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千紅訴三藩市府褫奪選舉資格 遭法官否決

【大紀元2022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薛明珠舊金山報導)三藩市第四區(日落區)市議員華裔侯選人雷千紅(Leanna Louie),因參選資格被取消,起訴市政府與選務局負責人。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奧馬(Richard Ulmer Jr.)9月6日出庭聆訊。儘管法官次日作出不利裁決,拒絕恢復她參加中期選舉的競選資格;雷千紅仍誓言繼續幫助他人,支持社區。

市府律師邱信福(David Chiu)8月26日發布新聞稿稱,雷千紅未能證明在登記參選前30天內,將日落區租住房作為「法定住所」。因此,選務局局長安茲(John Arntz)宣布取消雷千紅的參選資格

三藩市舊金山)灣區律師沈哲瀚(Stanley Shen)、克里斯汀·林內巴赫(Christine Linnenbach)、鐘丹尼(Daniel Chung)等代表雷千紅,出席9月6日下午的開庭。

雷千紅律師強調 市府褫奪資格不合程序

2022年9月6日,雷千紅(右)和代表律師沈哲瀚。(薛明珠/大紀元)

雷千紅代表律師沈哲瀚在法庭上指出,選務處撤銷雷千紅參選資格的程序,不符合選務處守則。即市府撤銷雷千紅的競選資格的時間,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截止日期6月24日。

他強調說,雷千紅作為一個已經合法的候選人,不應該被隨意褫奪資格,因此要求法官恢復雷千紅參選資格。

律師林內巴赫則提供了各種證據,證明雷千紅在參選前已經滿足居住條件。

不過在法庭上,法官奧馬對兩位律師的申訴,表示質疑。

選舉法規定的法定住所,要求必須是候選人實際居住且打算持續居住的住所。住址可以有很多,但法定住所只能有一個。市府律師認爲,雷千紅在三藩市其他選區有住所和房產,而其未成年兒子和未婚夫都未搬入第四區的租屋。市選務局稱,會根據這些因素,審查其參選資格。

選務局同時規定,候選人遞交參選聲明前需要在區域內居住且註冊為選民至少30天。雷千紅今年5月7日註冊為第四區選民,6月3日簽署競選第四區市參事的文件。選務局據此認爲,5月7日至6月3日之間不足30天,雷千紅不符條件。

雷千紅:繼續努力支持社區

庭審結束後,沈哲瀚律師告訴大紀元,「作為一個候選人,是不可以隨便開除她的,這是正當法律的說法。但是,法官看來不想這樣判決。法官就是想搞清楚,她是不是真的住在第四區。所以法官就要求律師拿證據出來,拿各種證明文件出來。我們已經把所有證明合法競選的證據都交給了法官。」

在不利裁決結果出來之前,雷千紅表示會平靜等待,「無論法官是贊成,讓我重新參選,還是他不贊成。我都可以繼續做我該做的事情。」

她堅信,「舊金山有許多事情需要我去做,要繼續努力幫助他人、支持社區。這不是世界末日。」

雷千紅的支持者Amy Zhu表示,現在替華人說話的華裔候選人,真是困難重重。「前段時間舊金山市教委徐安受到針對和打擊,現在又是雷千紅。舊金山的政治環境越來越差,以前華裔從政還沒有這麼困難,受到這麼多打擊。」

另一位不具名的華裔民眾表示,對雷千紅受到這樣的打擊感到無助,對舊金山這樣的政治環境很失望。◇

責任編輯:龍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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