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被拒怎麼辦?從移民法庭到聯邦法院

專訪Golden Luck Immigration Office

記者 郭簡

政治庇護不是一次定生死。很多人一聽說「庇護被拒了」,就以為只能打包回國、走投無路。其實,美國的庇護制度雖然程序嚴格,但設有一整套「補救與上訴機制」,為真正處於危險中的人爭取最後的防護。

第一階段:從移民官到移民法官

如果你是透過「主動申請提出庇護,被美國移民官拒絕,但又沒有其他合法身份,案件就會自動轉送移民法庭。這不是結束,而是進入第二次階段:防禦性庇護程序。

在移民法庭上,你可以親自陳述,也可以聘請律師代表你,政府會派出律師反方質詢,這是一場完整的法律聽證會。你必須提交文件、證據、證人,證明你遭遇的迫害真實可信。

第二階段:上訴移民上訴委員會

若移民法官仍然駁回你的庇護申請,你可在30天內向「移民上訴委員會提出書面上訴。這裡不開庭,而是書面審查,重點在於指出法官的事實判斷錯誤、法律適用錯誤或程序不公。

 第三階段:提告聯邦上訴法院

如果又被駁回,還可以向聯邦上訴法院提出訴訟。這一步通常需要專業律師協助,程序較長、費用較高,但在某些案件中仍可能翻盤成功。

其他補救方式:遇到新狀況可申請「重新開案」

如果你已經被判遞解,但日後原居國情勢發生變化,或你遭遇新的威脅(例如被列入黑名單、家人被捕),你仍可提出「重新開案動議,讓法庭再次審查。

此外,你也可以申請《防止酷刑公約》保護,只要能證明回國後極有可能遭到酷刑,不論理由為何,美國不得強制遣返你。

 被拒後的風險:遞解令與身份暴露

需要提醒的是,一旦庇護被拒且無其他身份,你將面臨「遞解出境令」,甚至被拘留。此時,準備是否齊全、律師是否得力、是否提前應對,可能決定你是否能留下來。

結語:準備、誠實、堅持,是庇護路上的關鍵

庇護不是投機的捷徑,而是一條漫長且需要堅持的法律之路。從移民局到法院,從上訴委員會到聯邦法院,只要你真實遭遇過迫害、證據充分,即使一路波折,仍有機會翻案。別放棄,也別拖延——庇護,不是一場運氣賭博,而是對自由與尊嚴的堅持。

諮詢電話:(510)205-5177

聯繫郵箱:

golden luck immigration@gmail.com

 

 

發佈:2025-06-05 14:44 | 修改:2025-06-0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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