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來美國許久之後,才開始打聽:「我能申請庇護嗎?」但卻忽略了庇護申請最重要的門檻之一——必須在入境一年內提出申請。
根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政治庇護原則上必須在你第一次入境美國後的365天內完成申請程序。這個期限無論你是持觀光簽證、學生簽證,還是沒有證件偷渡而入,一律適用。一旦超過這個時限,想要申請,必須說服政府你符合「例外條件」,門檻大幅升高。
什麼情況能申請庇護?
只要你因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觀點或特定社會群體身份(例如性傾向、家庭暴力受害者)而遭受過或害怕遭受迫害,就有可能符合庇護申請資格。不論你原本身份合法與否,只要人在美國境內都可提出庇護申請。
申請流程怎麼走?
若你在一年內提出申請,屬於主動庇護程序,流程如下:
- 填寫 I-589 表格:這是庇護專用申請表,無需申請費。要如實敘述你遭遇過的迫害經歷或未來的恐懼。
- 打指紋、背景調查:移民局會通知你前往就近的中心進行生物識別程序。
- 排隊等待面談:由庇護官與你面對面談話,聽你陳述細節、看證據,並評估可信度與風險。
- 結果審核:如核准,你可申請工卡、後續辦綠卡;如被拒,案件可能轉送移民法庭。
若你庇護失敗,或原本就是被移民局逮捕進入程序,那麼你就進入所謂的防禦性庇護,由法官主持、政府律師反對,你需出庭辯護,難度更高。
超過一年怎麼辦?
如果你超過一年才申請,就必須證明你符合「例外條件」,例如:
- 最近才發生的新迫害事件;
- 精神創傷或健康問題讓你延誤申請;
- 政治情勢突變;
- 法律代表錯誤指導。
但這類情況審查特別嚴格,通過率明顯降低,建議一定要找專業律師協助,別自己貿然申請。
為什麼越早越好?
庇護官或法官會參考你入境後的行為。若你等了兩三年才申請,卻又聲稱害怕回國,會被質疑真實性。越早申請,越能展現你的恐懼是真誠且急迫的。
千萬記住:政治庇護一年內申請是生死紅線。若你懷疑自己符合條件,請立即尋求合格移民律師或社區非營利機構協助,把握機會,不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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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5-06-01 23:12 | 修改:2025-06-0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