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Jill McLaughlin報導/殷瑞娜編譯)週三(4月22日),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永久阻止了加州的一項新法律,該法律要求聯邦移民官員在該州執勤時出示身份證明,法院裁定該法律違憲。
「我們認為…《禁止私刑法》(No Vigilantes Act)試圖直接監管美國政府履行其職能。」上訴法院合議庭在裁決書中寫道,「根據最高條款,該州不得執行此類立法。」
上訴法院合議庭認為,聯邦政府的論點,即下級州法律與美國憲法和聯邦法律相衝突,很可能成立。
洛杉磯第一助理聯邦檢察官比爾.埃薩利(Bill Essayli),在一篇X帖子中,稱該裁決是「巨大的法律勝利」。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於2025年9月20日簽署了一項州法律,規定除少數例外情況外,任何在加州執勤的非制服聯邦執法人員,在執行聯邦執法任務時,都必須「佩戴身份識別識別碼」。違反該法律的執法人員將面臨州政府的刑事起訴。
同時,加州也通過了一項《禁止秘密警察法案》(No Secret Police Act),禁止聯邦執法人員在執勤時戴口罩。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立即宣布,其官員不會遵守該法律,並指責紐森此舉是在煽動分裂和貶低聯邦執法人員。美國司法部(DOJ)於11月提起訴訟,對該法律提出質疑。
上訴法院作出裁決後,紐森辦公室表示,加州依賴執法部門與他們所服務的社區之間的信任,但這種信任在川普執政期間遭到破壞。
紐森的發言人黛安娜.克羅夫茨-佩拉約(Diana Crofts-Pelayo),在給《大紀元時報》的電子郵件中表示:「這些法律根本就不應該存在。我們不應該讓身份不明、蒙面的男子在我們的社區裡製造恐慌。」
加州總檢察長羅伯.邦塔(Rob Bonta)辦公室官員表示,他們仍在審查這項行政命令,目前無法就可能的法律策略發表評論,但他們仍然對白宮的政策持批評態度。
「透明度和問責制是良好執法的基礎。」總檢察長辦公室在給《大紀元時報》的電子郵件中寫道,「川普政府的做法遠遠超出了正常程序,部署蒙面且身份不明的執法人員執行移民執法,儘管這些做法對公共安全和基本公民自由構成風險。」
今年6月,民主黨州議員聲稱,川普政府的移民行動引發了公眾的恐懼和困惑,以及警察冒充執法人員的案件增多,因此有必要制定新的規定。
今年2月,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克里斯蒂娜.斯奈德(Christina Snyder),阻止了該州的口罩禁令,稱該法律並未平等適用於該州所有執法人員,因此「非法歧視聯邦執法人員」。
史奈德表示,該法也違反了最高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