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4日訊】這麼些年,老百姓對於中共大大小小官員的落馬早已習以為常,並且業已形成了「無官不貪」的認知。不過,作為中共附庸的「民主黨派」的高官落馬還是十分罕見的,但凡事總有開始。
3月23日,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消息稱,中共正部長級的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李鉞鋒「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正接受調查。不過,官方並未使用「嚴重職務犯罪」一詞。
按照中共監察機構的解釋,「嚴重職務違法」通常指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違反了法律法規,但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這些行為可能包括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因其尚未達到犯罪程度,因此通常會受到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
而「嚴重職務犯罪」則是指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實施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這些行為可能包括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一旦所為被證實,將面臨刑事處罰。
從官方的用詞看,李鉞鋒的情況似乎還不像以往落馬中共高官們那般嚴重,至於其之後會否被升格,應取決於中南海高層。李鉞鋒會有什麼問題呢?
1958年7月出生於重慶市渝中區的李鉞鋒,從官方公布的他的個人履歷看,會發現其人生的幾個轉折點。
第一個轉折點是在1986年底進入重慶市第一律師事務所作了律師。極有可能因為其台灣背景,李鉞鋒早年學習工作都受到了影響,所以他高中畢業後當了工人,其後又到電器廠作供銷員。期間,他很勵志,在電大學習中文。之後在西南政法學院重慶市企事業法律顧問培訓班全脫產學習,並在學完後進入律所。李鉞鋒的這個「飛躍」與其上進有關的同時,也可能遇到了某個「貴人」,否則如何改學了法律?而且僅僅6個月的培訓就讓他成功進入律所。
第二個轉折點是在1997年創辦了重慶永和律師事務所,並任主任,直至2004年11月。媒體稱該律所是「重慶本土歷史最為悠久的律師事務所之一」,業務包括重慶重大疑難刑事案件代理,民事訴訟與仲裁案件代理,執行案件的代理,知識產權法律事務代理等。自然,律所少不了與法院、檢察院打交道,而李鉞鋒結識的公檢法官員應當不少。也是在此期間,他還抽空在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為自己鍍金。
第三個轉折點是進入重慶檢察院工作,並加入台盟,雖然他並非出生在台灣。2004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期間還去中共中央黨校培訓,在重慶大學EMBA高級工商管理專業學習。八年後,升任重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重慶市政協副主席。2018年成為國家二級大檢察官。
從律師變成副檢察長,重慶政法系統裡誰是李鉞鋒的「貴人」?
第四個轉折點是2017年12月至今任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李鉞鋒亦是第十三、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從重慶一地的檢察長到北京的台盟高官,這又是誰的助力?
顯然,李鉞鋒是既不缺錢,也不缺地位。一方面,其律所每年帶給其的收益至少千萬;另一方面,李的正部級職務也會給他帶來更多的有背景的客戶。而且,本身就是律師的李鉞鋒,在中共反腐浪潮中,也一定十分小心,不會讓他人抓到什麼把柄。這大概也是中共說其只是「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的原因。
這樣的李鉞鋒到底被中共抓到了什麼把柄呢?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或許這只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更可能是政治原因,比如向國外轉移資產,對黨魁不忠心;無意中泄露黨國小祕密;亦或與某個落馬的官員有關。而中共拿李鉞鋒開刀,還有一種解讀是在警告所有的民主黨派高官:要對中共黨魁忠誠,而不要陽奉陰違,不要與「反習」勢力「勾結」。不過,這個效用極有可能適得其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