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扶搖。
今天給大家講兩件託夢破案的奇事。要説起託夢破案,最廣為人知的大概就是竇娥的故事了。 竇娥死後3年向已經有了官職的父親託夢陳述冤情,案件才得以重審,最後冤情昭雪。不過這位竇娥只是元代戲劇大師關漢卿創作出來的一位人物。那麽我們現實生活真的中會有這樣離奇的案件嗎?
您還別説,藝術創作來源於生活嘛。受害者向親人託夢為自己破案的真實事件還真有。 我們今天就來給大家介紹兩個。
瑪麗亞・馬滕(Maria Marten)的故事
第一個故事在英國幾乎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雖然發生在差不多200年前的1827年,但是因為情節曲折,其中受害者向繼母託夢的橋段頗為離奇,被改編成了各種版本的戲劇和民謠,廣為流傳,有些一直到現在還仍然在舞台上演出。
故事發生在英國東部的一個小村莊名叫波爾斯特德(Polstead)。村裡的穀倉很特別,紅色的屋頂十分醒目,大家都叫它紅穀倉。一對年輕的情侶, 25歲的瑪麗亞・馬滕和23歲的威廉・科德(William Corder)經常在那裡約會。
兩個年輕人很快就有了孩子。但科德只願意跟瑪麗亞祕密交往,不願結婚。這個先天不足的孩子生下來兩周就夭折了。在當時風氣保守的英國,未婚生子是不被允許的,孩子被稱為私生子,不受祝福,也沒法舉行正式的葬禮。他倆只好找了個地方偷偷把孩子埋了。
然而沒過多久,5月18日星期五那天上午,科德忽然跑進了瑪麗亞家,隨身還帶著一把槍, 說私生子的事被警察知道了。警官巴拉姆(John Balam)一早來告訴他,説來自倫敦的逮捕令已經發出,他們要以生私生子的罪名來抓捕瑪麗亞。
雖然後來警官巴拉姆在法庭上作證說,壓根沒有逮捕令這回事,但當時瑪麗亞被嚇得六神無主,哭著問科德,該怎麽辦呢?科德讓她打扮成男人逃出家門,叮嚀說千萬別讓人看見,先去紅穀倉等著,他隨後會拿著她的隨身物品去那裡跟她會合,然後帶她去伊普斯維奇鎮(Ipswich)結婚。
瑪麗亞的繼母馬滕夫人當時也在場。她抱怨說:「你一早就娶我們家瑪麗亞不就啥事兒都沒了?」科德保證說:「我明天就會跟瑪麗亞結婚的。」馬滕夫人不怎麽信他的話。因為科德名聲相當不好,經常謊話連篇,讀書的時候就有個外號叫「狐狸」。他偷賣過父親的豬,用過假支票,甚至不久前還跟當地臭名昭著的小偷史密斯一起偷了鄰村的一頭豬。
不知道為什麽,史密斯被抓了起來,科德卻逃脫了懲罰。史密斯在審訊室咬牙切齒地說:「他早晚會上絞架的。」連小偷都這樣評價他,可見科德的人品不是一般的糟糕。然而女兒就是跟這樣的人好上了,做父母的能有什麽辦法呢?馬滕夫人暗暗嘆了口氣,起身幫瑪麗亞收拾行裝去了。
12點半的時候,瑪麗亞離開了家門,馬滕一家從此再沒見過她。周日早上,科德一個人前來拜訪,說已經把瑪麗亞安頓好了。之後科德消失了一段時間,9月份的時候短暫回來過,不過瑪麗亞沒有一起回來。 馬滕夫人問女兒呢? 科德說她在外地過得挺好的。馬滕夫人又問,那女兒為什麽不寫信回來報平安呢?科德說她手受傷了,寫不了。
之後科德再次消失。從那以後直到第二年春天,馬滕一家只收到過他寫的信,說跟瑪麗亞住在懷特島上,過得挺好的,就是一時半會還不敢回來,怕私奔的事引起親朋好友的憤怒。馬滕先生問女兒自己為什麽不寫信, 科德有時說瑪麗亞身體不好,有時說她手還有傷,有時就會言之鑿鑿地說,瑪麗亞不是寫信回來了嗎?難道你們沒收到?
