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郭簡綜合報導)下次看診已經約好,常吃的藥也快領完了,這時突然收到一封信:通知你白卡即將終止。
看到這幾個字,難免心裡一沉。但先別把信折起來,認定事情已無可挽回。是漏交了資料,還是收入被算錯?是確實不再符合資格,還是自己的情況尚未被了解?
加州醫療保健服務部(DHCS)說明,受保人若不認同白卡資格決定,可以聯絡縣辦公室,也有權要求州聽證。收到通知後,有兩個日期尤其不能忽略:保障何時終止,最遲何時提出異議。兩者往往不是同一天。
先弄清楚,白卡為什麼停
縣政府作出停保決定時,會透過「處分通知」(Notice of Action,簡稱NOA)說明原因、保障終止日期及提出異議的方法。
讀完這封信,先找出停保原因。
如果是續保表沒有交回,或缺了收入證明,應盡快補件;如果明明交過,通知卻說沒有收到,就找出提交紀錄,請縣辦公室核查。若認為收入、家庭人數等資料有誤,也要指出錯在哪裡,提供相應證明。
打電話時,把通知放在手邊。與其只問「我怎麼會沒有白卡」,不如說清楚:「信上算的這份收入已經停止了」「這張表我在某日交過,有收件紀錄。」具體的日期和文件,能幫工作人員更快查明問題。
漏了續保,還有補件機會
有人並非收入超標,只是搬家後沒收到信,或把續保表壓在帳單下面,等到發現時,期限已過。
對因漏交續保表或所需資料不全而停保的人,仍有補救機會。舊金山社會服務局說明,停保後90天內,可以補交續保表及收入證明,無須重新申請;超過這段時間,則可能需要提交新申請。
例如,假設一名受保人因漏交資料而停保,一個月後才發現,應立即聯絡縣辦公室,詢問如何補交,請其重新審查,不必等到下一年度。
但要分清楚:這90天是補辦續保的機會,不是停保後仍可照常使用白卡的保證。補件後,還須確認是否符合資格、保障能否恢復,以及恢復日期。這個期限,也與提出聽證的期限分開計算。
認為判錯了,可以要求州聽證
如果問題不只是缺一張表,而是受保人認為縣政府的決定有錯,可以要求州聽證,由行政法官審查。
假設通知仍計入一份早已結束的工作收入,受保人便可整理最後領薪日期、工作結束及目前收入的證明,說明為何認為停保決定不正確。
可以一面請縣辦公室核查,一面準備提出聽證要求。與工作人員通話、等候回覆,不等於申請期限會暫停。
一般而言,DHCS說明應在收到處分通知後90天內要求聽證。不過,加州社會服務部(CDSS)目前另有臨時安排:涉及白卡續保資格重新審查的部分決定,包括資格終止等,申請期限延至處分通知寄出後120天,持續至另行通知。新申請、特定治療或服務等爭議,不適用這項延長規定。
因此,不能只記住「還有120天」。先看自己的通知,弄清楚適用哪一項規定;拿不準,便立即向聽證部門詢問。
想在審查期間繼續看病,不能等到最後一天
對正在治療、定期領藥的人而言,更迫切的問題是:等待聽證結果時,白卡還能不能用?
符合規定、及時要求聽證的人,可以在審查期間繼續享有保障,英文稱為「Aid Paid Pending」。但要求繼續保障的期限,通常早於一般聽證申請期限。這正是兩個日期不能混淆的原因。
假設通知說白卡將在下月底終止,即使提出聽證的最後期限還很遠,也不應拖到停保後才行動。一般須在停保生效前及時提出;特殊通知情況另有規則,應按通知確認。
提出要求時,可以明白說:
「我不同意停保決定,希望要求州聽證,也希望在審查期間繼續享有白卡。」
隨後確認申請是否收到,繼續保障是否已安排妥當。這不代表最後一定能保留資格,而是先確認爭議審查期間的醫療保障。
英文不好,也能把自己的情況說明白
要求州聽證,可以透過電話、網上或書面辦理。書面申請可使用通知所附表格,也可另寫一封信,列明姓名、聯絡方式、作出決定的縣,以及本人不同意的事項和理由。
不必把理由寫得艱深。哪項資料不對、實際情況如何、有哪些文件可以證明,說清楚就好。
需要普通話或粵語協助,應在申請時說明,讓聽證部門安排語言服務;也可以指定代表協助。通知、提交文件的副本、收件證明及聯絡紀錄,都應妥善保存。
辦理及求助管道包括:
查詢停保原因、補交資料:聯絡所在縣白卡辦公室,可在dhcs.ca.gov/COL查詢。
提交文件、查看通知:BenefitsCal.com。
要求州聽證:800-743-8525,或由加州社會服務部聽證網頁進入網上申請。不能以一般電郵提出聽證要求。
收到停保通知,補件、要求聽證、重新申請,是不同的處理方法。缺資料,就盡快補;認為判錯,就及時提出異議;個人情況改變、重新符合條件,也可以再申請,不必等到下一年度。
一封停保通知,讓人擔心的,是接下來的看診、治療和藥費。先把信攤開,圈出原因和日期,再把能補的資料、該問的問題逐項辦妥。通知上的決定未必無法改變,爭取補救的時間,此時變得至關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