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惠林:第二十六章 創新不是做出來的

【2023年10月25日訊】「創新」理念雖然早就由一代宗師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 1885~1950)在一九三四年明確提出,但真正發光發亮卻是二十世紀末期,當「知識經濟」出現之後的事。在臺灣,前臺大經濟系教授陳博志擔任經建會(現今的國發會)主委時,曾大力推動知識經濟,而促動全球知識經濟熱潮的重要人物中,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知名學者佘羅(L. Thurow, 1938~2016)是其中之一。

陳博志教授在二00四年五月五日中華經濟研究院出版的《經濟前瞻》雙月刊中,寫了〈佘羅教授知識經濟的觀念及其在臺灣之應用〉這篇文章,推崇佘羅「相當重視經濟體系不均衡的狀態及其調整過程」,而佘羅就是認為「不均衡的狀態是高報酬、高成長的來源」。

「不均衡」的獲利論

也就是體認不均衡是獲得高額利潤的主因,佘羅乃提倡「知識經濟」,經由「知識」來創造「不均衡」。陳教授就佘羅的這兩個論點,在臺灣尋求佐證,並作政策引申。在「善用不均衡來獲利」上,陳教授認為臺灣歷年來經濟發展成功的原因,就是成功的利用臺灣和其他地區不均衡的差距,他舉出兩個實例,一是日治時期日本本土和臺灣之間所得、技術,以及氣候的差距,提供了臺灣農業和農業加工業快速發展的機會。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與先進國家之間大幅的差異變成新環境下的不均衡狀態,具體而言,工資差距拉大形成開發中國家生產勞力密集產品出口的利基,再因臺灣技術落後,而先進國許多技術甚至可免費引進,也都具創造利潤效果。簡要而言,陳教授認為台灣過去四十多年的發展,可說利用經濟自由化、國際化,以使人民能利用國際不均衡來賺錢,並促使經濟發展的明證,也同時證明了自由經濟的優越性。不過,在以自由經濟獲取不均衡利益時,陳教授也提醒我們,佘羅指出的「消除不均衡有人獲利,但也有人受損」之現實,例如台灣廉價產品出口,固然增加台灣就業,也降低進口國物價,對全球整體而言有利,但對生產相同產品的外國廠商卻有售價和利潤下降之損失,進而使勞工失業。陳教授認為這是很多談自由經濟的學者忽略的問題,因為學術上假設得利者需補償受損者,但實際世界並非如此。在全球化如火如荼的二十一世紀,以往享受自由化利益的臺灣,嘗受著包括中國在內的後進國家利用不均衡獲利所帶來的損失,失業提升、產業外移、工資下降就是現實問題。

積極創造「不均衡」差距

破解這種不幸後果之道,就是「積極創造」不均衡差距以創造利潤,佘羅的知識經濟就是主張「以知識來創造不均衡的利益」,而且是以政府的策略為主,選擇自己的優勢。他特別重視「技術的創新」,於是一個國家要同時培養有創意和創業能力的人,以及不見得有創意卻能高效率工作的人。但在全球化和知識經濟趨勢下,佘羅認為失業和所得分配的惡化很難避免,而政府愈來愈難幫助失業及低收入的人民。

乍看佘羅的分析頗具說服力,而全球化和知識經濟會導致貧富更不均及大量低技術失業勞工,也是許多輿論的共識。不過,我們或可用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讓我先說一個故事,這是二00四年在HBO密集上映多次的一部影片,片名叫做Door to Door(中譯「天生我才必有用」),是一位天生有缺陷的社區「登門推銷員」的溫馨故事。當社會快速變化,交通、電信、電腦愈來愈便利,「機器代替人力」愈來愈普遍,登門推銷員也難免面臨被裁的命運,這位故事主人翁在公司的部門被裁併,他則被當成「受救濟者」勉強在倉庫一角保有位子,但在受不了被忽視及自卑心作祟下,辭職回家了。

一位從小觀察這位登門推銷員長大的報社記者,寫了一篇專文介紹此推銷員,以「一根聯繫社區成員的心之線」來形容其功用,既觸動已成為「現代社區」的所有冷漠、寂寞的住民,也喚醒該年老登門推銷員的自尊,更讓他領悟到自己的價值,而且重新發現可以扮演的角色,於是不但重回公司,業務更是欣欣向榮。該浴火重生的推銷員更藉由電腦等現代化工具的幫助,讓服務範圍及內容更為擴大。這個簡單、生動的例子其實告訴世人,全球化和知識經濟並非造成「零和」結局,只要有「心」,且真心服務別人,非但不會被淘汰,反而會在現代人愈來愈空虛的「心靈」,找到更寬廣的機會。

