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敦促歐盟重新評估《數位市場法》規則

【2025年09月25日訊】(記者曾子衡綜合報導)蘋果(Apple)公司週三(9月24日)要求歐盟監管機構重新評估廢除或大幅刪減其《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並稱這項法規不僅使歐洲用戶更晚用上新功能,也面臨較高的隱私和安全風險。

歐盟於2022年通過《數位市場法》,並在2023年正式生效,目的是限制大型科技公司的壟斷行為,促進市場競爭並保護消費者利益,並對不遵守的公司處以重罰。

這項法案主要針對在數位市場中擁有巨大影響力、控制力強的科技公司,歐盟稱這些公司為「守門人」(Gatekeeper),如蘋果、谷歌(Google)、亞馬遜(Amazon)、Meta(臉書母公司)、微軟(Microsoft)等。

蘋果公司此項要求提出之際,正值歐盟委員會在審查該法案,這是該委員會首次評估該法案的有效性及其應對包括人工智能在內的新興技術的能力。委員會已邀請相關方於9月24日前提交意見回饋。

法規壓力下 蘋果延後推出部分新功能

蘋果公司表示,《數位市場法》雖旨在限制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場主導地位,但增加了開發新功能的難度,也可能限制消費者選擇。

蘋果指出,法規要求部分功能必須兼容非蘋果設備或第三方應用程式,導致其推遲在歐盟推出多項功能,包括iPhone鏡像至Mac電腦、通過AirPods進行即時翻譯等,並指出這是由於工程技術上的挑戰。

此外,法規允許用戶從第三方商店或其它來源安裝應用程式,而不必經官方商店,也可能增加下載惡意軟體和詐騙活動等安全風險。

蘋果表示,他們的用戶數據保護方案已被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否決,因此尚無方法在不影響用戶資料的情況下遵守法規。

蘋果要求廢除《數位市場法》

蘋果向歐盟委員會提交的評論中表示:「修復損害並防止進一步傷害的最有效方式,是廢除該法案或其特定條款,並重置數位競爭策略,將用戶放在首位。」

「歐盟委員會利用《數位市場法》重新設計我們的產品,對我們的用戶產生了真正的影響。」(參見報導《歐盟初步認定蘋果違反數字市場法》)

歐盟於今年4月因蘋果應用商店的限制性做法,如強制開發者只能通過App Store上架應用程式、收取高手續費或佣金、限制第三方支付或其它應用商店的使用,對蘋果處以5億歐元罰款。

蘋果隨後在6月修改歐洲App Store的規則與費用,以遵守該區反壟斷命令。

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與Meta創辦人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也批評歐盟《數位市場法》,認為此舉是變相對美國公司徵收「國家關稅」。(參見報導《川普警告數位監管國家:將面臨重大關稅制裁》)

歐盟委員會則表示,遵守DMA是一項義務,而不是一種選擇,並承認業者需要時間達成合規要求。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和《華爾街日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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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5-09-25 18:00 | 修改:2025-09-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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