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競購未消停 最高和最終報價有何區別?

【大紀元2022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歐編譯報導)有跡象表明,房地產市場正在從過去幾年創紀錄的高價回落,但房屋競購戰遠未結束——尤其是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Realtor.com撰文表示,買家踏進夢想家園和回到原點之間的區別,可能歸結為對部分房地產術語的錯誤理解。

舉個例子,「最高和最好(highest and best)」和「最好和最終(best and final)」這兩個術語皆用來描述買家提出報價的類型,但兩者有細微差別。 許多房屋賣家要求買家在競標戰中,提交兩種類型的報價中的一種。

你確定你知道這兩種報價的區別嗎?請了解其定義——以及房地產專家的精明策略——這樣你就可以全力以赴,找到你心儀的房子。

「最高和最好」的報價是什麼意思?

當賣家要求買家提供「最高和最好」的報價時,他們通常會試圖引發一場競購戰,並計劃讓潛在買家相互競爭。

波特蘭的房地產經紀人梅麗莎・多曼(Melissa Dorman)說:「當我看到賣家要求『最高和最好』時,我將其解讀為賣家想要一個確定的最終價格和優惠報價條件。」因此,通常賣家希望買家按原樣接受房屋,這在賣家接受報價後,幾乎沒有談判的餘地。

「最佳和最終」的報價是什麼意思?

要求買方提供「最佳和最終」報價意味著賣方希望快速賣房,並且對長時間的談判不感興趣。

「當我看到賣家要求『最好的和最終的』時,這意味著他們不打算讓買家相互競爭」,多曼說:「他們希望給每個人一個平等的機會,並結束(或避免)競購戰。」

「最高和最佳」報價的策略

在激烈的競爭中贏得競標——事後不後悔——並非易事,但只要有一個堅定的計劃就可以完成。

「買家應該要求他們的經紀人盡可能詳細地了解在『最高和最好』的談判期間已經使對方收到的報價」,紐約市的房地產經紀人伊恩・卡茨(Ian Katz)說:「除了價格,他們應該找出賣家認為在報價中最重要的東西。」

例如,賣方是否會在成交後要求簽訂回租協議,這意味著買方將無法立即搬入房屋?還是賣家急於出售房屋並尋找能夠在30天或更短的時間內,快速成交的買家?

聖地亞哥住宅建築和改造公司的總裁格雷格・康托爾(Gregg Cantor)堅持認為「現金為王」通常可以達成交易,即使其它報價略高。

如果現金不是一種選擇,他建議附上銀行的預先批准信,並始終保持樂觀。「在報價被接受之前,不要提出任何關於房屋的問題,」康托爾建議道。

「最佳和最終」報價的策略

對於「最佳和最終」的出價,聖地亞哥的經紀人格倫・亨德森(Glen Henderson)建議使用升級條款。

升級條款代表當買家提供一個範圍的價格,並表示他們將比任何其它競爭數字高,例如5,000美元。

「你可以概述你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是多少,」亨德森說:「如果你有一個不想超過的上限,你可以說你同意支付高於最高驗證報價的5,000美元,不超過你的上限。」

洛杉磯的房地產經紀人凱利・愛德華茲(Kelly Edwards)說,她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一個有效的策略就是「讓報價脫穎而出」。

「與其出價470,000美元,不如出價470,427美元,」愛德華茲說:「它真的可以幫助你脫穎而出。」

愛德華茲還推薦其它更主流,且通常是成功的策略,包括支付成交費用、放棄某些意外事件、放棄驗房,以及「要求放在首位」(本質上是將自己放在賣方的候補名單上),以防他們的報價行不通。

最後,買房子——即使是你覺得有感情的房子——對雙方來說都是一個商業決定。盡你最大的努力,做好準備,如果最初的幾個房子沒有成功,盡量不要把它當成是人,別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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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舊金山5月28日地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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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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