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21日訊】(記者殷瑞娜編譯報導)據多家媒體報導,週四(1月19日),奧克蘭警察局長被停職,因為一份調查認為,他未能妥善處理一名警官的嚴重不當行為。
局長勒龍.阿姆斯特朗(LeRonne Armstrong),被無限期帶薪休假,助理局長達倫.艾利森(Darren Allison)被任命為代理局長。
奧克蘭市長盛濤(Sheng Thao)和市行政官員埃德.雷斯金(Ed Reiskin),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說:「做出這個決定並非輕率,但我們認為,在警局與公眾之間建立信任和信心,對我們社區的安全至關重要。我們必須有透明度和問責制,才能成為一個更安全、更強大的奧克蘭。」
阿姆斯特朗沒有立即對此消息發表評論。此舉是在一家受僱進行獨立調查的律師事務所得出結論後採取的。該結論認為,警察局長和該部門,未能適當調查和懲戒一名警官,該警官在2021年的肇事逃逸事故中,撕掉了鄰居汽車的保險槓,並於去年在警察總部貨運電梯裡開槍。
該調查報告於週三,提交給聯邦法院。
它說,該部門的內政部對第一起事件輕描淡寫,所以警官沒有受到嚴重的紀律處分,而警察局長則違反了部門規定,「沒有追究下屬官員的責任」,讓這名官員「逃避嚴重不當行為的責任」。
律師事務所調查稱,該部門在處理官員不當行為的能力方面,存在「系統性缺陷」,其中一些「源於領導失誤」和「內部程序缺乏對追求真相的承諾」。
報告稱:「在各個層面,都多次未能追究這名警官的責任,這與奧克蘭警察局聲稱的,可以自我監督,並追究其成員不當行為責任的立場相悖。」
阿姆斯特朗於2021年2月被任命,他發誓要改善部門文化,並對公眾誠實和透明。
當天傍晚時分,奧克蘭警察委員會發表了一份聲明,其中部分內容如下:「委員會今天獲悉,市政府對警察局長進行了行政休假,這不是紀律處分。」他們補充說,他們必須對所有人事事宜保密。
奧克蘭警察工會主席巴里.多尼蘭(Barry Donela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想了解更多關於警察局長被休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