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訊】1970年3月5日,在工人體育場召開的十萬人大會上,北京青年遇羅克,被中共當局,以犯「現行反革命罪」,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時年27歲。
兩次被判死刑?
遇羅克第一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時間是:1968年1月。
這個說法出現在北京市中級法院(79)中刑監字第1310號刑事再審判決書中。其中寫道:
「遇羅克,男,1942年生,漢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資本家,本人成分學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機器廠徒工,住北京市朝陽區南三里屯東五樓十三號。1968年1月被原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以犯『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但是,1968年1月被判處死刑的遇羅克,並沒有被立即執行死刑。此後,他又活了兩年多,直到1970年3月5日,才再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遇羅克1968年1月為什麼沒有被立即執行死刑呢?
據張郎郎在《我和遇羅克在獄中》一文中回憶:1970年2月9日,張郎郎和其他幾十人被關進北京看守所的「死刑犯」監室時,聽見走廊另一頭有個犯人喊報告。管理員過去打開他的房門時,張郎郎聽到一個聲音說:「報告管理員,我要見軍代表。上一批的幾十個人都去見馬克思了,只剩下我一個人了。因為我有重大案情要細細交待,可沒什麼人提訊我,我怎麼交待啊?」
此前,張郎郎跟遇羅克在一個監室裡被關了半年多,對遇羅克的聲音非常熟悉。當時,他就明白了,第一,遇羅克還沒有被處死;第二,遇羅克之所以沒有被處死,是因為他在臨刑前表示,有重大案情要交代,暫時被免死。
但是,遇羅克最終還是沒有逃過一死。
1970年,中共以進入戰備狀態為由,突然發動一場「一打三反」運動。「一打」就是「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此運動一來,不僅又抓捕了很多「反革命」,而且對以前在押的「反革命」,都從重、從快打擊。
據張晉藩等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大辭典》記載:「1970年2月至11月共10個月捕了『反革命分子』等28萬多名」。其中,許多人被一批接一批地處死。
張郎郎回憶說:「1970年3月5日,他和許多人一起被提走了。他們走了以後,走廊裡死一樣地寂靜。我們知道又是一場宣判大會。我預感到遇羅克再也不會回來了。」
張郎郎的預感沒有錯。正是在這一天,遇羅克再次被宣判死刑,並被「立即執行」。
為什麼被處死?
1970年1月9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下發一份通知:
「為進一步搞好戰備,加強對一小撮反革命勢力的專政,準備最近再召開一次公審大會,宣判一批現行反革命分子,以狠狠打擊反動氣焰。現將楊淑辰等20名罪犯的材料發給你們,請各級革命委員會,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組織革命群眾認真討論,提出處理意見,速告市公法軍管會。此材料只供內部討論,不准張貼。」
20名罪犯的材料中,排第10位的就是遇羅克。其中寫道:
「現行反革命犯遇羅克,男,27歲,北京市人,資本家出身,學生成分,北京市人民機械廠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遇犯思想反動透頂,對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懷有刻骨仇恨。1963年以來,遇犯散布大量反動言論,書寫數萬字的反動信件、詩詞和日記,惡毒地污衊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書寫反動文章十餘篇,印發全國各地,大造反革命輿論;還網羅本市與外地的反壞分子十餘人,陰謀進行暗殺活動,妄圖顛覆無產階級專政。遇犯在押期間,反革命氣焰仍很囂張。」
從上述材料可以看出,遇羅克被處決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散布大量反動言論;第二,陰謀進行暗殺活動;第三,在押期間氣焰仍很囂張。
這三條罪狀中,第一條比較「實」,具體到有「數萬字」的反動信件、詩詞和日記,有反動文革「十餘篇」;第二條、第三條比較「空」,沒有具體事實。由此判斷,遇羅克被殺,主要是因言獲罪。
遇羅克有哪些「反動言論」呢?主要有兩方面:
第一,反對毛澤東發動文革的第一篇「重磅」文章。
1965年11月9日,上海《文匯報》發表姚文元的文章《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
這是毛澤東為發動文革大造輿論的第一篇「重磅」文章。
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的作者,是當時的北京市副市長吳晗。毛澤東幕後授意寫成的這篇炮轟北京市副市長吳晗的文章,矛頭對準的是吳晗背後的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市長彭真,以及彭真背後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家主席劉少奇,中共中央總書記鄧小平。
