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程雯綜合報導)在美國司法部和各州總檢察長聯盟提起訴訟近三年後,美國聯邦政府將於9月12日(週二)拉開對全球科技巨頭谷歌公司(Google)審判的帷幕。該訴訟指控谷歌對搜索市場實施反競爭壟斷。
這是二十多年來美國針對大科技公司的首次重大反壟斷審判。審判結果可能會重塑這家科技巨頭的組織架構(包括被拆分),並會影響所有其它大科技公司和科技平台未來的命運。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司法部和各州總檢察長將向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陳述他們的理由,說明為什麼說谷歌與手機製造商和瀏覽器製造商達成排他性協議,使其搜索引擎成為消費者的默認設置,涉嫌違反了《反壟斷法》。反過來,谷歌將試圖告訴法官,為什麼它的行為不是反競爭行為,而是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好的體驗。
數字時代第一起針對大科技公司的重大反壟斷審判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財經頻道(CNBC)報導說,週二開始的谷歌搜索壟斷案庭審的關鍵是,這是一個機會讓美國司法部證明他們能夠在現代數字時代成功提起反壟斷訴訟,這將揭開美國反壟斷執法的一個新篇章。
這是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美國司法部起訴微軟以來第一起針對大科技公司的重大反壟斷訴訟。《國會山報》報導說,經過兩黨多年來不斷加強的審查,谷歌案正在成為對新一代的科技平台巨頭們的一次關鍵考驗。谷歌面臨維護其搜索產品長期商業慣例的問題。
奧巴馬政府期間負責司法部反壟斷部門的助理部長比爾‧貝爾(Bill Baer)說:「這是美國一代人以來所見到的最大的壟斷案件。」
谷歌指責貝爾對科技公司存在「根深蒂固的偏見」。而貝爾則表示,對谷歌審判的結果將對過去二十年來崛起的其它大科技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他說:「道路規則是如何適用於這些占主導地位的公司的?即使它們是通過合法行為成為主導企業的,它們是否會通過不當行為繼續保持主導地位,從而限制競爭對手出現的機會,並限制消費者從有競爭的市場中獲益?」
谷歌公司已經因違反歐盟競爭監管規定而在歐洲面臨巨額罰款。在搜索壟斷案審判辯論結束後,谷歌公司還將在弗吉尼亞州東區面臨聯邦司法部對其廣告技術業務提出的第二項法律訴訟挑戰。
除了針對谷歌的案件外,美國政府還將矛頭指向了其它科技巨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正在起訴臉書(Facebook)的母公司Meta收購社交媒體平台WhatsApp和Instagram的案例。據悉,經過四年的調查後,FTC也可能在本月晚些時候起訴另一科技巨頭亞馬遜(Amazon)。
司法部指控谷歌損害消費者的理由
據《國會山報》報導,美國聯邦政府指控谷歌扼殺了在線搜索工具的創新,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從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美國司法部認為,谷歌通過在電子設備上預裝自己的搜索應用程序的獨家協議,非法壟斷了在線搜索,這使得谷歌成為了超越其競爭對手的搜索引擎霸主。
聯邦檢察官可能會指出,谷歌不允許競爭對手進入自由市場,而這些競爭對手可以提供技術上(例如搜索結果的呈現速度上)更好的搜索選擇,以及政策上(例如更嚴格的數據隱私保護措施)更好的選擇。
