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稿】香港淪陷啟示錄

作者:張小駒

 

(編者注:本文章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意見。)

要深入洞察香港的世紀衰變,首先需要破除「一切始於2019年」的淺薄敘事。 2019年既非衰變的起點,也遠非終點。若將香港的政治衰變比喻為一艘緩慢進水的巨輪,那麼2019年的社會運動,不過是艙室長期積水後的一次集中噴湧,而非船體結構性損傷的起點。

 

真正的破口,早在1997年主權移交之際便已形成。此後二十餘年間,制度性的侵蝕從未停歇,只是以低強度、漸進式的方式持續推進,隱蔽而持久,難以在任何一個單一時間節點上被清晰捕捉。代議空間的逐步收窄、媒體生態的系統重組、司法獨立邊界的悄然侵蝕、公民自由的持續壓縮——這四個維度的退化相互纏繞、梯次強化,在社會表層仍維持著日常運轉的假象時,制度的深層承載結構卻已在漫長的消耗中發生不可逆的質變。 2019年的劇烈爆發,不過是這長期累積過程越過臨界點後的外化顯現。肉眼可見的驚濤駭浪,恰恰掩蓋了背後漫長、有系統且隱密的侵蝕邏輯。

 

必須承認,中共是個「善於蟄伏,靜待時機」的政黨。它精於在棋局邊緣布下長達數十年的暗線,悄然織網,靜待收網之日;它甚至不惜在時機未竟時主動示弱、收斂鋒芒,在低姿態中長期蟄伏。這項特質在國際事務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在入世談判期間,它以一系列開放承諾換取准入資格,隨後卻以國家資本主義模式,將世貿規則中的漏洞逐一利用到極致;在南海問題上,它通過漸進式的“灰色地帶”行動,穩步完成島礁軍事化,並將既成事實轉化為強有力的談判籌碼;在“一帶一帶”行動,並一路維持經濟化,並將既成事實轉化為強有力的協商這些案例共同呈現出一個共同的行為邏輯:以低強度、長週期的方式推進核心戰略目標,在摩擦即將升級前主動放低姿態,待外部環境或自身實力允許時,再完成實質性的推進與固化。

 

中共對港策略,同樣異曲同工。每一次政治壓力引發抵抗,便暫時收縮、靜待社會疲態;每一次讓步,都被有意識地包裝為對話誠意,以維持「一國兩制」的製度表象。這種策略性退讓的目的,並非真正妥協,而是消耗對方的動員能量,壓縮公民社會的再組織空間。長期來看,其目標是以漸進的製度替換取代正面衝突,在不觸發大規模國際反應的前提下,完成香港自治空間的系統性壓縮。

 

1997年回歸所開出的政治支票,本質上是一場精心設下的遠期誘餌。 「高度自治」與「五十年不變」在主權移交初期的平穩運行,成功扮演了國際信心的定心丸。然而,對於信奉絕對掌控的威權核心而言,制度契約從來不是必須恪守的憲制邊界,而是一種具備功能性的、可隨戰略週期調整的過渡性工具。

 

2003年《基本法》23條的立法嘗試,是北京在後主權移交時代首次試圖通過本地立法程序,將威權安全邏輯直接植入香港的法治機體。儘管五十萬人的街頭抗爭迫使法案暫時擱置,但這次挫敗對當局而言更像一次策略性的「詐降」:在表面退卻之下,實則完成了關鍵的路徑校準,既然正面硬撞的摩擦成本過高,推進路徑便由「顯性立法」轉向「隱性滲透」。

 

2004年的人大釋法,實質上將對香港政治未來的最終解釋權與裁量權正式收歸中央。這種「有選舉、無授權」的製度安排,其險惡之處恰在於所製造的高度歧義:它既足以向外部世界呈現一幅近似民主運作的可信圖景,又在內部將真實民意徹底放逐於權力決策之外。這種“精緻的空洞化”,正是威權邏輯對自由制度的深度反噬,它維持著文明的外殼,卻在內部抽乾了自由的骨髓,讓憲制淪為一件空洞的華服,掩蓋極權者的猙獰。

 

踏入2010年代,控制的力道開始深入社會微血管。傳媒鏈遭受「資本換血」與「自我審查」的雙重打擊,敢言的風骨被系統性地排擠出主流視野。同時,教育體係被強行植入國族認同的模板,試圖在下一代的意識形態底層,將對土地的情感與對政權的效忠強行綁定。

 

