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導跨太平洋蘋果設備詐騙案 兩中國公民獲刑

【大紀元2026年09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洛杉磯報導)兩名居住在內陸帝國地區的中國公民,因主導一項大規模跨太平洋詐騙計劃,近期各被判處6年半和近5年的聯邦監禁。

根據司法部8月28日的通告,兩名被告透過欺詐方式「退回」數千部假冒iPhone、iPad及其它蘋果產品,詐騙蘋果公司(Apple Inc.)至少1,620萬美元,蘋果公司的總部位於加州庫比蒂諾。

來自奇諾崗的41歲的黃文輝(Wenhui Huang,音譯)是該團夥的主謀,他也是一名非法移民。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小安德烈・比羅特(André Birotte, Jr.)判處黃文輝78個月(6年半)聯邦監禁,並命令他支付16,239,254美元賠償金。

黃文輝於2025年5月承認一項串謀電信詐騙及郵件詐騙罪、一項串謀販運假冒商品罪,及一項參與以特定非法活動所得財產進行金融交易的罪名。

比羅特法官還判處該團夥的二號人物、39歲的科羅納居民宋陽(Yang Song,音譯)57個月(4年9個月)聯邦監禁,並命令他支付16,997,415美元賠償金。

宋陽於2025年6月承認21項串謀電信及郵件詐騙、販運假冒商品罪,以及一項串謀洗錢罪。後者涉及另一項計劃,即將多起詐騙案所得款項轉移至海外。

利用真實識別碼冒充正品

根據法院文件,至少從2015年12月至2024年3月,黃文輝、宋陽等人與中國的同夥合作,將假冒的蘋果iPhone、iPad等電子設備走私到美國,交給兩人及其他在美同夥。

這些走私到美國的假冒蘋果產品,外觀仿冒正品,並套用北美地區售出的真實蘋果設備的識別號碼和序號,而相關正品仍在蘋果原廠保固期或AppleCare+保障期限內。

被告將真實設備的資料套用到假冒產品上,謊稱其為合法的正品,並以設備無法開機、機身受損或存在其它瑕疵為由,將假貨帶到蘋果商店,要求退貨、更換或維修,以騙取蘋果提供真品。

檢方表示,被告不僅欺騙蘋果公司,也擅自利用真實用戶設備的識別號碼和序號,侵害相關持有人的權益。

在南加州多家蘋果店行騙

作為詐騙計劃的一部分,被告曾前往南加州多家蘋果門店,包括比弗利山莊、謝爾曼橡樹、帕薩迪納、爾灣、曼哈頓海灘、蘭喬庫卡蒙加等地的門店,也曾到訪洛杉磯The Grove購物中心、科斯塔梅薩的南海岸廣場(South Coast Plaza)、新港灘的時尚島(Fashion Island),以及格倫代爾的The Americana at Brand等購物中心內的蘋果店。

在許多情況下,被告會前往多達10家蘋果商店,以假冒設備申請退貨、更換或維修。蘋果公司有時會當場更換正品,有時則將設備送往維修中心,之後再把替換品或維修品寄至商店,或是被告在南加州租用的數十個UPS Store郵箱。這些郵箱同時用於接收中國寄來的假冒設備。

被告取得正品後,便將其寄給美國及海外共犯,主要是中國的共犯,以高額利潤轉售。

本案共有6人被定罪

除了上述兩名主要被告,此案還有四人被定罪。

其中,河濱縣科羅納32歲的居民林玉山(Yushan Li,音譯)和36歲的邢淑怡(Shuyi Xing,音譯),分別於8月26日和27日接受判刑。法官判處林玉山18個月(一年半)居家監禁,判處邢淑怡38個月(3年3個月)聯邦監禁,並下令兩人分別支付16,239,254美元及17,343,549美元賠償金。

檢方表示,林玉山和邢淑怡在整體共謀案中,欺詐性退回或企圖退回至少1,584件假冒設備,造成蘋果公司至少1,116,544美元的實際損失。

另外兩名被告——來自阿罕布拉、28歲的非法移民胡正軒(Zhengxuan Hu,音譯),以及來自東洛杉磯、39歲的蔣俊偉(Junwei Jiang,音譯),此前已因參與該詐騙計劃被判刑。胡正軒被判處24個月(2年)監禁,蔣俊偉被判處36個月(3年)監禁,兩人均被命令支付16,239,254美元賠償金。◇

來源: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b5/26/9/25/n14857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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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6-09-25 16:41 | 修改:2026-09-2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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