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加大伯克利法學院涉嫌基於種族進行招生

(大紀元記者Jill McLaughlin報導/殷瑞娜編譯)週三(9月9日),美國司法部(DOJ)宣布,一項針對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 Law Schoo)的聯邦民權調查發現,該校在招生過程中涉嫌歧視白人和亞裔學生。

司法部在聲明中稱,該法學院的招生要求涉嫌利用種族、論文主題和其他手段來實現其多元化目標。該大學否認了這些指控。

聲明指出,司法部和教育部的聯合調查發現證據表明,該校的行為違反了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六條,該條款禁止基於種族或膚色的歧視。

聯邦調查人員表示,該校招生要求也違反了美國最高法院在2023年「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訴哈佛案」中的裁決。該裁決認定,基於種族的大學招生計畫違反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

美國司法部民權司司長、助理司法部長哈米特.迪倫(Harmeet Dhillon)表示,伯克利法學院涉嫌試圖規避這項決定的行為「完全無視法治」。

司法部表示,願意與該法學院合作,使其招生流程符合規定。司法部稱,如果合作失敗,聯邦民權檢察官將對法學院提起訴訟。

聯邦當局表示,他們的調查顯示,該法學院存在「對亞裔和白人申請者的強烈歧視,同時對黑人申請者表現出相應的偏袒」。

司法部報告稱,在2024年和2025年,該法學院錄取的一半的黑人申請者中,入學考試成績低於錄取白人申請者的95%,超過三分之一的黑人申請者的考試成績低於錄取白人申請者的99%。

司法部的分析發現,去年黑人申請者的錄取機率幾乎是同等條件白人申請者的六倍。

伯克利法學院院長歐文.切默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否認了調查結果,稱該校遵守了州和聯邦法律以及最高法院的裁決。最高法院的裁決允許學校在「不基於種族給予任何優待」的前提下追求多元化。

切默林斯基在學校提供給《大紀元時報》的聲明中表示:「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在招生決策中嚴格遵守加州209號提案、聯邦法規和美國憲法。我們的招生政策明確規定,在招生決策中絕不考慮種族因素。」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中央行政部門負責通訊和公共事務的助理副校長丹.莫古洛夫(Dan Mogulof)表示,該校將「不遺餘力」地向聯邦當局提供證據,證明其遵守了所有與招生相關的法律、政策和規定。

「自1996年加州憲法修正案(又稱209號提案)通過以來,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及其下屬各學院一直嚴格遵守該修正案,該修正案禁止大學在招生或招聘時考慮種族、性別、膚色、民族或國籍。」莫古洛夫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致力於確保每位學生都憑藉自身能力而非種族、性別、膚色、民族或國籍獲得錄取。」

這項始於2025年3月的調查發現,切默林斯基在2023年最高法院裁決後的第二天,便在多篇發表的評論文章和一段影片中為平權行動辯護。

在切默林斯基的一些文章和影片聲明中,司法部稱其列出了學校如何規避該裁決的計畫。

美國司法部在發給伯克利法學院的通知中寫道:「最高法院已裁定此類招生做法構成非法歧視。切默林斯基明知其做法越界。」

調查還發現,該校的申請表利用作文作為變相詢問申請者種族的途徑,詢問他們將如何「為我們的課堂和社區帶來多元化」。

通知還指出,申請者被問及在與具有相同身份認同的學生組成的小組中如何獲得支持。隨後,他們被要求從一系列種族身份列表中,選擇哪個種族作為其所在群體的主要身份認同。

司法部表示,該法學院接受了聯邦資助,根據相關規定,聯邦機構有義務在大學違反民權法時向其提供建議。

根據司法部的通知,如果伯克利學院不與聯邦機構合作,自願糾正其招生做法,可能會被強制執行。

司法部認定該校的歧視行為仍在持續。

「鑑於伯克利法學院在錄取和拒絕申請人時存在基於種族的蓄意歧視,並且拒絕配合提供合規資訊的要求,司法部尋求與該大學達成自願和解協議,以確保其招生和監督做法符合法律規定。」迪倫在通知中表示。

大紀元時報舊金山分社記者,主要工作是編譯新聞。
發佈:2026-09-10 17:01 | 修改:2026-09-1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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