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檢察官:留意孩子社媒活動 勿觸法

【2025年08月12日訊】(記者姜琳達洛杉磯報導)8月11日(週一),洛杉磯縣檢察官與各級執法機構宣布嚴厲打擊非法占領街頭、半夜飆車炫技(Street takeover)的犯罪行為。官員警告,無論是組織者、司機還是旁觀者,任何參與其中的人都可能被逮捕並面臨刑事指控。

「占領街頭行為常常吸引那些尋求刺激或喜歡新鮮感的年輕人。」洛縣檢察官納森·霍克曼(Nathan Hochman)在新聞發布會上說,「但這些危險的舉動正在威脅當地社區,有時甚至釀成死亡悲劇,還時常伴隨發生搶劫、破壞公物等犯罪行為。」

占領街頭通常指的是一群汽車或摩托車騎士在公共道路上進行非法集會、飆車,車手會在群眾的包圍下表演「甜甜圈式繞圈燒胎」和「漂移」之類的特技;參與者還會封鎖道路、進行高速駕駛等危險行為。自疫情後,占領街頭的情況變得越來越猖獗。

今年截至目前,洛杉磯市警局已經執行超過520次攔截行動,其中95%是涉及占領街頭的犯罪。

檢察官給家長與年輕人的警示

霍克曼表示,目前社交媒體上充斥著占領街頭的視頻,背後的推廣者甚至會透過直播等方式在網上做宣傳;家長與年輕人需提高警覺。如今的占領街頭活動已造成人員傷亡、街道受損、當地企業被搶劫。

「推廣者試圖從中賺錢,(飆車炫技)司機也在試圖賺錢或提高自己在占領街頭群體中的信譽,年輕人試著享受其中的樂趣。」但他強調,年輕人往往只看到社交媒體上的「熱鬧」,或直接到現場尋找刺激,卻忽略了這一切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規定,參與占領街頭活動並被逮捕的個人,可能會面臨輕罪指控,包括魯莽駕駛、最多90天縣監禁和/或1,000美元罰款;飆車炫技表演可能面臨最多90天監禁和/或1,000美元罰款。如果參與者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可能面臨重罪指控。

洛縣現行法律還規定,此類非法活動的旁觀者也可能被處以500美元罰款,或最多180天的縣監獄懲罰。

另外,那些在占領街頭活動開始前就選擇參與其中的人,無論是駕駛車輛、擋住交通、當觀眾,還是通過社交媒體或其它方式幫著宣傳,都可能面臨重罪共謀指控並被判處州監獄刑期。

但霍克曼認為占領街頭活動所帶來的影響過於惡劣,因此呼籲對參與者施以更嚴厲的懲罰,「第二次定罪的罰款不應為1,000美元,應該為2,500美元;第三次定罪的罰款應為5,000美元和一年監禁」。

占領街頭活動出人命

檢察官辦公室列舉了最近發生的兩起案件,說明占領街頭活動的危險性。

2022年12月25日,1995年出生的但丁·查普爾·楊(Dante Chapple Young)在南加州參與了一場占領街頭活動:他駕駛一輛2011年款雪佛蘭科邁羅炫技時,撞上了停在交叉口的拖車,隨後車輛失控衝入人群,結果導致24歲的埃莉扎·瓜哈卡(Elyzza Guajaca)死亡。今年8月,楊被判處13年州監獄刑罰。

2003年出生的埃里克·羅梅羅·昆塔納(Erick Romero Quintana)被控16項共謀魯莽駕駛罪。2022年至2023期間,他被指控利用社交媒體帳號在南洛杉磯組織了16次占領街頭活動,並在網上發布消息通知有意參加的人員。一旦罪名成立,昆塔納將面臨最高13年的監禁刑罰。

「如果你(推廣者)認為自己可以躲在社交媒體後面,一次次地推廣這些活動並從中賺錢,我們不僅會追究你的責任,我們還會把你關進監獄。」霍克曼說。

除了與執法機構合作,地方檢察官辦公室還與其它縣政府部門聯手,制定並實施應對計劃,包括加強青少年教育、擴大執法行動,並在幾個街道交叉口安裝威懾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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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5-08-12 17:57 | 修改:2025-08-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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