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參院通過法案 對隱瞞付費發帖的網紅處以罰款

(大紀元記者Savannah Pointer報導/殷瑞娜編譯)週一(8月24日),加州參議院通過一項法案,對製作付費政治內容但隱瞞報酬的創作者處以罰款。

該法案由民主黨州眾議員馬克.伯曼(Marc Berman)提出,仍需在州眾議院進行投票表決,之後才能提交給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

州長需在9月底前決定是否簽署或否決該法案。

伯曼上個月表示:「選民有權知道他們看到的競選訊息,是否是競選活動付費宣傳的。」

德州和加州都要求內容創作者,在政治內容中添加免責聲明。這項新法案旨在加強執法力度。

目前,加州競選監督機構可以請求法院強制網紅披露其付費關係,但這一過程可能需要數月才能完成。

然而,伯曼提出的這項法案,將賦予加州公平政治實踐委員會(Fair Political Practices Commission)權力,使其能夠繞過法院,直接對違反法律的網紅和政治委員會處以罰款。

內容創作者每次違規最高可被處以5,000美元的罰款。

南加州的內容創作者達斯汀.托雷維德(Dustin Torreverde)表示,他從未因製作政治內容而獲得報酬。他認為,網紅披露此類收入非常重要,但他擔心這項法案可能會給同行帶來不公平的負擔。

「我們很多人都是小創作者。」他說,「所以如果我們因此受到處罰,不得不聘請律師等等,那對我們來說將非常困難。」

加州參議院通過該法案大約一個月前,加州民主黨參議員亞當.希夫(Adam Schiff)提出了一項聯邦立法,要求網紅披露其政治傾向。該法案尚未提交投票表決。

《促進真實性網紅免責聲明法案》(Promoting Authenticity with Influencer Disclaimers Act),將賦予聯邦選舉委員會多年來一直追求的權力。

該法案將修訂《聯邦競選法》(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要求任何受政治委員會或候選人付費發布內容的人,都必須添加明確的免責聲明,說明其內容系付費發布。

「隨著越來越多的信息透過網紅等非正式傳播者在美國社會傳播,我們必須正視這樣一個風險,若缺乏適用於所有其他形式政治廣告的監管機制,付費政治言論便會氾濫成災。」希夫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到2026年,網紅的影響力可能遠遠超過廣告牌甚至電視廣告,但人們理應瞭解帖子背後的發布者是誰,以及他們是否為此付費。PAID法案是一項兩院共同提出的解決方案,旨在將我們適用於其他廣告的兩黨標準,應用於這種新型的政治言論。」

來自加州的民主黨眾議員馬克.高野(Mark Takano),眾議院配套法案的發起人。

「我們的社交媒體資訊必須得到改進。」他在一份聲明中說道。

「用戶有權知道創作者是否因參與競選活動而獲得報酬。我和希夫參議員共同提出了《促進真實性網紅免責聲明法案》,因為現行的競選信息披露法已經無法適應這種新的創作者經濟模式,選民在投票前有權知道是誰在為他們的信息流提供資金。」

大紀元時報舊金山分社記者,主要工作是編譯新聞。
發佈:2026-08-26 11:40 | 修改:2026-08-2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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