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二百零一十:毛澤東親定殺人指標

整理:袁斌

【2024年06月11日訊】1950 年 10 月至 1953 年底,中共發起了第一次鎮壓反革命運動,簡稱「鎮反」。

劉少奇在1951年5月舉行的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上說,這次「鎮反」「是毛主席親自領導之下做的」。

事實確乎如此。

1951 年 1 月 17 日,毛發出「關於對反革命分子必須打得穩打得准打得狠」的電報,提出了「要堅決地殺掉一切應殺的反動分子」。在鎮反運動中,據不完全統計,毛親筆撰批的書面指示和批示,就有 142 次。

毛是怎麼領導這次鎮反的?

據黃鐘在《第一次鎮反運動考察 不是根據罪行處決是下達指標》中披露,毛「親自領導」的一個方法,就是限期規定鎮壓數字。比如, 1951 年 1 月 21 日毛給上海市委的電報說,「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內,恐怕需要處決一二千人」,「南京方面,請華東局指導該市市委好好布置偵捕審訊,爭取在春季處決一二百個最重要的反動分子」; 1 月 22 日又電告中共華南分局廣東方面負責人,「今年可以殺八九千人為目標」。 2 月份,根據他的建議,中共中央專門開會討論處決比例問題,「決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看情形再做決定」。

5 月,《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提出,「在處決反革命問題上,鄉村已達人口千分之一 ( 在西北地區為千分之零點五 ) 、城市已達人口千分之零點五者,應即停止大批地殺人」,而「有些城市鎮壓得還很不夠……仍需大殺幾批,並爭取在七月底以前,殺掉預計數字的三分之二」。其中的「很」與「七月」三字,系毛澤東親自修改。《第四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則要求,「一切捕、殺反革命尚不徹底的地區,特別是那些根本沒有觸動的地區,從今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一九五二年四月三十日止的六個月內」,應「有計劃地把一切應該捕、必須捕、但現在尚未捕的反革命分子逮捕起來,把一切應該殺、必須殺、但現在尚未殺的反革命分子堅決殺掉」。

殺反革命的指標、比例,可以隨時變化。 1951 年 4 月 30 日,毛澤東在一則批語中說:「在城市一般應少於千分之一。例如北京人口二百萬,已捕及將捕人犯一萬,已殺七百,擬再殺七百左右,共殺一千四百左右就夠了。」才過半個月,《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又說:「在城市中殺反革命,一般應低於人口的千分之一,以千分之零點五為適宜。例如北京二百萬人口,已殺六百多,準備再殺三百多,共殺一千人左右也就夠了。」

那麼在毛澤東的親自指揮下,這次鎮反運動一共殺了多少人?

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1954年1月在一份報告中說,共逮捕了262萬人,其中殺了71萬2000人,是全國人口的千分之1.31。

但實際處決的人很可能還遠不止這個數字。北京大學教授、中共黨史研究專家楊奎松寫道:「如果注意到1951年4月下旬毛澤東及時剎車並委婉批評一些地方太過強調多殺,以至有些地方明顯地出現了瞞報的情況,故實際上全國範圍實際的處決人數很可能要大大超過71.2萬這個數字。」

有人估計,鎮反運動中實際處決的人數在100萬到200萬人之間,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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