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9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綜合報導)9月11日(週五),美國聯邦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就加州機動車管理局(DMV)訴美國交通部(California DMV vs. U.S. DOT)案舉行聽證會,法官們就「非公民商業駕照」和停止聯邦撥款措施等進行了質詢。
回溯至2025年秋,聯邦調查員發現,在其審查的加州卡車和公車司機的商業司機駕照(CDL)中,超過25%的駕照因司機的移民簽證已過期而被認定是非法的。
11月12日,美交通部長肖恩·達菲(Sean Duffy)宣布,加州DMV已承認向非法移民發放了約2萬份「非居民」(Non-Domiciled)商業駕照,交通部責成加州注銷,並向持照者發出通知,駕照將於60天後(2026年1月5日)失效。
但加州DMV並未註銷這些駕照,非法居留的司機仍持有效駕照,並可上路行駛。交通部下屬聯邦汽車運輸安全管理局(FMCSA)於是凍結並拒絕向加州發放1.6億美元的公路建設資金,加州DMV就此對交通部提起訴訟。
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布拉德利·加西亞(Bradley Garcia)、弗洛倫斯·潘(Florence Pan)和尼奧米·拉奧(Neomi Rao)組成了合議庭,並對雙方進行了兩小時的質詢。
駕照與居留期限不匹配
聯邦律師西蒙·傑羅姆(Simon Jerome)在法庭上指出,加州的做法從根本上既不安全也不合法:「如果一張有效期長達數年——如五年或八年的商業司機駕照,其簽發依據的(合法居留)文件明天就要到期,這看起來相當荒謬。」
加州副總檢察長克里斯汀·基多(Kristen Kido)則辯稱,現行駕照允許居住地發生變化,「你可以在加州獲得有效期為八年的商業駕駛執照,然後第二天搬去亞利桑那州」,因此,移民身分的變化應被同等對待。
基多還辯稱,聯邦法律並沒有明確的條文要求商業駕照的有效期必須與其移民身分的有效期一致,而加州在頒發這些商業駕照時,符合了其合法居留身分的要求。
傑羅姆反駁,聯邦法規要求各州僅接受沒有過期的合法居留證明文件,加州對法規的解讀「毫無道理」,且破壞了聯邦的安全標準。這些人在已失去合法居留身分後,仍能保留駕照,這是FMCSA無法接受的。
凍結1.6億資金措施
加州辯稱,他們在配合聯邦政府的新規定,但並未同意在2026年1月5日前註銷那些駕照。
傑羅姆指出,加州曾同意執行為期60天的整改計劃,但後來單方面更改了時間表,錯過了1月份的截止日期,因此,凍結1.6億美元聯邦資金的措施是正確的。
他強調,允許商用車輛駕駛員在CDL有效期超出其移民身分合法期限的情況下繼續駕駛,會產生諸多問題,包括安全隱患、監管漏洞和全國標準的不一致。
尚未裁決
三位法官中,加西亞比較認可這一觀點,即商用駕照的有效期不應超過在美合法居留的許可期限,以及加州對法律的解讀超過了國家安全標準。
潘法官亦質疑加州律師的觀點,對「沒有任何聯邦規則要求兩者的有效期必須一致」的論點持懷疑態度。拉奧則質詢,加州未按時完成聯邦整改計劃的任務,是否在抵制聯邦監管,以及FMCSA凍結資金是否合理。
合議庭尚未給出裁決意見。而在其給出意見後,加州DMV和美國交通部如不滿意裁決,均有權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
來源: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b5/26/9/14/n1484909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