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馬尚恩洛杉磯報導)中共黨魁習近平週三(23日)下午抵達美國首都華盛頓DC進行國事訪問。同一天,洛杉磯民運人士就一起「跨國鎮壓」案件將他告上法庭,加州中區聯邦地方法庭已受理訴狀。

該案編號2:26-CV-10923-DMG-PVC,原告為中國民主黨(CDP)聯合總部前主席王希哲,被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主席習近平。
王希哲作為中國民主黨及成員的授權代表,在訴狀中主張,中共洛杉磯總領館及其僱用的保安人員對和平集會的民運人士施暴,應對事件負責;並對習近平提出賠償要求。

今年1月4日,中國民主黨等多個民運團體在洛杉磯中領館門前舉行抗議。集會者證實,涉事保安先是出言暴力威脅,隨後手持胡椒噴劑襲擊,致多人受傷。他們報警後,該保安被洛城警方拘捕並起訴。事件在美國社會發酵,華人社區民眾譴責中共領館所僱保安違反美國法律、暴力打壓和平抗議者。美國國務院和國會議員也發聲譴責。
王希哲是流亡美國的中國異議人士。他曾於1970年代早期文革結束前,參與撰寫並張貼大字報,呼籲中國的民主法治,後被逮捕入獄。他在1980年代再度遭逮捕,獲刑14年。1990年代後期,他經香港流亡美國,開始參與海外民運組黨,近年一些觀點頗受爭議。
訴狀中的提告理由包括:1. 毆打和人身傷害;2. 故意造成精神痛苦;3. 過失;4. 違反《貝恩法案》(加州民法典第52.1條);5. 違反《拉爾夫法案》(加州民法典第51.7條)。訴狀要求陪審團審判。
加州中區法院在立案文書中表示,本案所涉糾紛,涉及加州公民與外國公民或受外國管轄的公民,爭議金額超過7.5萬美元,依據美國法典第28編第1332(a)(2)條,該院對本案具有屬事管轄權(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
根據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提供的法庭傳票,傳票寄件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西城區中南海100017」,即中共最高黨政官員辦公地。
傳票中說,依據《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習近平在收到本傳票後的21天內,須向原告送達對所附起訴狀的答辯狀,或根據該規則第12條提出抗辯動議,送達原告或原告律師。
傳票還指出,如果被告未回應,法院將作缺席判決,內容為起訴狀中請求的救濟。被告習近平還須向法院提交本人的答辯狀或動議。
法庭出具傳票的日期為2026年9月23日。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主席、法律博士鄭存柱表示,如被告不接收,傳票將經美國國務院官方途徑,送往中共司法部。
習近平23至25日訪美期間,大批民運人士、受中共迫害的多族裔民眾,包括1月4日在洛杉磯遭中領館保安襲擊的多名和平集會者,也正在華府參加抗議集會。
附新聞稿:
王希哲代表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起訴習近平
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前主席、現任首席顧問王希哲,已於9月23日向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遞交以習近平為被告的民事訴狀,要求追究今年1月4日洛杉磯中國總領館外抗議者遭襲事件的責任。
訴狀已獲法院收件,並有蓋章文件為憑。聯邦法院案件號:2:26-CV-10923-DMG-PVC。
訴狀稱,今年1月4日,中國民主黨成員在中國總領館外公共區域和平示威時,遭總領館僱用的安保人員噴灑胡椒噴霧,造成身體及精神傷害。王希哲在訴狀中主張,中國總領館及其僱用的保安人員應對事件負責,並以習近平為被告提出賠償請求。上述內容是原告的訴訟主張,尚待法院審理。
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認為,身在美國的人有權和平表達政治意見。任何受外國政府僱用的人員,都無權以暴力壓制公共區域內的和平抗議。我們將持續關注此案的司法進展,要求依法查明事實、追究責任。
明日,即9月25日,王希哲、唐立春、李北省等人代表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計劃前往華盛頓特區,在習近平訪美期間舉行舉牌抗議。此次抗議的主題是:反對中共獨裁暴政,聲援爭取民主與自由的中國人民。
從洛杉磯中國總領館外的抗議,到華盛頓的公開發聲,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堅持以和平方式表達政治訴求。我們要求停止打壓異見人士,尊重言論與集會自由,並呼籲各界關注今年1月4日事件及其後續訴訟。
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
2026年9月24日◇
來源: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b5/26/9/24/n1485680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