美國司法部在2021年1月修改後的起訴書中說:「谷歌現在是全球數十億用戶進入互聯網的門戶,其地位無可爭議。其結果是,無數廣告商必須為谷歌的搜索廣告和一般搜索文本廣告壟斷付出通行費;美國消費者被迫接受谷歌的政策、隱私保護措施和個人數據的使用;擁有創新商業模式的新公司無法擺脫谷歌的長期陰影。」
「為了美國消費者、廣告商和所有現在依賴互聯網經濟的公司的利益,現在是時候停止谷歌的反競爭行為並恢復競爭了。」
隨著人工智能(AI)技術的發展,司法部也可能會辯稱,谷歌可能會利用其市場力量進入AI新技術領域,並進一步扼殺其它科技公司的創新。
谷歌否認對其反競爭行為的指控
谷歌公司辯稱,其產品和服務之所以更受歡迎,是因為它們更好,而不是因為谷歌使競爭環境向有利自己的方向傾斜。
谷歌全球事務總裁肯特‧沃克(Kent Walker)9月8日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說:「我們感到自豪的是,瀏覽器製造商是基於我們產品的質量來選擇使用谷歌搜索的。」
沃克在博文中引用了蘋果(Apple)公司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 Cook)在2018年發表的評論,當時庫克稱讚谷歌的搜索引擎是「最好的」,同時為谷歌成為其電子產品默認的搜索選項的協議進行了辯護。
谷歌還將辯稱,其作為瀏覽器默認搜索引擎的合同並不具有排他性,也沒有限制競爭,例如,用戶可以輕鬆設置新的默認搜索引擎,而且谷歌的合同並沒有限制用戶使用其它搜索選項。
沃克說:「簡而言之,我們的成功取決於我們產品的質量,而不是我們合同的數量。」
谷歌計劃請來它的部分客戶,包括蘋果等科技巨頭的高管,就選擇谷歌產品和相關協議的情況在法庭上作證。
負責谷歌案的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法官已經縮小了聯邦政府在庭審中可以關注的訴求範圍。
在上個月公布的一項決定中,梅塔法官拿掉了有關谷歌通過在搜索結果中提升自己的產品來損害Yelp或Expedia等競爭對手公司從而削弱市場競爭的指控。
審判會包含什麼重要內容
CNBC報導說,這次審判的重點將是谷歌與其它公司達成的兩類協議。一類協議涉及谷歌向蘋果等瀏覽器製造商支付費用,以使其成為iPhone Safari瀏覽器和其它電子設備上的默認搜索引擎。另一類協議是谷歌與運行谷歌安卓(Android)操作系統的手機製造商簽訂的合同,要求那些手機製造商預裝某些谷歌應用程序。
美國政府認為,谷歌的這些安排為自己鎖定了搜索的重要分銷渠道,並為競爭對手的搜索引擎競爭製造了巨大的進入壁壘。由於谷歌在市場上占據主導地位,美國政府認為這些舉措違反了《反壟斷法》,屬於非法維持壟斷地位。
在谷歌搜索案進入審判階段的同時,美國各州還將針對谷歌在廣告技術市場的主導地位提出另一項訴訟主張,即,谷歌未能使其流行的搜索廣告工具Search Ads 360(SA360)與微軟的必應(Bing)充分互通。他們在投訴中指控,相反,谷歌「偏向於在自己的平台上投放廣告,並通過人為地剝奪廣告商評估最適合這些廣告商的選項的機會,將廣告商的支出導向自己」。
領導各州訴訟聯盟的科羅拉多州總檢察長菲爾‧韋澤(Phil Weiser)對CNBC表示,他們的案件和聯邦司法部的案件「真可謂是相輔相成」。
韋澤說:「這兩起案件的理論非常一致,兩者的核心信息都是谷歌的壟斷權力被濫用,損害了競爭並傷害了消費者。」
不過,一個指控論點不會進入谷歌搜索案的審判,即各州指控谷歌壓制垂直搜索服務提供商,或壓制專注於特定主題的搜索服務商,例如Yelp和Tripadvisor。法官不允許推進這一主張。
儘管如此,一些反壟斷專家表示,從某種程度上講,這一省略實際上有助於聯邦政府提供更直接、更精簡的論據,因為政府可以用更多時間討論其它指控理論。
聯邦政府可能會辯稱,谷歌的行為扼殺了創新,而創新原本可以使消費者受益。因為進入市場的高壁壘可能會令競爭對手望而卻步,而缺乏競爭也可能會削弱谷歌自身的創新動力。
但谷歌一直堅稱,其行為具有合法的商業目的,旨在增強消費者對其產品的體驗。
首日的庭審及之後會發生什麼?
