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Jill McLaughlin報導/張純之編譯)加州州長紐森9月27日否決了AB2502法案。該法案擬規定,使用汽車自動駕駛輔助功能的司機,若飲酒或吸食毒品,亦適用加州酒駕(DUI)法律的究責範圍。
AB2502針對的是特斯拉「Autopilot」這類需要駕駛人隨時監督的駕駛輔助系統;即就算車輛當時由系統控制方向、煞車或加速,只要仍要求駕駛人坐在駕駛座監督車輛,並於必要時接手控制車輛的移動(進行轉向、煞車或加速等),法律上就會把這種情況視為「駕駛」。
因此,根據該法案,駕駛人不能因為開啟了Autopilot等駕駛輔助功能,就以「車不是我開的」為由,逃避酒駕、毒駕或其它相關刑事責任。
紐森否決了AB2502,並建議立法者明年重新審議該問題。他提出了數項不簽署法案的理由。
「我認同法案作者的目標,即確保駕駛人不能透過啟用部分自動化技術,來逃避酒後或藥物影響下駕駛的責任。」紐森在否決聲明中寫道,「遺憾的是,按照目前的文本,法案在DUI法律中引入了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使追究危險駕駛人的責任更加困難。」
紐森表示,法案使用了一些未有明確定義、且與既有標準不一致的術語,例如「駕駛輔助功能」。這可能導致警方、檢察官和法院在判定一名受酒精或毒品影響者是否在法律上構成「駕駛」之前,必須先處理車輛軟體及功能等複雜問題。
酒後啟動自駕輔助實例
提出法案的民主黨籍聖克魯斯市州眾議員蓋爾‧佩勒林(Gail Pellerin)表示,她是在2018年舊金山灣大橋發生的一起事件後提出這項法案。
當時,一名特斯拉駕駛人在橋上失去知覺,其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了法定上限兩倍。她在提交給州議會的聲明中寫道,該駕駛人醒來後辯稱,由於車輛當時處於Autopilot模式,因此自己並沒有酒後駕駛。
佩勒林補充說:「這類事件發生得越來越頻繁,原因在於消費者受到誤導,以為只要啟用『Autopilot』系統,即使受到酒精或毒品影響,駕駛半自動車輛也是可以接受的。」
她表示:「企業在廣告中使用誤導性語言並誇大車輛的功能,加劇了這種混淆,使消費者以為這些車輛具備完全自動駕駛能力。」
南加州汽車俱樂部以及美國汽車協會(AAA)北加州、內華達州和猶他州分會支持這項措施,認為法案填補了DUI執法方面的漏洞,並可防止部分自動化系統遭到濫用。
儘管佩勒林沒有在法案中點名特斯拉,但特斯拉及其執行長伊隆‧馬斯克(Elon Musk)曾反駁加州方面對特斯拉Autopilot誤導性廣告宣傳的指控。他們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主張,相關說法並不具有誤導性,而且屬於受法律保護的言論。
截稿前,佩勒林尚未就州長否決本案回覆置評請求。◇
來源: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b5/26/9/30/n1486026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