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2日訊】(記者李梅綜合報導)自由司法中心(Liberty Justice Center)2月19日宣布,在奇諾谷學區對抗加州的訴訟案中,學生家長的權利獲得勝利。但今年1月1日,加州AB1955「不通知家長」政策已生效,而該學區對這項新法提起的另一訟案仍在進行。
據自由司法中心,加州聖貝納迪諾縣奇諾谷聯合學區(Chino Valley Unified School District)和原告加州總檢察長均未就法院裁決提出上訴,而裁決支持該學區在學生要求更改性別的官方記錄或非官方記錄時通知父母。因此,訴訟案以維持了學區「通知家長」政策而結束。
自由司法中心高級法律顧問艾米麗·雷(Emily Rae)表示:「我們很自豪能夠捍衛奇諾谷學區通知家長的政策,並期待繼續擴大為加州家長權利而展開的法律抗爭。」
案件回溯
學區通知家長政策的法律糾紛始於2023年8月,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起訴奇諾谷學區,要求立即停止學區通過的「性別轉換披露政策」,即禁止學區在未成年學生要求使用與出生時性別不同的姓名、代詞、學校設施或要求更改學校記錄時通知家長。
邦塔稱,該學區的政策「錯誤且違憲地歧視和侵犯了跨性別學生在學校的隱私權,危害了跨性別學生在學校和家中的身心健康」。自由司法中心於當年9月介入該案,代表奇諾谷學區。
2023年10月,聖貝納迪諾縣高等法院法官邁克爾·薩克斯(Michael Sachs)的初步裁決阻止了學區的部分政策,稱根據性別或性別認同對學生進行區別對待的政策有歧視性;但法官允許學區在孩子更改學校記錄時通知家長。
在法院裁決後,奇諾谷學區於2024年3月更新了政策,保留了最初要求,即如果孩子要求更改其官方或非官方記錄,校方須在3天內通知家長;但刪除了要求工作人員在學生要求使用與出生性別不同的姓名、代詞或設施時通知家長的條款。據法庭文件,加州對此辯稱「與之前的政策一樣帶有歧視性」。
一年後於2024年9月,薩克斯法官裁定,奇諾谷學區更新後政策中保留的原始條款符合美國《憲法》,不能被禁止;並且該政策並未侵犯未成年學生的隱私權。
鑑於雙方未在法定截止日期前提出上訴,該訟案正式結案。依據裁決,奇諾谷聯合學區有可能繼續執行其更新後的通知家長政策。
雙方回應
2月19日,艾米麗·雷告訴大紀元,雙方都有輸贏,「學區現在的做法實際上是,如果孩子要轉換性別,家長會收到學生記錄已更改的通知,但不會被告知學生性別轉換情況;家長可以進一步詢問記錄的變化情況,這樣學校就不會對家長撒謊了」。
同日,邦塔在電子郵件中告訴大紀元,「加州未能上訴的說法是絕對錯誤的,因為自由司法中心本應對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由於放棄上訴,奇諾谷聯合學區必須遵守永久禁令(permanent injunction)和宣告性救濟(declaratory relief)」。
奇諾谷教委會主席索尼婭·肖(Sonja Shaw)也在同日短信中告訴大紀元,法院裁決是「家長權利和學校透明度的巨大勝利」,「鞏固了家長在決定子女教育方面的權利,以及家長在子女教育、福祉和安全方面所發揮的關鍵作用」。
並未結束
加州推出AB1955,是因應加州十多個學區/教委會在短短一年多時間裡提出或通過「通知家長」政策。法案由第78區(聖地亞哥地區)民主黨眾議員克里斯·沃德(Chris Ward)和加州立法跨性別核心小組提出,名為《支持當今青年的學術未來和教育者(安全)法案》(Support Academic Futures and Educators(Safety)for Today’s Youth Act)。
新法規定,在學生轉換性別稱呼、參加不同性別學校活動、改用衛生間和更衣室時,校方不能通知家長。新法同時推翻了一些學區或學校現有的「通知家長」政策,要求教職員守密。
2024年7月15日州長紐森簽署AB1955後,自由司法中心即於次日代表奇諾谷學區起訴紐森,要求禁止該法實施;因為「該法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以及《家庭教育權利和隱私法》(Family Educational Rights and Privacy Act)」,訴訟還在進行中。
雷表示:「大多數未成年學生的年齡太小,無法自己開車、投票、簽署治療協議,無法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對自己表達的性別做出改變其人生的決定。AB1955將給那些年齡小而無法完全理解其含義的孩子帶來毀滅性的後果。」
「學校官員無權向父母隱瞞祕密,而《憲法》賦予父母權利瞭解孩子在學校做什麼」,雷說,「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而不是州長紐森、總檢察長邦塔或公共教育總監瑟蒙德。」
據ABC7報導,紐森的發言人伊茲·加登(Izzy Gardon)去年通過電子郵件稱該訴訟「非常不嚴肅」,並表示AB1955「維護了子女與父母的關係」,以及「相信州政府將贏得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