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停車「日照法」 聖地亞哥已罰4200張

【2025年05月02日訊】(記者李梅綜合報導)加州今年1月1日實施的交通「日照法」,禁止司機在人行橫道或無標記行人路口兩側的20英尺(約6.1米)範圍內停車,以保障行人安全。新法實施至今,聖地亞哥市已開出超過4,200張罰單。

該市的停車執法警隊,在頭兩月裡持續向公眾宣傳並發出警告。據福克斯新聞,波威市機動車管理局停車執法主管艾琳·朗根(Erin Longen)說:「我們在兩個月內發出1,500張藍色警告小紙條,留在違規車輛上,這有助於3月1日起的執法。」

「(4,200張罰單中)僅不到10%是我們作為代理機構填寫的。」朗根說,「人們確實可以使用Get It Done應用程序來舉報所在社區的違規行為,我們會響應,並關注社區內的情況。」

由於州政府只規定違反者會被罰117美元,並未要求州或地方政府花錢來劃出禁停區域,所以駕駛者停車時應特別注意。即使路口沒有紅色禁停線,或著在新法規實施前已標註5英尺(1.5米)禁停區,駕駛者都必須留夠20英尺(6.1米)距離,以免收到罰單。

AB413法案名為「車輛:停止、停留和停車」(Vehicles: stopping, standing, and parking),俗稱「日照法」,由第24區民主黨州眾議員李天明(Alex Lee)提出,分別在參、眾兩院以29:7和57:18通過。據提案說明,加州行人死亡率比全美平均高出約25%,而舊金山市實施「日照法」後路口碰撞減少14%,因此提案非常有必要。反對者稱,將使停車位減少、造成停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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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5-05-02 14:57 | 修改:2025-05-0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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