不管怎樣,瑪麗亞從此音訊全無。甚至連聖誕節都沒回來。她跟家人感情很好,也知書達理,這種做法完全不是她的風格。馬滕一家開始坐不住了,坐在一起念叨瑪麗亞的時候越來越多。那天,馬滕夫人終於忍不住對丈夫說:「我要是你的話,會去紅穀倉看看。」
馬滕先生覺得很奇怪,問為什麽呢?馬滕夫人說最近經常夢見瑪麗亞在紅穀倉被人害了, 埋在了那裡。事實上聖誕節前她就夢見過瑪麗亞兩次了。但是怕大家不相信,所以就忍著沒説。從那以後,馬滕夫人就一直催促著丈夫去紅穀倉看看。
1828年4月19日, 馬滕先生拗不過太太, 就約了一位朋友包特爾(Bowtell)一起去了。進了穀倉把地上的稻草掃到一邊後,他們很快就看到有一片地面似乎有新近被挖過的跡象。 他倆開始大著膽子往下挖,挖了大概45厘米左右,一只鼓鼓囊囊的麻袋出現了,有塊綠色的絲巾從袋口露了出來,伴隨而來的是刺鼻的腐臭味。
馬滕先生心下一涼,沒敢再往下挖,而是轉身回了家, 問太太還記不記得女兒走的時候戴塊什麽顔色的絲巾。馬滕夫人很肯定地説,綠色的。馬滕先生頓時老淚縱橫,知道女兒果然被害了,轉過身,默默去了警察局。
之後法醫根據對牙齒的鑒定確定了埋在土裡的就是瑪麗亞。死因很快就找到了, 是槍殺。 警局立刻鎖定科德為最大嫌疑犯,開始了搜捕行動。那時科德剛結婚,跟新婚妻子在倫敦經營著一家女子寄宿學校,生活過得幸福安定。警察從他家裡搜出了那把槍, 還搜出了一本法國護照。看來科德已經動了逃亡的念頭。如果不是瑪麗亞三番五次在夢中催促馬滕太太, 他可能很快就可以逍遙法外了。看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啊。
8月7日, 對科德的審判開始了,整個過程沒什麽懸念。雖然法庭上科德堅決不認罪,但陪審團只用了短短35分鐘就判定他有罪了。3天後,在家人和牧師的勸導下, 科德也終於在獄中認罪了。 他説當時倆人發生了爭執,他一氣之下就開了槍。
8月11日,科德被執行絞刑,他的小偷朋友史密斯一語成讖。行刑的廣場上人人山人海,在當時民風淳樸的英國鄉村,很難讓人相信會發生這樣殘忍的事情,所以大家都很震驚, 想來看看這個黑心人的下場。 而整個故事也因為瑪麗亞託夢的情節蒙上了一層神祕的色彩, 在文學蓬勃發展的19世紀英國被改編成了多種文學作品。
無一例外的是,幾乎所有的作品都會保留託夢這個橋段,然後感慨一番說,「上帝之手, 無所不在」。真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啊。
大吉輪搶劫案
第二個故事是記錄在民國時期的名流,曾任中華民國國務院祕書長的郭則沄先生所著的《洞靈續志》中的一個小故事,叫做《 夢兆指凶》。 故事中雖然沒有提及當事人的具體姓名,不過以郭先生在文壇和政壇的地位,事件的真實性是毋庸置疑的。
1931年3月,大達輪船公司旗下的大吉號輪船在江蘇張黃港附近起火沉沒,成為當時轟動全國的新聞。當時的大報紙,新加坡的《南洋商報》3月27日的報導說,因為當時火勢猛烈,周圍雖有漁船,但漁民們都怕火燒到自己身上,只作壁上觀,不肯救人,有的甚至利令智昏,只顧打撈旅客抛到水面上當救生圈的箱籠,後來雖然在官員要求下救人, 但為時已晚,導致100多人喪生。 記者對此十分憤慨。
這其中就有一位遇難者,後來向兒子託夢, 說當時他將一些可漂浮的物品投入水中,然後趴在上面等待救援,一艘漁船發現了他,他趕緊向漁夫呼救說自己帶了不少錢,只要救他,就分他一半。沒想到漁夫把他拉上漁船後搶走了他的錢,然後把他一把推入江中。當時他身上帶了兩千多元錢。這個黑心的漁夫姓王。
兒子夢醒後,當即就明白了這是父親冤死後給他託的夢, 於是立刻趕到大吉輪沉沒地點,不動聲色, 四處尋訪王姓漁夫。找到後, 他趁其不備衝上去,抓住對方不放,大聲喊人報警。倆人一起被帶到了警局。王姓漁夫一開始還抵賴,但是警察隨即在他船上搜出了贓款,具體金額跟這位遇難者兒子所説相同,鐵證如山,王姓漁夫只好老實交代了自己劫財害命的經過。
好了,今天的故事又講完了。這兩個案子除了凶手與受害者外,沒有第三人在場,全靠亡靈託夢才破得了案。讓人嘖嘖稱奇之餘,也應了那句古話,三尺頭上有神靈, 有的時候人不治, 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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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維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