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移民法庭系統中,很多當事人第一次收到開庭通知時,會聽說自己要去參加一場 所謂的「小庭」。什麼是小庭?它真的那麼重要嗎?可以不去嗎?本文將為您詳細解析 這場看似簡短、實則關鍵的法庭程序。
什麼是「小庭」?
所謂「小庭」,是民間對初步聽證會(Master Calendar Hearing)的俗稱。這場聽證不是正式 審判,而是移民法庭用來確認程序、安排後續步驟的一次短時間會議。通常只有幾分鐘 ,內容卻決定了你是否有機會繼續申請合法身份、是否需要補件、是否已經遞交了所需 申請表格等。
小庭會做些什麼?
在小庭上,移民法官會:
確認你是否收到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 NTA)
問你是否理解指控的內容,是否承認或否認
詢問你是否打算提出移民救濟申請(如庇護、取消遞解、調整身份等) 決定是否給你時間找律師
安排下一場正式的個人聽證會(Individual Hearing)(俗稱「大庭」)的日期
有些人會有好幾次小庭開庭,法官會根據案件進度與準備情況,持續監督案件推進。
我可以不去「小庭」嗎?
絕對不可以。 除非你已聘請律師,且法官允許你的律師代表你出庭,否則你本人必須親自到場。如果 你無故缺席,法官可以當庭簽下缺席遞解令(Order of Removal in Absentia),表示你自動 放棄了抗辯權利,會被直接判定遞解出境。這種遞解令後果極為嚴重,不但幾乎無法上訴或撤銷,還可能導致你未來10年內不得合 法入境美國,甚至永久喪失申請資格。
哪些情況可以不用本人出席?
你已聘請律師,且律師經授權可代你出庭
法官特別批准你以電話方式出庭(需事先書面申請)
這些都是例外情況,一般來說,第一場小庭你應該本人親自出席,即使已有律師,法官 也可能要求你在場。
結語:別輕忽「小庭」,它是一切的起點
雖然小庭時間短、程序簡單,但它是你取得合法身份的第一道門檻。正確理解流程、按 時到庭、積極應對,是你在移民法庭中能否走向成功的第一步。切記:千萬別因為覺得 「只是小庭」就忽視,否則後果難以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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