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法:對車輛登記過期執法推遲一個月

【2024年07月02日訊】(記者李梅綜合報導)7月1日起加州實施多項新法,其中一項為AB256「車輛:登記」,禁止在車牌登記到期後的第二個月之前,以違反法規為依據進行執法(如警方攔截車輛)。

由第72區共和黨籍州眾議員黛安·迪克森(Diane Dixon)提出的該法案於去年通過,在眾議院獲得了80:0的全票支持,在州參議院獲得38:0的支持(2人缺席)。

迪克森表示:「在加州登記一輛汽車的平均費用為289美元,此費用過去六年中平均增長了66%。車輛登記費和稅費每年都在漲,以反映當前的通貨膨脹。」

「隨著通脹率達到40年來的最高水平,生活成本只增不減,我們必須為加州人提供足夠的時間來應對價格衝擊。」迪克森說,「車輛對許多加州人來說是必不可少的,由於無力支付車輛登記費,他們生活在失去車輛的恐懼中,這是一種沉重的負擔。」AB256將對車輛登記過期或逾期駕駛的執法推遲一個月。

一些支持AB256的立法者認為,該法案將有助於限制警察的攔截能力。2020年斯坦福開放警務項目(Stanford Open Policing Project)發布了在2011-2017年間對全美21個州的巡邏機構(包括加州公路巡邏隊)和29個市警局的統計,認為警方對非裔和西班牙裔的攔截多於白人。

總部位於洛杉磯的西部法律與貧困中心(WCLP)支持該法案:「過度負債、吊銷駕照、拖車和DMV登記扣留對低收入社區產生了毀滅性的財務影響……導致他們失去車輛、無法上班,也無法滿足基本需求,如購物、送孩子上學或看病,還給那些無力支付罰款和費用的人留下了一連串的債務。」

現行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高速公路或路外公共停車場駕駛、移動或停放機動車輛、拖車、半掛車、桿式或管式拖車或伐木拖車,除非該車輛已登記並繳納了相應費用或根據永久拖車識別計劃進行了登記。

AB256將授權禁止在車輛登記到期後的第二個月之前,以違反這些規定為唯一依據採取任何執法行動;儘管有此規定,如果車輛因違反《車輛法》的任何其它規定而被攔下,即使登記到期在一個月內,仍授權執法部門採取執法行動。此外,處理機構因車輛登記或違規而收取的任何罰款的50%應支付給縣政府,以便匯給州財政部長;其余50%由發證機構和處理機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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