工作者,採取嚴厲措施。

薩爾萬表示,他會考慮使擬議的協助和教唆條款更加具體。

他說:「我會對我們的措辭進行調整,以確保我們能夠解決這些問題。」

大紀元時報舊金山分社記者,主要工作是編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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