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2日訊】(記者殷瑞娜綜合報導)週一(3月18日),灣區捷運(BART)監察長辦公室(Office of the Inspector General),公布了一份調查報告稱,灣區捷運有三名員工聲稱,每天工作10小時,但實際上,大部分或部分時間是在上班簽到後,在家度過的。
據監察辦稱,這三名被指控「時間盜竊」的員工,經常不在工作地點,或不履行職責,但仍領取了基本工資、輪班工資、加班費和假日雙倍工資,還獲得了其它形式的補償,包括退休金福利和應計假期。
調查報告稱,這些員工「沒有被批准進行遠程工作」,而且他們的角色「不利於遠程工作」。報告沒有透露他們的具體工作職責。
據報告稱,涉嫌工資詐欺造成的損失達9,004美元,但是,有證據支持「損失可能更高」。
根據報告,其中一名被指控的員工,在遭遇捷運警察局質問後就退休了。這導致捷運警方,將其調查報告移交給聖馬刁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該辦公室已於去年對該員工提出指控。
另外兩名捷運員工在捷運警察局介入之前,承認了有不當行為。這些案件已移交給捷運執行管理層。
首席調查審計員傑夫·杜布西克(Jeff Dubsick)表示,這是過去兩年中第三、第四和第五起「經證實的時間盜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