2014年「雨傘運動」的爆發,源自北京針對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所確立的提名框架,透過預設提名委員會對候選人的實質審查權,在結構層面先行阻斷了競爭性普選的政治可能。這項措施利用形式合法的程序,完成了對普選實質內涵的根本偷換,徹底背棄「高度自治」的承諾。

 

2016年的「宣誓風波」則進一步將法治邊界的退守暴露於公眾視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基本法》第104條的主動釋法,追溯性地剝奪了多名民選議員的公職資格,粗暴繞避了香港本地司法程序的常規審查。這標誌著香港法院在處理高度政治敏感議題時,其終審權的自主空間已實質地受制於北京的政治裁量權。儘管司法獨立的製度外殼尚存,但其內核的製度韌性與自主性,已在這一刻遭遇了不可逆的侵蝕。

 

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是退無可退的港人對身家性命的底線捍衛。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一旦通過,將實質地打通香港與大陸司法管轄之間的移交管道,令普通法體系長期以來所提供的人身安全保障出現根本性漏洞。這觸發了公民社會對最後一道製度防線即將失守的本能反應。然而運動的走向,在國家暴力的持續介入下迅速改變了性質。 7月21日元朗站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平民,警方的缺席與事後的消極處理,令「警黑勾連」的質疑迅速蔓延;8月31日太子站清場,真相至今在噤聲的鐵幕之後;11月,香港科技大學學生週梓樂在將軍澳墜落,傷重離世,死因調查而未決。這些事件不過是較長暴力清單中被反覆引用的片段,而在整個運動週期內,類似的指控從未停止累積,卻始終未能觸發任何實質的獨立調查機制。

 

儘管在那場漫長的拉鋸中,《逃犯條例》最終被迫撤回,但這絕非權力意志的實質妥協。從後驗的歷史脈絡審視,這更像是一次極具戰略深度的「以退為進」:在長期的社會對峙中任由民間動能耗盡,在冗長的博弈中靜待國際關注度的衰減與疲軟。同時,真正的「回馬槍」已在黑箱中悄然成型。

 

2020年《港區國安法》以罕見的管轄跨度與刻意模糊的定罪邊界降臨,將整個公共表達空間整體劃入刑事風險的射程之內。自此,法律的功能完成了從「權利護盾」到「專政利刃」的本質蛻變。其裁決的對像不再僅限於具體的物理行為,而是實現了對言論乃至個體記憶的根本壓制。

 

時間來到2024年,《基本法》第23條終於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形式完成立法,距離2003年的首次嘗試,整整過去二十一年。這個時間跨度本身,就是「善於蟄伏」最有說服力的註解。二十一年間,北京從未真正放棄這個立法目標,有的只是對時機的持續等待與精準研判。 2003年的退讓不過是戰術性收縮,而非放棄;二十一年後,當公民社會的組織能量已全面解體、司法防線已被逐步重構、國際社會的注意力已被其他危機徹底分散,北京再次敏銳地嗅到時機成熟,於是啟動捲土重來。起點到終點,目標從未改變,改變的只是路徑和出手的時機。

 

至此,作為曾經自由之都的那個香港,正式宣告走入歷史。而這段歷史留下一份決絕的政治遺言:自由與法治若缺乏民主制度的實質支撐,終究只是建立在沙灘上的華美盆景,看似繁茂,實則經不起任何一場權力的風暴。香港的遭遇,像是一部向世界放映的、關於極權治理的教學片,它深刻而詳盡地演示了不受制約的公權力如何將“五十年不變”包裝成詐騙籌碼,將“一國兩制”偷換成過渡期的麻醉劑,在社會渾然不覺間完成製度置換。等到藥效褪去,人們在劇痛中醒來時,才驚覺手術早已完成,自己已徹底失去反抗的能力。

 

然而,即使是被燃盡的火炬,餘燼亦能照亮後來者的路。香港以整座城市的徹底沉淪,完成了一次人類歷史上代價最為慘烈的預警:暴政並非總是粗暴且魯莽的,它可以表現得精緻而圓滑,老謀深算,處心積慮。它以承諾為誘餌,在自由社會渾然不覺的集體麻痺中,以步步為營的蠶食手段完成對自由的終極窒息。它也警示台灣,警示所有仍在自由空氣中呼吸的社會:自由世界須以更高維度的警惕與敏銳,來應對這個人類歷史上迄今最極盡諦詐、最善偽裝的威權軸心——因為自由一旦失守,鮮有歸路。

 

香港,只能示範一次!

發佈:2026-04-16 17:35 | 修改:2026-04-16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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