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4日訊】(記者Jill McLaughlin報導/張純之編譯)在創紀錄大量加州人將於7月4日獨立日週末出遊之際,美國汽車協會(AAA)提醒駕駛者注意:如今加州禁止開車時用手機的法律已加強執行,滑手機將更容易挨罰。
加州的「禁觸手機法」自上月起全面生效,警方現在可以對開車時手拿手機的駕駛開罰。南加州AAA發言人賈內拉·吉利諾(Gianella Ghiglino)本週對媒體表示:「拿著手機就會分心,這項法律正是為此設計,也清楚指出——只要你手持設備,就違法。」
6月3日的一項法院裁決,為加州駕駛者手機禁令的全面落實鋪平道路。裁決前,「非語音用途持手機的違法與否」仍存在法律爭議。一名違規者辯稱,他只是查看地圖App,並未講電話,因此不構成違法。但他最終敗訴。
加州《AB1785法案》於2017年生效,禁止駕駛者手持以及使用任何手機或無線通訊裝置,除非該裝置設計為語音操作且可免提使用。此禁令不適用於車輛儀表板上出廠時即安裝的電子通訊設備,或安裝於擋風玻璃上的裝置。
儘管該法律早在八年前正式生效,但直到加州第六區上訴法院於今年6月3日作出裁決後,警方才得以全面執法。
法官們認為,手持手機觀看內容的駕駛人屬於分心駕駛,對公眾造成危險。根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資料,分心駕駛行為包括講電話、發簡訊、吃喝、與乘客交談、調整收音機等,都可能使駕駛者無法專注於路況。
「傳簡訊是最危險的分心駕駛行為。」NHTSA指出,「傳送或閱讀簡訊會讓你的眼睛離開道路長達5秒。在時速55英里的情況下,就像閉著眼睛開過一整座美式足球場的距離。」
加州最初的駕駛中使用手機的法律於2006年制定,2008年擴大到禁止駕駛中傳送或閱讀簡訊。2013年,立法機構再次擴大執法範圍,禁止18歲以下人士在駕駛中使用任何無線通訊裝置,無論是否可免提使用。而《AB1785法案》進一步擴大既有法令範圍,但也留下法律模糊地帶。例如,是否只禁止講電話?還是也涵蓋其它使用手機行為?根據州議會的立法分析,由於這些模糊地帶,警方很難執法。
6月3日的裁決來自加州第六區上訴法院,案件當事人為駕駛者納撒尼爾·波特(Nathaniel Porter)。他於2023年在聖克拉拉縣因一邊開車一邊拿手機查看地圖App,而被判交通違規。波特上訴至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當時該法院撤銷了定罪,法官認為違法必須涉及「積極使用或操作設備」。
「僅僅查看GPS導航,不構成積極使用或操作,不構成違規。」法官在判決書中如此寫道。州政府不服提起上訴,上訴法院於6月3日推翻了該判決。
「我們認為,根據《車輛法典》(Vehicle code)條文,『操作』包括開車時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持無線電話的功能,包括查看地圖App。」法官瑪麗·J·格林伍德(Mary J. Greenwood)寫道,「這樣的詮釋符合法案初衷,即防止現代手機使用所造成的分心駕駛,並鼓勵駕駛人眼睛留在路上。」
法官艾莉森·丹納(Allison Danner)與丹尼爾·布隆伯格(Daniel Bromberg)表示同意。波特最終需繳交158美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