毛澤東想借這篇文章向以彭真為首的北京市委、市政府發難,向在中共中央一線主持工作的劉少奇、鄧小平發難。
但是,對毛的真實意圖一無所知的遇羅克,1966年2月13日,在《文匯報》上發表《和機械唯物論進行鬥爭的時候到了》,公開反對姚文元批判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
反對姚文元的文章,就是反對毛澤東,反對文革,這是遇羅克的一大罪狀。
第二,批判中共以「出身決定待遇」的血統論。
1966年5月16日,文革爆發。7月29日,北京航空學院附中學生中的幹部子女貼出一副對聯: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橫批是:基本如此。
這副基於「血統論」的「紅對聯」,成為文革時期流行極廣、影響極壞、惡果極嚴重的一個口號。
當時,所謂「出身好」的人,即出身於工人、貧下中農、革命幹部、革命軍人和革命烈士家庭者,被稱為「紅五類」;所謂「出身不好」的人,即出身於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右派家庭者,被稱為「黑五類」;後來,又加上叛徒、特務、走資派、資產階級知識分子,「黑五類」被擴展成「黑九類」。
前者是「人上人」,後者是「人下人」;前者享有各種各樣的特權,後者方方面面都受歧視。
8月12日,「紅對聯」的堅決支持者、北京工業大學學生譚力夫貼出《從對聯談起》的大字報,向毛澤東建議,把「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提煉為政策,上升為本本條條」,要寫進中共黨章和法律,當作「全面的」、「策略的」黨的階級路線來推行。之後,他在一次全校集會上發表講話,公開宣揚「血統論」和「紅對聯」。譚的講話被翻印數百萬份,幾乎傳遍全國,流毒深廣。
一些自認「出身好」的青少年,爭先恐後穿起父輩的舊軍裝,紮上武裝帶,更加不可一世地起來「造反」,到處打、砸、搶。「紅色恐怖」從北京迅速蔓延全中國。
中共建政後逐步以各種規定將「血統論」固化:從生到死的各種環節,如上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招工,提幹,參軍,結婚,就醫,購物,旅行,出國,甚至進火葬場、墓地等,都與「出身」捆綁在一起。
文革爆發後,全國各地成千上萬的人,在「血統論」指導的「紅色恐怖」中,被打、被殺、被侮辱。
就在「血統論」甚囂塵上之時,1967年1月18日,遇羅克以「家庭問題研究小組」的名義,在他創辦的《中學文革報》第1期上,發表批判「血統論的」長文《出身論》。
文章寫道:「家庭出身問題是長期以來嚴重的社會問題。」「這個問題牽涉面很廣。」
「有多少無辜青年,死於非命,溺死於唯出身論的深淵之中,面對這樣嚴重的問題,任何一個關心國家命運的人,不能不正視,不能不研究。」
遇羅克明確提出,必須打倒「唯出身論」。
此文一經發表,立即在全國產生巨大反響。因為他說出了全國數以億萬計的所謂「出身不好」的人的心裡話。
但是,文革的發動者毛澤東,是中共老祖宗馬克思的階級鬥爭論的忠實繼承者。把中國人劃分成不同的階級,然後煽動階級對立、階級仇恨、階級鬥爭,是毛到死一直乾的頭等大事。
怎麼劃分階級?一個重要標準就是看出身。
中共建政後,毛髮動的歷次政治運動,特別是十年文革,所有所謂「出身不好」的人,都是毛打壓的對象。
在當時對毛的個人崇拜達到登峰造極時,在「誓死捍衛」毛的狂熱中,遇羅克難逃厄運。
被活摘器官而死?
十年文革結束後,遇羅克的冤案被平反。
1979年11月21日,北京市中級法院做出再審判決:「原判以遇羅克犯反革命罪,判處死刑,從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上都是錯誤的,應予糾正……宣告遇羅克無罪。」
但是,1970年3月5日,遇羅克到底是在哪裡被執行死刑的?怎麼執行死刑的?他的屍體誰處理的?怎麼處理的?現在都不得而知。
2019年6月,遇羅克的弟弟遇羅文,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說:「在我哥哥平反以後,有一個大夫曾經找到我姐姐,揭露說,我哥哥的眼角膜當時被摘除了。但其它器官就不清楚了。因為這個大夫是眼科大夫。他說(眼角膜)給了一個人,當時所謂的勞動模範。
遇羅克的眼角膜被摘除了,他的心、肝、腎等其他器官是否也被摘除了?
關於死刑犯的器官摘除問題有這樣一個例子。1978年4月30日,江西省新建縣的一個刑場上,一個名叫鍾海源的女子被執行死刑。行刑前,醫院通過部隊領導轉告行刑的副營長,不能一槍打死,要留活體取腎。
鍾海源被兩名武警架到指定的行刑地點後,那個副營長按照事先的約定,故意朝她的右背打了一槍,然後,早已等候在那裡的幾名醫務人員,迅速把她抬進附近的一輛篷布軍車上。軍車上早就搭好了一個臨時手術台。幾名醫生和護士,以最快的速度,取出了鍾海源的腎。
遇羅克被執行死刑時,是否也是沒有一槍打死而留活體取器官?值得懷疑。
結語
遇羅克從小就屬於「出身不好」的人,一直受歧視。高中畢業後,兩次高考,雖成績優異,卻被大學拒之門外。
之後,他當過農民、代課老師、學徒工等。雖然「出身不好」,他卻勤於學習和思考,在文革爆發前後,敢於發表自己的獨立見解。
但是,中共從當政之日起,就一直在根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培養愚民。
出身於「反動階級」的遇羅克,竟然替「反動階級」申張正義,決不能見容於專制的中共。這也註定了他的人生只能以悲劇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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