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川普對其官方行為享有豁免權

【大紀元2024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綜合報導)週一(7月1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唐納德·川普不能因其作為總統的官方行為而被起訴,但可以因私人行為而被起訴。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首次承認了任何形式的總統免予起訴權。

大法官們在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撰寫的判決書中,以6:3的比分駁回了下級法院的裁決。此前,下級法院的裁決駁回了川普的刑事豁免權主張。川普的刑事豁免權主張涉及他為挽回在2020年大選中輸給喬·拜登的有爭議的結局而做出的努力。

最高法院的六名保守派法官占多數,其中包括川普任命的三名法官,三名自由派法官持反對意見。

羅伯茨寫道,「我們的結論是,根據我們三權分立的憲法結構,總統權力的性質要求前總統對其在任期間的官方行為享有一定的刑事起訴豁免權。」

羅伯茨補充道,「至少,在總統行使憲法賦予的核心權力方面,這種豁免權必須是絕對的;至於他的其它官方行為,他也有權享有豁免權。」

羅伯茨說,川普的案件將發回下級法院作進一步審查。

最高法院分析了對川普的起訴書中提及的四類行為:他在2020年大選後與司法部官員進行過討論;他被指控向時任副總統邁克·彭斯(Mike Pence)施壓以阻止拜登贏得大選的認證;他被指控在召集虛假的親川普選舉人中扮演的角色;他與2021年1月6日襲擊美國國會大廈有關的行為。

法院認定川普在與司法部官員的談話中享有絕對豁免權,但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以確定川普在其它三類談話中是否享有豁免權。

這一裁決標誌著自18世紀美國建國以來,最高法院首次宣布前總統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免於刑事指控。

該裁決是在川普對下級法院駁回其豁免權主張的裁決提起上訴時做出的。法院在庭期的最後一天對此案做出了裁決。

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發表了措辭尖銳的反對意見,稱多數法官的裁決「嘲弄了我們憲法和政府制度的基本原則,即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她補充道,「法院所依據的不過是自己關於『總統需要採取大膽而毫不猶豫的行動』的錯誤理解,給予了前總統川普他所要求的所有豁免權,甚至更多。」

川普曾辯稱,他可以免於起訴,因為當他採取後來遭到指控的行動時正在擔任總統。特別顧問史密斯則基於「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原則,反對總統可以免予起訴的觀點。

在4月25日的案件辯論中,川普的律師團隊敦促大法官完全保護前總統在任期間的官方行為免受刑事指控,即「絕對豁免權」。川普的律師說,如果沒有豁免權,現任總統將面臨政治對手的「勒索和敲詐」,因為他們面臨未來被起訴的威脅。

在辯論中,大法官們提出了一些假設性問題,涉及總統出售核機密、收受賄賂或下令發動政變或政治暗殺。川普的律師認為,如果這些行為屬於公務行為,那麼前總統只有先被眾議院彈劾,再被參議院定罪,才能受到指控,而這在美國歷史上從未發生過。

特別顧問辦公室的一名律師在辯論中告訴最高法院,川普尋求的「絕對豁免權」將使總統免於承擔賄賂、叛國、煽動叛亂、謀殺以及本案中試圖推翻正確的選舉結果並繼續掌權的刑事責任。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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