在9月12日第一天的庭審,將為可能長達10週的辯論做準備。在司法部開始陳述主要案件之前,各方都將發表開場陳詞。這意味著政府將傳喚專家證人和行業證人來幫助陳述案情。
在司法部結束其主要陳述後,將輪到各州發言,然後是谷歌發言。之後,原告可能會有機會反駁谷歌的論點。
反壟斷審判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即使谷歌在這一階段被認定負有責任,也可能會有另一個單獨的訴訟程序,以確定解決該問題的最佳方案。
在接下來的幾週內,最值得關注的事情之一將是誰會被傳喚出庭作證。除了經濟學家等專家之外,預計谷歌高管也會被傳喚出庭,其中可能包括首席執行官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法院可能還會聽取案件中提到的第三方(例如Mozilla和Apple)、或者競爭對手(如Microsoft或DuckDuckGo等)的證詞。
爭論的要點
CNBC認為,一個可能存在分歧的重要領域是聯邦政府如何界定谷歌涉嫌壟斷了市場。儘管谷歌在駁回訴訟的動議中沒有對「一般搜索市場」(general search market)的定義提出異議,但它仍然可以在庭審辯論中這樣做。
雖然聯邦政府將「一般搜索市場」定義為包括必應和DuckDuckGo等谷歌的直接競爭對手,但谷歌也提到了消費者常用的其它在線搜索工具。例如,谷歌全球事務總裁肯特‧沃克在其辯護博客文章中指出,「內幕情報」(Insider Intelligence)的一份報告發現,60%的美國產品搜索都是從亞馬遜開始的。
沃克寫道,消費者可以使用在線搜索的地方很多,這表明谷歌並沒有排除競爭。
儘管如此,庭審的大部分內容仍可能會集中在,谷歌的排他性合同是否可被視為用於促進其壟斷的不良行為上。范德比爾特大學法學院(Vanderbilt Law School)反壟斷教授麗貝卡‧霍‧艾倫斯沃思(Rebecca Haw Allensworth)表示,這意味著這種行為「除了擴大或保持自己的市場勢力之外」,沒有合法的商業目的。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School)反壟斷教授、聯邦貿易委員會前主席比爾‧科瓦西奇(Bill Kovacic)說:「我認為法官可能傾向於認定谷歌擁有實質性的壟斷權力。所以,人們的注意力將集中在谷歌的行為上。谷歌的(論證)主題之一將是,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將給用戶帶來更好的體驗,每種做法的最終效果都是讓用戶獲得更好的體驗。」
此案的一個重要部分將是,審查谷歌為確保其Safari瀏覽器成為iPhone的默認搜索引擎而向蘋果支付的費用。艾倫斯沃斯教授表示,一方面,政府可能會指稱,谷歌為該地位花費了數十億美元,這表明它認為該地位多麼有價值,以及谷歌為成為默認搜索引擎所願意付出的犧牲程度。
另一方面,艾倫斯沃思補充說,谷歌可能會辯稱,在蘋果瀏覽器中的顯著地位意味著為自己的廣告商帶來更多的關注,並最終帶來更多的收入,這可能是一個合法的商業理由。
艾倫斯沃思表示,她預計政府將聘請專家,來試圖論證谷歌為默認選項的付款「在經濟上不合理」,而是為了排斥競爭對手。
庭審中將辯論的另一個因素是,谷歌在預期會發生訴訟後涉嫌銷毀證據。聯邦政府指控稱,谷歌沒有保留員工之間的聊天消息,這些消息本應受到合法保留並防止自動刪除。
科羅拉多州總檢察長韋澤說:「這種銷毀和未保存證據的行為確實令人不安。法官已經表示,他願意在本案中考慮這一點。我們只是想強調,在法官審理此案時,由於谷歌的行為,我們無法完全獲得證據。」
谷歌表示,他們「堅決駁斥司法部的說法」。谷歌的一位發言人在今年早些時候的一份聲明中說:「我們的團隊多年來一直認真自覺地回應詢問和訴訟。事實上,僅在這起案件中,我們就提供了超過400萬份文件,並向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提供了數百萬份文件。」
谷歌案會有什麼結果以及會造成什麼影響?
