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注:本文章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意見。)
身為長期關注香港社會運動議題的觀察者,筆者認為,可以透過三宗具代表性的案件主線來理解當下的香港議題:分別是「47人案」、「黎智英案」以及「支聯會案」。在這三者之中,筆者特別認為「支聯會案」最具觀察價值,原因主要有二:其一,中共政權對支聯會的敵視,可追溯至1989年之後的「黃雀行動」,具有厚重的歷史與政治背景;其二,作為被告的執業大律師鄒幸彤,在法庭上與港府及國安法指定法官之間展開的攻防,也展現出極具研究意義的法學與憲制層面的觀察價值。
2026年1月22日,在被羈押超1500日之後,香港支聯會(全稱: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前領袖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彥,因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再次站上西席九龍裁判法院的幸彥。若罪成,他們可能面臨最高10年監禁。 這是港共政權在《國安法》淫威下,對社運組織的又一次政治檢控, 旨在抹殺香港人對「六四」事件的集體記憶,壓制言論自由,並將合法的公民活動污名為「顛覆」, 進一步加劇寒蟬效應。
親眼見證香港從2019年的抗爭街頭走向《國安法》後的沉寂,我目睹了公民社會的急速崩解。昔日數次向支聯會捐款,是筆者在崩壞的時代裡,試圖為那份行將消逝的公義,所作的微弱守望。 如今,這場審判扯下了司法公正的最後遮羞布,其本質早已溢出了法庭範疇,淪為對支聯會三十多年來撼動遺忘、捍衛真相之舉的瘋狂反撲。
支聯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89年的那場震驚世界的天安門事件。那一年,大學生和民眾發起的愛國民主運動遭到中共當局的血腥鎮壓。這場「六四」屠殺,成為中華民族的永恆傷痛。 在香港,百萬市民走上街頭聲援北京的學生,5月21日,在跑馬地賽馬場,支聯會正式成立。其創始人包括司徒華等民主派人士,宗旨是「支援愛國民主運動」,五大綱領包括「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殺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支聯會從一開始就與「六四」事件密不可分,它不僅是香港人悼念死難者的平台,更是傳承民主精神的燈塔。在大陸「六四」被徹底封鎖的背景下,香港成為唯一能公開紀念的土地,支聯會透過收集證言、出版書籍和舉辦展覽,保存了歷史的真相。 例如,「六四紀念館」內陳列的文物,如血衣和彈殼,提醒人們那場屠殺的殘酷。六四之後不久,支聯會成員發起並參與代號「黃雀行動」,協助大陸遭通緝的學生和民運人士安全逃亡海外,其中包括吾爾開希、封從德等人,成為維護人權與民主信念的重要歷史見證。支聯會的存在,反映了香港人對大陸同胞的深厚情感,以及對民主自由的追求。它是和平的公民團體,目標是推動中國走向憲政。
在支聯會的眾多活動中,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每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維園)舉行的燭光晚會。從1990年起,這項活動持續了30年,成為全球華人悼念「六四」的象徵。
維園燭光晚會不僅是支聯會的象徵,更是香港作為「自由之都」的圖騰。三十年來,這場跨越世代的和平集會,以沉默而堅定的方式,向世界昭示香港市民守護歷史真相的集體意志。尤其是2019年多達18萬人參與的燭光晚會,將這項公民社會的壯舉推至歷史高峰。
然而,2020年成為了一個殘酷的分水嶺,法治的內在邏輯在那一刻戛然而止。當局強行引入《國安法》,將維園——那個曾承載著三十年公共哀思與集體記憶的神聖空間,在一夜之間改造為壓制言論、肅清異見的政治禁區。當蠟燭被白花取代,卻仍難逃被強制清場的結局時,政權的真實意圖已不言自明: 當局試圖透過空間封鎖與符號抹除,迫使整座城市陷入製度化的歷史失憶。
