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州訴加州塑膠回收強制法:造成企業不公負擔

【大紀元2026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Naveen Athrappully報導/張純之編譯)全美17個州與全國批發分銷商協會(NAW)於6月22日聯合狀告加州,指控加州的塑膠回收法規對企業施加了不公平負擔。

爭議焦點是加州於2022年通過、從今年5月起生效的SB54法案:《塑膠污染預防與包裝生產者責任法案》。加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收到的訴狀寫道:「幾乎所有用塑膠容器包裝或運輸的產品,以及大量其它包裝材料僅因含塑膠成分,都受到該法案的規範。」

訴狀指出,倘若SB54法案正式實施,原告各州居民及受影響企業將面臨「困難與損失」。NAW的會員企業將須承受「廣泛的合規責任」,但這些企業通常「對其分銷產品的包裝設計或材料幾乎沒有控制權」,因此SB54將迫使其承擔與自身運營無關的「財務與物流責任」。

SB54法案

根據加州資源回收與再利用局(CalRecycle)資料,SB54主要針對一次性包裝及一次性塑膠餐飲用品;前者(一次性包裝)也涵蓋玻璃、陶瓷、金屬、纖維、紙張及木質材料。SB54要求生產或使用這類一次性產品的企業,確保在2032年前實現在加州銷售的此類產品100%可回收或可堆肥。

此外,企業今年必須將一次性塑膠包裝及餐飲用品的銷售或分銷量(相比2023年)減少25%;同時還須確保其中65%回收利用。

CalRecycle表示,SB54等於是將防止塑膠污染的責任從消費者轉移至相關企業。根據規定,企業須在10年內支付50億美元,用於處理塑膠污染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並協助那些被認為受一次性塑膠廢棄物影響最嚴重的社區。

提起訴訟的17州包括阿拉巴馬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愛達荷州、印第安納州、愛荷華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蘇里州、蒙大拿州、內布拉斯加州、北達科他州、俄克拉荷馬州、南卡羅來納州、南達科他州、德克薩斯州、猶他州及西維吉尼亞州。

原告:加州無權將偏好強加它州

內布拉斯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6月22日發表聲明表示,加州這項法律將迫使全美企業遵守該州「人為制定的環保偏好」,侵犯了各州主權。

訴狀寫道:「加州無權制定全國性政策;它無權將其立法『投射』到其它州,彷彿凌駕於其它州之上。」原告認為,美國聯邦制度不允許任何一個州——不論其多麼受歡迎或經濟實力多麼強大——將自己的政策偏好強加給其它州。

原告強調,該法案將監管權授予了循環行動聯盟(CAA),而該聯盟是一個「未經選舉、無需問責」的私人組織。

訴訟主張,該法案同時違反了加州憲法及美國憲法。訴狀稱,法案歧視州際商業活動,違憲地將監管權授予私人機構,並違反《進出口條款》(Import-Export Clause)。該條款禁止各州對來自其它州的商品課徵過度負擔性的稅費與關稅。

原告要求法院發布禁制令,阻止該法案執行。訴狀同時還將CalRecycle局長海勒(Zoe Heller)及循環行動聯盟列為被告。

CAA發言人在發給《大紀元時報》的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該非營利組織被CalRecycle指派,負責在「州政府的監督下」制定和實施SB54。截稿前,大紀元尚未收到海勒的置評。

法案監管數千家企業

根據CalRecycle資料,SB54是加州塑膠與包裝回收政策史上「最重大的改革」,其所建立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EPR)監管多達5,741家企業;而加州其它EPR制度通常監管的不到1,000家企業。

CalRecycle網站指出,EPR制度是邁向循環經濟的重要一步,對於因應氣候變遷不可或缺。

據包裝公司安姆科(Amcor)去年12月19日發布的資料,截至當時,全美已有7個州通過包裝EPR法案。除加州外,還有科羅拉多州、緬因州、馬里蘭州、明尼蘇達州、俄勒岡州及華盛頓州。◇

來源: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b5/26/6/26/n147968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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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6-06-26 12:34 | 修改:2026-06-2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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