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僑民役男必讀!出境新規一次掌握

【金山灣區訊】臺灣內政部,今年修正「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依新規,凡年滿19歲至36歲、且曾在臺灣設有戶籍的男性,如需出境,均須依規定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

藍色邊框的宣傳設計圖,標題為「適用新規定的對象」,列出兩項條件: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且在臺灣(曾)設有戶籍(中華民國護照有身分證字號者)。

一、適用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者,須依規定申請出境許可: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且在臺(曾)設有戶籍的男(中華民國護照上有身分證字號)。

藍色邊框的白底宣傳圖卡,標題寫著「入境前需要準備的文件」,列出三項紅字要求: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有效僑居地居留證明文件正本(例如護照、永久居留證、居留(簽)證);入境臺灣前4個月內入(出)僑居地證明,例如護照章戳影本、出入境紀錄或經本人使用過的交通票券(如登機證),需含清楚辨識個人的姓名、日期、地

二、僑民役男出境三步驟
申請出境流程資訊圖,第一站為僑務委員會,臨櫃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應備文件: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有效僑居地居留證明文件正本、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註明半個工作天,親辦或委辦均可。

第一站:僑務委員會,臨櫃申請 「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

第二站申請出境流程說明圖,列出役男上傳至內政部役政司審核平臺的四項文件,並說明2個工作天後可查詢審核結果。

第二站:內政部役政司,「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上傳資料

第三站申請出境流程說明圖,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境許可。第一次需臨櫃申請(當天完成),應備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有效外國護照正本(如有)及有效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正本;首次申請後,同本中華民國護照未來即可線上辦理。

第三站:內政部移民署,審查完成後,向移民署申請出境許可

三、如在臺停留時間短暫或遇連續假期之緊急處理

在臺停留時間短暫或遇連續假期之緊急處理說明圖卡,列出回臺前需備妥經駐外館處驗證的護照及僑居地居留證明影本,委託代理人申請僑居身分證明書;僑民役男可先以一般役男身分出境,4個月內補上傳文件,審核通過後轉回僑民役男。

可先以「一般役男」身分,申請短期出境。但請務必記得出境後4個月內,要回到役政司平臺補上傳文件,審查通過後,身分才會轉回「僑民役男」。

政府徵兵要件資訊圖卡,列出符合任一項即會被徵兵的條件:僑民役男在役齡期間在臺連續居住滿183日,或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居住183日;未完成僑民役男出境程序即離境,且逾4個月未補交應備文件,即為一般役男;具雙重國籍役男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持外國護照入境者若經兵役單位勾稽查獲上述條件之一,依

四、雙重國籍役男小提醒

若您同時持有外國護照,入境臺灣時必須使用中華民國護照。◇僑務委員會「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專區」宣傳圖,上方為QR碼,下方列出本會電話(02)2327-2929、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以及高雄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9樓(2026年1月啟用)。僑民役男申請宣傳圖卡,上方為QR碼,標示「出境文件審查平臺(內政部役政司)」,並列出役政司電話02-7750-5096、02-8501-3928。藍色邊框的宣傳設計圖,中央為一個黑白 QR Code,下方文字寫著「僑民役男申請出國(境)核准(內政部移民署)」,並列出「內政部移民署電話:02-2388-3929」。

發佈:2025-12-04 14:59 | 修改:2025-12-04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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