時間來到2026年1月的當下,當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的法槌落下,一場被冠以「維護國家安全」之名的審判,正在以更加系統化的方式撕裂這座城市的法治表象。
在這場審判中,剛在監獄中度過自己41歲生日的鄒幸彤的存在本身,已構成對控方敘事最有力的挑戰。作為執業大律師,她並未退縮在辯護席的圍欄之後,而是選擇在被告席上親身開啟了一場絕地自辯, 面對可能長達數十年的刑期威脅,她仍選擇不認罪,以法律人的「專業」開啟另一場對抗「專制」的抗爭, 努力用嚴謹的普通法邏輯,去解構法而模糊的審判法。鄒幸彤一再強調,支聯會所倡議的「結束一黨專政」,本質上是一種政治理念的申訴與制度改革的主張,絕非訴諸暴力的顛覆行為。維園的燭光晚會,不僅是個人的言論自由,如果這一跨越世代的集體實踐可以在今日被定性為犯罪,那麼任何政治表達皆可能被入罪。
而控辯雙方在法學與憲制層面展開的攻防,在專家證人證據的環節得到了集中的呈現, 鄒幸彤提出呈交台灣大學何明修教授的報告,旨在通過社會學視角界定「民主」與「一黨專政」等核心概念,以清支聯會政治訴厘的本質。然而,法庭竟以何教授非「法律專家」為由將其拒於門外。這在法律邏輯上極為荒謬:正如精神科醫生無需法學學位即可論證當事人的精神狀態,專家證人的價值本就在於其跨學科的專業性。這再次令世人目睹了國安法語境下證據制度異化。在普通法傳統中,專家證人制度的核心正是承認知識的分工──法官判斷法律,專家解釋事實世界中超越法律訓練的專業領域。然而在本案中,法庭卻以 「非法律背景」為由排除 「政治學專家」的證據,其內在標準並非專業相關性,而是是否服務於既定控罪敘事。這種「可採信性」不再取決於學術方法與事實基礎,而取決於是否順從權力所設定的解釋框架,無異於宣告了普通法在香港的已名存實亡。
與被告席上理性而克制的論證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控方在本案中所展現的法理貧乏與制度傲慢。支聯會的宗旨、口號與行動方式,數十年來始終公開透明,從未逸出法律的邊界,更無任何隱密的政治突轉。如今,當局借助《國安法》,將長期存在的和平表達重新包裝為“煽動顛覆」, 這也暴露出權力為達政治清算目的而任意扭曲法理的真實面目。其次,這是一場以羈押取代裁決的消耗戰。李卓人、何俊仁與鄒幸彤在未有定罪的情況下,已被長期還押,時間之長,足以使「無罪推定」淪為空洞口號。港府顯然明白案件證據的薄弱,於是轉而透過時間與囚禁本身施加懲罰,讓程序性正義在判決書出現之前就已破產。
審視此次庭審,筆者對裁決前景深感難言樂觀。究其根源,作為中共橡皮圖章的全國人大所訂立的《國安法》必然脫離了保障國家或人民安全的本位, 將政權存續置於法治與真相之上的「黨安法」。當立法的本位不再是守護公眾權利,而是鞏固執政黨地位,司法武器化便成了這種制度邏輯下的必然結果。這種體制性地對個人自由的極限擠壓,以及對法治基石的系統性蠶食,短期內已然構成了當下難以撼動的政治定局。即便國際社會的譴責浪潮不斷,但在那抹不容挑戰、近乎執拗的專斷意誌面前,任何關於「放下屠刀」的政治幻夢,也許都是不切實際的奢望。從「47人案」中戴耀廷十年刑期、到黃之鋒獄中再此被捕,再到對黎智英的三項罪成, 無不反復印證了當局喪心病狂的清算姿態。
審判終會落槌,但無論判決結果如何,支聯會的三十載守望,早已超越那一紙裁決,成為永載史冊的鐵血見證。自司徒華先生創立以來,幾代人以理性表達捍衛真相,以持續的行動對沖遺忘, 更為可貴的是, 支聯會不僅是一個時代的精神縮影與良心脊梁,它更是一座連接香港與中國內地民主夙願的橋樑,承載著中港兩地公民社會最堅韌、最純粹的價值坐標。支聯會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家國情懷」最深刻的詮釋:真正的愛國,是愛這片土地上的人民,是追求那份本該屬於這片土地的公義與民主!
筆者向所有支聯會成員致以崇高敬意的同時, 也堅信維園那曾閃耀三十載的燭光,絕不會在黑夜中沉淪;它必將穿透法治的黃昏,在新的黎明到來之際,重新點亮每一個嚮往自由的靈魂!
致敬支聯會!
願榮光歸香港!
作者: 張小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