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4日訊】自從特朗普總統暫停了移民政策的夢想法案,很多青少年因此而陷入對身分的憂慮。但是有一個青少年取得綠卡的方式,一直被忽略。2016年11月一個中年女性(董女士)到我辦公室諮詢,她來美國5年左右, 在國內是企業高管, 來到美國人生地不熟,被律師忽悠著做了政治庇護。 因為政治庇護審理出現很久的拖延,所以身分一直懸而未決, 同樣身分懸而未決的還有她的19歲的女兒。女兒上大二,因為身分黑了,所以很擔心找工作面臨窘境。董女士委曲求全,為了孩子,嫁給一個西人,卻沒想到這個西人用身分做籌碼,問她要生活費。本來一個單親母親帶著孩子已經很不容易,卻又碰上一個吃軟飯的老公。董女士見到我的時候,說自己的婚姻不是很穩定,擔心親屬移民綠卡也會不順利。女兒面臨畢業和就業,非常擔心影響女兒的前途。
我向她介紹了特殊青少年移民綠卡,她說,這種綠卡不是需要被家暴的小孩嗎?她的小孩沒有被家暴,豈不是要說謊?
這位董女士的反映說明這個青少年的特殊綠卡通道,並不為廣大的華人所了解。所以,我想寫這篇文章來介紹這種極為快捷的綠卡方式。
「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 Status」(特殊青少年移民身分)是一種用來保護孩子的特殊身分,美國國會設立這一特殊的種類來保護各州被寄養的小孩,後來又把這種保護擴展到適用於更大範圍內的孩子,比如因為監護權,領養,撫養權以及其他原因受到州法律保護的孩子們。最終的結果就是:對那些二十一歲以下的「無身分」孩子們(非法移民孩子),如果他們遭到雙親或是父母中的一個虐待,忽視或者遺棄(注意虐待只是其中之一),這項聯邦法律將給與他們在美國獲得合法永久居留權的機會。有資格獲得這項法律保護的孩子必須滿足移民和入籍法案§101(a)(27)(J)(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101(a)(27)(J))中所規定的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二十一歲以下;
2.他或者她(申請人,下同)必須未婚;
3.他或者她必須被青少年法庭宣判為「附屬人」的身分(Dependent)。一般來說,這就意味著一個州青少年法庭比如一個家事法庭已經決定接管申請人的移民申請;
4.根據相應的州法律中有關虐待,遺棄,忽視或是其他類似原因的規定,申請人與雙親或是父母中的一個重新生活在一起變得不現實;
5.回到原籍國家或是上一次居住地不符合申請人的最大利益。
6.SIJS項目的主要目的就是為處於某些州法律保護下的孩子們提供移民方面的保護。美國國會為此設立了「轉換身分」(Adjustment of Status)的特殊途徑,在這裡「轉換身分」其實就是指當事人把他或者她的身分從臨時或是「無文件」(即非法)轉變成美國國內的永久性居民身分,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綠卡獲得者」。
7.在申請人提交身分轉換申請,即I-485時,他或者是她必須證明自己滿足這些資格要求,一般來說是通過申請表格或者是提交補充材料。
優勢一: 沒有排期,快快快!
董女士的女兒符合申請特殊青少年綠卡的條件,雖然由母親照顧,女兒已經多年與生父不再有聯繫。在法律上說,父母一方拋棄的孩子,就已經符合了申請的條件。我們2016年11月接受這個案子,2017年2月份順利從家事法庭申請了監護權以及特殊的法庭令。 我們馬上將案子遞交到移民局,在2017年10月就拿到特殊青少年綠卡。所以從頭到尾只用了一年的時間。
優勢二: 年齡限定為21歲以下
因為該類綠卡的申請前,需要在州的家事法院申請監護權,美國每個州對監護權的「小孩」年齡都有不同的規定,比如在有的州是18歲,而在紐約州則是21歲。
優勢三: 沒有對孩子的身分限制
不少移民申請要求申請人為合法居留,有簽證或者有案件審理,具有合法身分,但是這類的綠卡並沒有類似的要求。只要是21歲以下的孩子,滿足特殊青少年綠卡的條件,便可以申請。可以是學生簽證,可以是黑戶,也可以是政治庇護正在審理。
大部分當事人小孩都處在紐約州移民法庭「遣返進程」過程中,申請SIJS身分可以作為防止被遣返的一種方式。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小孩一定要設法終止移民法院的「遣返進程」。這樣做的目的有二,1)防止被遣返,2)可以過渡到下一步階段:提交I-485,申請轉換身分的表格。
我們律所精辦「特殊青少年綠卡」不成功不收費
天成律師事務所在紐約及新澤西設有分所,專精於移民法和家事法。特殊青少年綠卡目前最大的優勢是中國出生的申請人沒有排期。中國出生的移民綠卡類別中沒有排期的綠卡已經並不是很多了。另外,由於特殊青少年身分的綠卡有限額,隨著水漲船高,相信不久以後綠卡的排期會出現。所以,符合條件的青少年應該及時申請。特殊青少年身分使用的範圍比很多人想像的要廣,特殊青少年身分的使用人群並不局限於受家庭暴力的青少年,受到家暴的青少年僅僅是很小的比例。 特殊青少年身分適用於很多單親家庭的小孩,包括父母一方或雙方在境外,獨自在美國生活學習的青少年。我們承諾,我們只接受基本符合條件的案件,所以我們實行成功以後才收費的原則。
筆者簡介:
吳綠綠律師畢業於山東大學和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 為美國紐約州執業律師, 紐約州律師協會會員。吳律師目前專攻家事法和移民法律。 吳律師曾經成功代理數百起投資移民申請和第一優先綠卡的申請, 並參與編輯投資移民手冊。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 歡迎諮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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