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喬松採訪報導)2023年9月新獲知,至少10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統計,迫害最嚴重地區依次是:吉林省21人,遼寧省14人,河北省10人,北京市9人,甘肅省7人,湖南省、山東省各6人,廣東省、四川省各5人。因中共信息封鎖,部分以前判刑的案例,9月份才輾轉傳到海外。
被非法判刑的包括多位老人。其中,甘肅白銀市87歲的廖安安,被非法判刑6年9個月、罰款8000元;重慶市71歲的戴淑芳,被非法判刑8年半、罰款15000元。
現居美國的原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告訴大紀元,這份統計報告顯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加劇,中共的邪惡和反人類的本質從未改變。
重慶市王紅被非法判刑9年 戴淑芳8年半
8月18日,重慶法輪功學員王紅被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9年。
王紅,男,48歲,2000年9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王紅有幸讀到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一書。李洪志師父在書中教導學員要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一個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人。這樣的教導使王紅看到了人生的意義和社會的希望,從而走入修煉。
2022年9月20日,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警察非法闖入王紅的租房住處,非法搜查,並搶走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真相幣和萬餘元現金等物資。
當天,71歲的法輪功學員戴淑芳也被綁架。戴淑芳2007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患有心臟病、冠心病、支氣管炎、嚴重的頭痛症、嚴重的骨質增生、嚴重腸炎。煉功後,身體神奇痊癒。法輪功包括五套簡單易學的功法動作,祛病健身效果神奇。
戴淑芳以前以賣酒為生,一個月有六、七千元的收入,因中共迫害,被迫關掉生意,流離失所。
2023年5月19日,江北區法院對王紅和戴淑芳非法庭審。法院戒備森嚴、如臨大敵,多名法警看守,查驗旁聽人員的身分。
在法庭上,王紅和戴淑芬兩人都表達了自己無罪,自己的信仰和行為都是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的觀點。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王紅的律師認為,該案程序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進行了無罪辯護。王紅的家屬參加了庭審的旁聽,並表示,理解和支持自己的親人,希望辦案人員不要冤枉好人。
江北區法院審理後,曾將案卷退回江北區檢察院,但後來,仍對二人分別作出9年和8年半的重刑判決。
這不是王紅第一次被判刑。2001年3月,王紅曾打印「天安門自焚」事件疑點的真相資料向民眾散發。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天安門自焚案指的是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廣場上發生的5人「自焚」。此案漏洞百出,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會議上指出是中共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
出獄後,王紅被迫流離失所多年,如今再陷冤獄。
廣東賢惠婦女被非法判刑6年
9月22日,廣東茂名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被非法判刑6年、勒索罰金2萬元。
吳有清,1997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原有的慢性腸炎不治而愈。中共1999年迫害法輪功後,吳多次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三年。期間,獄警強迫吳有清脫光衣服羞辱。勞教期間,吳被農村信用銀行無理開除。吳有清後被非法判刑四年,丈夫因受到威脅恐嚇,與之離婚。
出獄後,吳有清不記前夫之過,仍帶著兒子關心照顧近九十歲的公公婆婆。公婆只認這個兒媳,非常喜歡她。
2022年9月26日,吳有清外出時,被高州市公安局國保便衣和警察綁架抄家。先後關押在茂名信宜看守所、茂名第一看守所。
2023年6月29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對吳有清非法開庭。
家屬聘請的兩位維權律師為吳有清做了充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吳有清鎮定地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要求法庭做出無罪判決,並立即釋放。
律師:中共迫害加劇 彰顯其邪惡本質
人權律師吳紹平10月10日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明慧網的這份統計報告顯示,「被抓的法輪功學員越來越多。他們(中共)連老人都不放過。而且,老人(被判刑)的數量也不斷地在攀升。」
「這說明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在不斷加劇。」
「從某種程度上講,(這)反映了中共獨裁政權的本質。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到,它的這種反人類的邪惡程度。」
吳紹平進一步表示,「從709案件之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離奇加劇。」
709案,是指2015年7月9日起,中共公安在23省大規模逮捕律師事件。
他說,「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案件就是,(709案件的律師)在替法輪功學員爭取他們的信仰權利。」
面對國際社會強烈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中共卻對此置若罔聞。
吳紹平說,「國際社會給它(中共)施加壓力。它不僅不改善中國人的這種人權的這種狀況,相反,迫害加劇。可見,中共的邪惡本質。」
「一個人堅持信仰,去傳播真相,它(中共)認為就會對它政權構成威脅,那可見這個政權的虛偽以及殘暴。」
「它(中共)所有的這些(東西)都是假的,它根本就不允許真相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