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殷瑞娜綜合報導】在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與房主達成4.18億美元的和解協議後,房地產佣金的調整已於8月17日正式生效。
一些房地產公司已經開始實施新規則,這是三十年來,房地產經紀人佣金規則的首次改變。
此前,賣家通常會向買賣雙方的代理人支付佣金,通常為購買價格的5%至6%。其中一半用於其代理人的經紀佣金,另一半用於買方代理人的經紀佣金。
賣方必須向代表交易另一方的經紀人付款,許多觀察家認為,這種做法是不恰當的。
在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附屬的房地產上市資料庫(MLS)上掛牌房屋時,賣方經紀人還須列出買方經紀人佣金。
訴訟稱,這種規則使佣金保持在較高的水平,因為買方代理人將他們的客戶,「引導」到提供更高佣金的房屋。
現在,賣方可以決定是否向買方經紀人支付佣金,以及支付多少。無論做出什麼決定,這些資訊都不能再包含在MLS上的房源列表中。
不過,賣方可以通過電話或簡訊親自告知,或通過社交媒體、草坪上的宣傳標牌,或其它非正式方式進行宣傳。
同時,在開始看房之前,買家必須與自己的經紀人簽署協議。買方和代理人必須就代理人期望從買方獲得的金額,達成協議,並以書面形式提出。
這些新規則會降低佣金嗎?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猶他大學(University of Utah)金融學教授安德拉·根特(Andra Ghent)表示,這些變化本身不太可能產生太大影響。然而,如果消費者意識到,他們可以對佣金進行談判,佣金可能會下降。
美國消費者聯合會(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建議,買家和賣家各自設定一個目標,通過談判將經紀人的佣金,控制在銷售價格的2%或以下,並仔細審查經紀人要求他們簽署的所有合同,尤其是已填寫項目的文件。
一些專家表示,如果佣金下降,房價也可能下降。
例如,如果賣家支付的佣金較少,他們可能願意以較少的價格出售自己的房屋,並且房屋供應量也可能會增加,因為房主發現,他們不需要那麼多的淨值來獲利。
然而,房價的下跌幅度可能很小,專家認為可能在1%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