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24日訊】(記者徐曼沅洛杉磯報導)中華民國內政部自9月8日實施修正《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引發海外僑民熱烈討論。新規要求僑民役男須申辦「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才能出境,取代沿用多年的「護照僑居加簽」制度,並明定役齡僑民在台居住183日以上須依法接受徵兵。
南加僑界各大社群紛紛展開討論,不少僑民抱怨新制上路未設緩衝期,程序繁瑣、跨部會核准耗時,甚至因各國不再蓋出入境章,導致僑民難以提供相關證明,造成回台短暫探親者必須額外奔波申請證明,形同懲罰「返鄉」。
行政院政務顧問吳兆峯表示,內政部此舉意在落實公平徵兵原則,避免部分人透過投資或短期居住規避兵役。不過他也坦言,目前僅能在台北僑委會服務櫃檯申辦,流程約需兩天,且證明書效期僅一年,確實引起僑民不滿。
吳兆峯建議,相關機關應共享資料,避免僑民重複提供文件,並考慮設置過渡期或更具彈性的配套措施,以減輕僑民返台探親或短期停留時的負擔。
不少南加州役齡僑民的父母、祖父母呼籲政府簡化程序,並允許駐外單位受理申請,以減少僑民返台後辦理文件的奔波與時間成本,並避免僑民迫於政策放棄台灣國籍。亦有輿論批評政府口號「傾聽心聲」未落實,反而讓僑界對台灣失去認同感。
對此,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公開回應,僑委會在修法過程中已透過駐外僑務同仁蒐集意見,並尊重內政部推動修正;強調修法目的在維護兵役公平,同時兼顧僑民權益與義務的平衡。
僑委會進一步說明,新制只是將役男身分認定統一化,舊制「護照僑居加簽」與新設的「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申請要件相同、效力一致,僅效期不同,既有權益並未受損。僑委會也在官網設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專區」,供僑胞即時查詢;洛僑中心也將持續向海外宣傳蒐集相關意見,歡迎僑民有任何建議與想法都向該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