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4日訊】(記者姜琳達加州橙縣報導)從8月19日起,美國國土安全部(DHS)開始執行拜登政府的一項新移民計劃:約50萬名符合申請資格的「偷渡客」,可以在免回原籍國等待面談、甚至無需面談的情況下,獲得合法身分。雖然這被很多人視為一個良機,但法律界人士表示,其中存在一些潛在風險。
在8月22日(週四)一場社區會議上,橙縣移民和難民事務辦公室(OIRA)主任何塞·塞拉諾(Jose A. Serrano)告訴大紀元記者,新移民計劃名為「讓家人團聚」(Keeping Families Together),實際上是美國政府擴大了「就地假釋」(Parole in Place,簡稱PIP)政策,將那些在美國居住超過10年的部分美國公民無證配偶、繼子女納入受惠範圍。
「就地假釋」是形容當初以非法形式入境美國、現已身在美國的移民入境情況。此前,該政策的適用範圍僅限於軍人和退伍軍人的某些親屬。
提供移民法律服務的「世界救濟會」(World Relief)南加辦公室主任、司法部授權代表希瑟·郭(Heather Kwak)表示,申請人的「讓家人團聚」PIP申請被批准後,可以獲得三年工卡,並可以根據個案申請轉換綠卡身分。
那麼具體申請程序都有哪些?申請人需要符合哪些申請條件?郭女士給出以下詳細解釋。
8月19日起開放申請
從8月19日起,美國移民局(USCIS)開始正式接收「讓家人團聚」PIP申請。申請人必須線上提交I-131F移民局表格,並繳納580美元的費用。值得注意的是,這筆費用是必繳費,不可申請豁免。
郭女士提醒說,此次開放給部分美國公民配偶與繼子女的PIP申請僅限網上提交,「如果有人說可以幫您提交紙質申請就要格外小心,那是欺詐」。
獲得PIP批准≠自動獲得綠卡身分
線上填寫I-131F表格後,申請人還需要寫一個大約2,000字的陳述,內容包括為何需要PIP身分批准、為何自己有資格提交申請等。
所有資料填寫後,還必須提交一切證明自己符合資格的證據,包括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報稅記錄等。
「因為這個是一個剛起步的計劃,所以我們也不知道需要多久的申請時間,大家都在走一步看一步。」郭女士告訴記者,一旦申請人獲得PIP批准,可以申請並獲得三年有效工卡,有資格申請社會安全號,通常情況下不會被驅逐出境。
但PIP批准並不會使申請人自動獲得綠卡身分,她說:「PIP只是一個橋梁,將您當初非法入境的身分轉變為『合法』,然後您可以通過合法的美國公民配偶身分,申請將身分轉換為永久居民(綠卡),因個案而異。」過程中,申請人不必回到原籍國等待面談,這大大減少了返回原籍國等待時所面臨的風險。
誰有資格申請?
若想通過新計劃獲得「就地假釋」,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資格:
1)必須是美國公民的非公民配偶,現居美國境內但當初未經允許入境;
2)2024年6月17日前,至少連續居住在美國10年;
3)2024年6月17日或之前與美國公民擁有合法有效婚姻;
4)沒有某些犯罪記錄,沒有對公共安全、國家安全或邊境安全構成威脅;
5)提交指紋並接受背景調查與國家安全審查。
除配偶外,大約5萬名美國公民的無合法身分繼子女也可以提交申請,但必須符合以下所有資格:
1)在2024年6月17日前未滿21歲且未婚;
2)現居美國境內但當初未經允許入境;
3)至少自2024年6月17日起至提交申請以來,從未離開美國境內;
4)親生父親或母親在2024年6月17日當天或之前已與美國公民擁有合法有效婚姻,其結婚時,子女本人不滿18周歲;
5)沒有某些犯罪記錄,沒有對公共安全、國家安全或邊境安全構成威脅;
6)提交指紋並接受背景調查與國家安全審查。
郭女士表示,申請人必須要嚴格符合相關條件。如果結婚對象只是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或申請人最初是持旅遊簽、學生簽、工作簽等合法簽證入境美國的人,都不具備申請資格。
對於符合資格者,不需要擁有I-130表格(外國人親屬申請)就可提交PIP申請;即使已經進入驅逐程序,仍可提交。
「這項計劃確實是為已經在這裡生活、工作10年以上的人所設計的。」郭女士說,美國移民局最終將根據個案的緊急情況、人道主義等因素,酌情考慮決定是否批准個人的申請。
移民局官網也強調,申請者必須如實提交,若被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會一律被拒。
「讓家人團聚」PIP申請的潛在風險
郭女士表示,雖然這項計劃對很多人來說是個很好的消息,但申請人需要明確其中存在的潛在風險。
例如,該計劃可能會令一些從未向移民局提交任何申請的人暴露身分;如果某人此前收到了驅逐令,國土安全部可能會恢復執行;存在不穩定性,下屆政府可能會更改規則等。
若「讓家人團聚」PIP申請被拒,移民局表示,一般情況下不會向申請人發出出庭通知(NTA),或將案件移交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採取可能的執法行動,除非國土安全部判斷申請人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邊境安全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