《國會山報》報導說,前司法部助理部長比爾‧貝爾認為,聯邦政府可能會提議分拆谷歌,或禁止谷歌為推廣其搜索引擎而簽訂的協議和付款類型。
有專家表示,司法部計劃如何限制谷歌影響力的裁定可能會對更廣泛的科技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美國經濟自由項目」(AELP)的高級法律顧問凱蒂‧范戴克(Katie Van Dyke)說:「這是為了開闢與谷歌在搜索領域競爭的能力。」
AELP項目是一個支持加強反壟斷執法的非營利組織。他們大力支持聯邦政府針對谷歌的訴訟以及國會關於更廣泛的《反壟斷法》改革的提案。
CNBC報導認為,谷歌案的結果將對美國《反壟斷法》地位以及如何適用於占主導地位的大科技公司產生重要影響。雖然法院只有在現階段認定谷歌對這些指控負有責任的情況下才會考慮採取具體反制措施,但對政府有利的裁決最終可能會導致對谷歌商業行為的限制,甚至導致部分業務被拆分。
谷歌認為這樣的裁決最終會對消費者造成傷害。谷歌的沃克說,「如果判決說你的產品太好或太成功,你就不能再付費推廣它們」,這將不符合美國法律,而且「對生態系統不利,對消費者不利」。
計算機與通信行業協會(谷歌是該協會的成員)主席馬特‧施魯爾斯(Matt Schruers)認為,人工智能的興起使政府的論點變得更加複雜。儘管OpenAI首先發布了聊天機器人ChatGPT,但谷歌憑藉其聊天機器人Bard成為生成式人工智能領域的領導者之一。
施魯爾斯說:「考慮到我們已經看到谷歌以外的公司向市場推出了令人驚歎的創新,對政府來說,這一論點出現的時機再尷尬不過了。我們正處於一場勢不可擋的技術巨變之中,而政府卻說,『這些合同阻礙了技術創新。』」
但是支持審判谷歌的人士認為,如果法院駁回聯邦政府的指控,那麼消費者的搜索體驗將會不斷惡化。
AELP的法律顧問李‧赫普納(Lee Hepner)說:「如果谷歌被允許通過非法的默認搜索協議來維持其壟斷地位,同時阻礙競爭,那麼這意味著谷歌將會用糟糕的產品來維持其壟斷地位。」
谷歌案的審判結果也將成為一個重要信號,表明聯邦政府未來是否有能力成功提起科技反壟斷案件,以及現行法律是否能夠充分解釋數字市場的細微差別。
對於聯邦政府來說,贏得這場審判將是一次重大勝利,會鞏固司法部在反壟斷訴訟上的成功記錄。如果失敗的話,那將會對司法部反壟斷努力造成打擊,但最終也很可能會成為國會推動新《反壟斷法》的素材。
對於美國政府來說,贏得這場審判也可能被視為向下一代科技企業開放數字生態系統的機會。許多人認為,二十多年前司法部在微軟案中的勝利就為包括谷歌在內的一代公司在更加開放的互聯網生態系統中茁壯成長鋪平了道路,而這次審判谷歌正值人工智能迎來新一波技術浪潮,並可能催生許多新公司之際。司法部很可能會努力證明,執行反壟斷法,而不是不執行反壟斷法,才是開啟創新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