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0日訊】由於「五一三」(世界法輪大法日)的到來,中共更加緊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筆者瀏覽了明慧網2024年5月5日以後的文章,列舉部分文章來證實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更加嚴重。
案例1: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經貿委退休幹部姬淑英,1942年7月出生,1998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獲得身心健康。1999年7月中共惡首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曾三次被綁架、非法關押,不斷被騷擾。2015年她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訴訟狀。2024年4月23日姬淑英含冤離世,終年八十二歲。
案例2:山東省聊城市茌平區法輪功學員徐金鳳家屬辯護人5月7日收到聊城市中級法院對徐金鳳案二審的刑事裁定書,非法維持一審原判,即非法判七年,勒索罰款一萬元。二審並未開庭審理。
案例3:西安市未央區76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雪松,於2024年1月24日被劫持至陝西省女子監獄。李雪松2023年9月11日被西安市蓮湖區法院枉判三年又兩個月,勒索罰金一萬。
李雪松在法庭上針對蓮湖區檢察院構陷的罪名及所謂的犯罪事實均不認可。辯護律師對構陷的罪名即所謂的犯罪事實也予否定,認為庭審僅出示涉案物品圖片,物證不具真實性合法性,西安市公安局×教支隊的鑑定意見不屬於司法鑑定,且由偵查部門直接上級出具鑑定,不應作為證據使用,建議宣告被告人無罪。
西安市中級法院刑一庭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李雪松於2024年1月24日被劫持至陝西省女子監獄。
案例4:青島市城陽區棘洪灘街道法輪功學員王國輝在2024年3月20日從城陽區看守所被非法送往山東省監獄,妻子于春麗在2024年4月8日從普東看守所被非法送往山東省女子監獄。
王國輝、于春麗夫婦,2023年10月18日在即墨區法院被非法庭審,于春麗被非法判四年八個月,王國輝被判四年四個月,勒索罰款兩萬元。王國輝和于春麗當庭提出上訴。青島中院非法維持對王國輝、于春麗的冤判。
案例5:2024年4月22日,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周春玲的女兒得知,周春玲被道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周春玲已經依法提起上訴。
周春玲,家住哈爾濱市呼蘭區康金鎮,她是一位善良的農婦。她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道德昇華,家庭和睦。2002年12月20日,周春玲在呼蘭區康金鎮許卜鄉給民眾講大法真相,被綁架,她後來被非法判刑十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背銬、吊銬、戴刑具、上繩、罰蹲等迫害。
案例6:周業玲自述遭九年殘酷迫害的經歷:出獄快一年了,我的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健康,兩腿疼痛走路不好使、不聽使喚、走走停停、緩半天才能接著走,我的大腦還時常迷糊、失憶忘事……
我叫周業玲,是吉林省松原市人。沒學大法之時,我有多種頑固性疾病,在1997年3月末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在短短幾個月內,我所有的病痛都好了。看到我的變化,我母親也開始學煉法輪功,她不認識字,就靠聽師父講法,多年的腎病也好了。我們一家人生活在幸福中。
自1999年7月一直到現在,對法輪功的迫害還沒停止。在這場浩劫中我也是其中的一位受害者,我被非法勞動教養近一年,又被誣判八年冤獄,於2023年4月出獄。
從監獄出來將近一年時間,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我漸漸地清醒過來,逐漸地想起了那些殘酷的往事,我把它記錄下來以告天下,曝光共產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慘無人道的迫害,同時請正義法庭將這幫惡人惡警繩之以法。
案例7:武漢市礄口區法輪功學員黃詠梅,曾經被中共洗腦班酷刑迫害致傷、致殘,生活不能自理。2021年4月17日,七十多歲的她再次被綁架劫持到洗腦班遭強制迫害,回到家中後,再次出現生活不能自理。
因黃詠梅家中只剩下她一人,也沒有經濟能力請護工。目前,75歲的孤寡老太黃詠梅,在家中無人照料。
在「五一三」來臨之際,呼籲所有國內存有良知正義的民眾和國際社會相關組織關注中國所有法輪功學員們的悲慘遭遇,關注中國人權日益惡化的狀況,幫助中國人民徹底清算中共及江澤民流氓集團的所有罪惡,儘快解體這個萬惡滔天的魔鬼中共,結束這場長達二十多年的血腥迫害,讓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們不再遭受無端的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