這個故事也顯示任何有心人都是「天生我才必有用」,總能在寬廣的機會中尋得自己的利基,也就是找到自己的特質,或者「比較利益」所在,這也是創意、創新的一種,而全球化下的世界其實更為海闊天空,更容易讓每個人尋得自己的有用之處。不過,必須提醒的是,在尋覓的轉換過程中難免要支付代價,因而平時不要忘記「儲蓄」作為預防不時之需,乃是人生必備事務。

愛迪生vs.愛因斯坦

至於佘羅所主張的「創造不均衡」,涉及這樣的課題:人際間的「不均衡」或「差異」,或者「創新」、「創意」,究竟是「自然長成的」或「政府做成的」?佘羅傾向於後者,因而主張政府以政策來累積知識,來促進創新和營造創意,來推進技術進步,而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利誘」,以紅蘿蔔做為工具,而「專利權」則是最顯著例子。於是我們看到「科技新貴」過勞死普遍存在,從事創意、研發者也都在壓力下痛苦地找靈感。也許不必多說什麼,就愛因斯坦和愛迪生兩位名滿全球的創意、創新、發明者比較,就可見分曉。

愛迪生和愛因斯坦這兩位對人類都有偉大貢獻的科學家,後者純真、無私、可愛,但前者則刻薄、自私。關於愛因斯坦,我們可再由前台北榮民總醫院教研科醫研部郭正典主任,於二00四年八月六日發表在《自由時報》,名為〈愛因斯坦的風範〉一文中,記述的一九三三年愛因斯坦受聘至美國普林斯頓高等研究所擔任理論物理學教授的一段佳話見端倪。

愛因斯坦要求「低薪」

愛因斯坦應Flexner邀請到一新型的高級研究機構作研究,這所研究機構就是後來著名的普林斯頓高級研究所。當時愛因斯坦要求個人的年薪只要三千美元,Flexner頗感為難,不只是覺得如此低薪實在是虧待愛因斯坦,而且對其他研究人員又該如何比照呢?於是Flexner一次又一次要求愛因斯坦提高薪水,到最後還幾乎是哀求,才好不容易說服愛因斯坦接受一萬六千美元的年薪。這也可看出愛因斯坦的生活是何等儉樸、簡單。

自私的發明家

我們轉而談愛迪生這位偉大的發明家,他的發明對人類有著莫大貢獻,我在小學時就被灌輸愛迪生是位偉人,為了研究可以廢寢忘食,是人類的典範,是位偉大、無私、人格高超的人物。這種刻板印象在一九八八年卻被全球知名華裔產權名家張五常教授給顛覆了。張教授在一九八四年二月十四日發表了〈自私對社會的貢獻〉這篇經濟散文,在描述「自私對社會有益」的論點時,深怕讀者難以同意,乃舉出愛迪生這位家喻戶曉的偉人來支撐其論點。

張教授說他在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七七年間,曾從事研究有關發明專利權的經濟問題,蒐集了很多資料,其中對有關愛迪生的他特別留意,因為他也是自小就被老師耳提面命,應效法愛迪生的偉大、無私,為社會貢獻。張教授在看過有關資料後,下評語說:愛迪生「偉大」是對的,但「無私」卻是謊話。他發現愛迪生的自私,世界少有。愛迪生從不捐錢,對工人苛刻至極,對於自己認為無利可圖的發明,一概不理;但認為有商業價值的,就大量投資,日夜催下屬工作。張教授說愛迪生對發明後專利權的重視,也是少見,每次覺得外人可能偷用了他的發明,就訴之於法。如此一來,愛迪生的發明縱然是價值連城,他死時卻不富有,因為打的官司實在太多了。張教授說,有人做過估計,認為愛迪生所花的律師費用超過了他發明專利權所得到的收入,不過,這樣的結果,也可以說愛迪生將財富分享給律師,可惜的是,律師也應是高所得的一群呀!

