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揚揚的哈佛和北卡州大學招生歧視案,正在美國最高法院接受審理。從硅谷到全美乃至世界各地的華人都非常關注,因為這關係到報考美國頂尖大學,是會變得更容易、還是更艱難。
案件的關鍵是大學招生中的「平權行動」,到底是不是種族歧視,是否違反了美國憲法。
美國華人社區對此看法兩級。許多人相信,用種族膚色錄取學生,否定了亞裔學生的努力,是典型的種族歧視。但也有不少華人認為,控告哈佛的原告是白人組織,華人是被白人當槍使;這種觀點相信,教育平權有利於亞裔。
但筆者覺得,哈佛招生案的水,其實相當深:不僅涉及種族歧視,甚至牽扯到大家心中的美國夢,以及美國的立國之本。
平權行動,是在消除、還是製造種族歧視
現代社會的政治和政客,多擅長用晦澀難懂的言語來包裝可能不太受歡迎的主張。甚至蓄意設計模稜兩可的措辭,來誘導公眾接受事實上與自己真實意願和切身利益相違背的政策。所謂「平權運動」,亦不例外。
緣起上世紀60年代的平權行動,英文Affirmative Action,簡稱「AA」;直譯為肯定性(扶持)行動,原意是為糾正歷史上對黑人的歧視,而給予肯定和扶持。
AA不但成為所謂「進步主義(Progressive)」思潮中的一大旗號,現在更是膨脹為美國政治和社會生態中的一種「政治正確」。哈佛等不少美國常青藤大學,都奉行平權行動,用種族和膚色將無數成績優異的亞裔學子拒之門外。
其實,在美國這種真正的法治社會,公開的種族限制或配額并無市場。具體到教育領域,1978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中,就禁止在招生中實行種族配額制。
然而,當年的大法官卻允許學校將種族多樣性作為考慮因素。結果,1978年的裁決成為平權行動在教育領域的里程牌,使得越來越多的美國高校,利用平權行動和種族多元化的大旗,公開實施不冠名的種族配額。
44年後,歷史的輪迴將飽受爭議的AA行動,重新遞到大法官們面前。
「學生爭取公平錄取組織(SFFA)」指控哈佛招生存在種族配額制,通過人為設定亞裔學生人數的上限,提高其他族裔的錄取率。
儘管哈佛大學一直否認SFFA的指控,並用亞裔學生錄取率(21%)高過人口占比(6%)、作為否認歧視的證據。但哈佛大學並不否認,利用種族構成來確定錄取學生的名額。就連美國司法部,也在2020年提交的法庭之友陳述中,指認哈佛通過種族配額非法歧視亞裔。
這一次,最高法院將重新審視,以反對歧視為出發點的「平權行動」,算不算種族歧視。
事實上,哈佛大學的管理層,和美國教育系統的許多管理者一樣,似乎都是進步主義的信徒。他們似乎都以消除種族不平等為己任,不過採用的手段卻和他們口誅筆伐的種族主義者一樣。比方説,用不公開的內部種族配額,來「保護」進步主義所認定的某些族裔或群體的權益。
然而,這種以消除歧視為名的平權扶持,哪怕換上了種族多元化的包裝,就不是種族區分嗎?
無論用什麼術語來包裝,種族區分帶來的結果,只能是種族歧視。
例如眾多媒體報導過的平權行動知名反對者——印度裔學生辛格(Vijay Jojo Chokal Ingam),四年前不得不假扮黑人、才能成功申請進醫學院,哪怕他3.1分的GPA大大低於醫學院3.7的平均分。
辛格後來進入加州大學讀書,並參加了反對加州16號平權提案的運動。
那麽,最高法院審理中的哈佛招生案,所引發的第一個反思就是:
這種「保護」或「扶持」特定族裔的平權運動,到底是在消除種族不平等,還是在製造新的種族歧視?
反對平權,亞裔是被利用了嗎?
第二個反思就是,哈佛招生案中,亞裔是被利用了嗎?
同擅長文字遊戲的政客類似,進步主義團體也熱衷於使用邏輯混亂的宣傳語言,向公眾灌輸他們並不討喜的主張,或者雙重標準。
例如一些自詡華裔權益代表的華人社團,將反對平權的哈佛招生案,描述為「華裔被白人給利用」,「華裔被挑起與其他族裔對立」等等。
那麼,事實果真如此嗎?首先看看,平權行動是否真的對亞裔有利。
正反雙方都拿出了證明自己觀點的大量數據。但對普羅大眾而言,驗證那些不知真假的數據,遠不如審視平權政策的本身,以及身邊的現實。
實施平權政策的高校,為了確保所謂的種族平等或多元化,必然會控制即減少,以勤奮好學聞名的亞裔學生的數量和比例。這一點已經在美國聯邦司法部的申報文件中得到了證實。
也就是說,暫不提平權在其它領域是否有利於亞裔,至少在上學這件事上,AA整體上對華人和亞裔,是限制和歧視。
筆者有位親戚,住在洛杉磯,事業有成,子女從小都在當地讀私校。但在報考大學時,他讓孩子申請外州大學。原因很簡單,平權惹的禍。其實,加州是美國禁止教育平權的九個州之一,而且試圖恢復平權的加州16號提案也在2020年被公投否決。
但「平權」得以大行其道,所依仗的不僅僅是法律,還有政治正確。在高校管理者鼓吹平權的背景下,亞裔自然會憂心成為平權行動的受害者。所以我的這位親戚果斷讓子女轉投那些尚未公開支持平權的常青藤大學。
今年6月,舊金山名校Lowell高中被迫決定放棄平權、恢復擇優錄取,同樣表明了,對於注重教育的普通家庭,平權行動是多麼不得人心。在平權行動上,誰試圖利用亞裔,似乎不言而明。
機會平等,還是結果平等
但哈佛案帶給我們的反思,遠不止是平權行動,背後還直接關係到美國的國本之爭:機會平等,還是結果平等。
人人心中都可能有一個「美國夢」,但一個眾所周知的共識是,美國夢代表了人人都可能成功,人人都有平等的機會。
然而平權行動的背後是什麼?其所聲稱的「公平、平等和正義」,真實含義是什麼?是結果平等。
AA所主張的扶持特定種族、實現所謂種族平等和多元化,要的不是機會平等,而是結果的平等。
大紀元社論《魔鬼在統治著我們的世界》指出,當代的自由主義和進步主義,強調結果的平等而不是機會的平等,實際上是共產主義藉「自由」「平等」名義所進行的滲透和反叛。
具體到平權行動,包括哈佛大學管理層,他們追求的不正是結果的平等嗎?
揭破種種包裝後,平權行動的本身,與公平、正義這些人類的美德和傳統價值觀,完全是背道相馳。
談到結果平等,來自共產黨國家的移民們應該不陌生,可以說是切膚之痛,體會最是深刻。
他們中的許多人,包括華人,成了平權行動最堅決的反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