張教授舉愛迪生這個典型的自私者對社會有偌大貢獻,來印證「自私對社會有益」的論點,與經濟學鼻祖亞當.史密斯在一七七六年《原富》裡所陳述的論調異曲同工,都支持「我們在市場能買到所需的貨品,可不是由於供應者的仁慈之心,而是因為他們為賺錢自利的緣故。」於是一直以來主流經濟學不論哪個流派就都將「自利心」作為「人的行為」之準則。不過,我們換個角度、拉高層次想一想,包括愛迪生在內,如果擁有「利他心」,豈非能發明更多、更好的,且有益於眾人的新事物?若各行各業的生產者,都能以「愛心」、「善心」生產物品,豈不讓消費者更喜愛?而且大夥兒在生產時也充滿一片和諧、和樂氣氛,而寶貴生產資源也會被惜用,當今所謂科技新貴「過勞死」、生活緊張忙碌、壓力過重的種種毛病不是就不會存在了嗎?而包含愛心、善心在內的產品更能取悅於消費者,報酬怎不會滾滾而來?這是一幅「無求而自得」的美麗畫面,也是古人所謂的「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的情境,多麼詩情畫意,多麼沁人心脾,又是多麼令人憧憬啊!愛因斯坦的世界不就是這樣嗎?別說愛因斯坦只有一個,一般人做不到。也先不要將「不可能」放在腦中,大家何妨一起來試一試跳脫「自私自利」,換以「無私之心」來待人處世,看看結果會是怎麼樣?看看創意和創新是不是會源源不斷滾滾而來?

營造創新環境是創造價值的第一步

再就「專利權」這項當代社會用來刺激創新的熱門課題而言,涉及「創意可以複製嗎?」這個有趣疑問。我們由一則故事談起,話說前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在二00四年四月三日下午,於日本東京的一場演講中,透露了一段他拜訪雕塑名家朱銘的軼事。

李院長某日專程造訪位於南投縣清境農場的朱銘工作室,才一進大門,就被朱銘自創的一副對聯吸引住。該副對聯的大意是說目前博士、碩士滿街跑,但真正有知識、有智慧的逸材,堪稱千萬人中難得一二。

看過對聯,李院長進一步向朱銘討教雕塑技法向誰學習而來?不料朱銘反問說: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學來的嗎?這個回答讓李院長覺得無地自容,在該次演講中更坦承自己當時的確提了一個蠢問題。

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技術

我乍看這則花絮報導,腦中立即浮現另一個故事。那是大約三百年前,義大利有位識字無幾的木匠史特拉底瓦裡(Stradivari, 1644~1737)。此君例行生活中製作的小提琴,至今仍有數把流傳,且被公認為「琴中極品」,臺南奇美博物館就因為收藏其中一把而名聞國際。歷年來,不斷有人應用顯微、化學、數學、電子等等現代尖端科技,嘗試製作可以媲美史特拉底瓦裡的小提琴,可是都沒有成功。

現代人之所以無法複製名琴,不完全是找不到史特拉底瓦裡當時所用的材料,主因是不知道如何重複史特拉底瓦裡的製作技巧。

這兩位東西方的名家,都沒受過多少的正規學校教育,他們所生產出來的人間極品是他們日常生活中的例行事務,可以說是工作,且是日日夜夜重複進行的。臺灣的朱銘,雖然曾追隨過兩位老師學藝,但在眾多學徒中得以出類拔萃,而且青出於藍、更勝於藍,應該不是抄襲、複製而來,即便是抄襲,也不可能勝於原作。而義大利的史特拉底瓦裡也曾在一六六六年拜阿瑪悌為師學習製琴,但由史特拉底瓦裡名琴的無法以現代科技複製,我們更可以領悟到百分百的複製是不可能的。如此,我們對於當代「專利權」這個熱門而重要的課題可以有更深一層的省思,或許其弊會大於其利呢!

學而時習之

此外,由這兩個故事,我們也可以思考「學習」的精義何在。朱銘當著李院長的面否認其雕塑技法是學習來的,但他確實是跟過兩位老師,而且也開班收徒,難道這不是學習嗎?而史特拉底瓦裡也曾拜過師。他倆跟隨老師做什麼呢?一個是「學」雕塑、一個是「學」製作小提琴,而且都跟在老師身邊好幾年呢!難道這不是一般人所說的「學而時習之」?

在朱銘的心中,「學習」可能是指本章一開頭所提,二十世紀末開始響徹雲霄的知識經濟所強調的「創意」、「創新」之意吧?有差異、有特色、被公認價值高應是「創意」的精義,這應不是靠學習可以複製出來的!是「長成的」而非「做成的」。所以,政府若要使用政策,是應該往培育一個適合「長成的」創意或創新環境著手,這不是值得朝野上下有心人士嚴肅深思的課題嗎?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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