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Wesley J. Smith撰文/信宇編譯)一個人們往往會忽略的事實是,用於醫學移植的人體器官短缺有可能引發一系列不道德和不符合倫理的行為。比利時上週新聞披露的一個可怕的故事說明了這種危險無處不在。
一名患有腦瘤的16歲女孩要求安樂死並申請捐獻器官。令人心痛的是,她年僅16歲!醫生同意了她的要求。她躺在重症監護室的病床上,身上插滿了管子,接受了鎮靜劑注射,醫生對她的各個器官進行成像和血液等方面的全面「檢查」,整個過程長達36小時。最終,她被執行安樂死,器官被摘取。
關於這個案例,至少有三點值得我們深思。首先,這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年輕女孩,希望通過捐獻器官,為了幫助他人和造福社會,她願意傾其所有貢獻最後一份力量。如果沒有這份善良和勇敢,她可能不會做出這個決定。
其次,據我們所知,這名女孩並沒有得到專業的自殺預防服務,也沒有接受姑息治療,無法減緩腦瘤給她帶來的疼痛症狀。
【譯註:姑息治療(palliative care)是一種跨學科的醫療護理方式,旨在優化絕症患者的生活質量,減輕他們的痛苦。】
第三,她接受長時間的鎮靜劑注射,身上插滿了管子,並不是為了她的利益,而只是為了讓她的器官得到全面檢測,從而找到合適的受體。換而言之,至少在某種意義上,一旦女孩要求捐獻器官,她的身體器官就變得比她的生命本身更重要了。
在比利時和荷蘭,將安樂死與器官捐獻結合起來的現象越來越多。這兩個國家並不要求捐獻器官的病人患有絕症。事實上,在這兩個國家,精神病患者有資格接受醫療機構強行終止生命。也就是說,那些長年在醫院裡臥病在床的病人有可能被醫院實施安樂死,然後被摘取器官。
我們在文化上更親近的加拿大在同樣的功利主義道路上走得更遠,2016年他們將安樂死合法化。在安大略(Ontario)省,即使不屬於絕症患者的病人也有可能被接受注射死刑;從明年起,精神病患者也有可能被接受注射死刑;醫院必須告知負責器官捐獻的機構,如延齡草生命遺澤網絡(Trillium Gift of Life Network),以便後者可以派代表聯繫這些病人,從而得到他們的肝、腎、胰腺、肺和心臟等器官。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病人並沒有機會接受心理健康專家的專業服務,無法阻止自殺慘案的發生。因此,在器官移植團體的積極支持下,這項政策向有自殺傾向的加拿大病人和殘疾人發出的明確信息就是,他們的死亡對加拿大政府來說比他們的生命更有價值。這種拋棄已經變得如此粗魯,以至於加拿大媒體《渥太華公民報》(Ottawa Citizen)早在2020年就發文將安樂死描述為器官捐贈業的「福音」。
事實上,為人體器官而殺人的危險並不局限於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目前,總部位於芝加哥的美國統一法律委員會(Uniform Law Commission,簡稱ULC)正在努力重新定義「腦死亡」,目的可能是允許比現行程序下獲取更多的器官。(腦死亡是否屬於真正的死亡,我們將另文專題探討。)儘管這個重新定義的過程暫時中斷了,然而這種僵局並不能讓我們高枕無憂。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的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教授是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功利主義哲學家和生物倫理學家,剛剛在《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上發表了一篇專欄文章,題為「生與死之間的界限之我見」(What is the line between life and death? Here’s my answer),在全球範圍內發表,主張器官捐獻者不一定要求在生物學上死亡後才能被摘取器官。
事實上,辛格教授主張為了獲取人體器官而剝奪他人性命。他問道:「什麼時候結束人的生命是正當的?」他的答案是:「決定是否有理由認為一個人的生命已經終結的是不可逆轉的意識喪失: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家人和朋友所熟悉和喜愛的人就永遠離開了他們。」
然而這些人不是任人擺布的屍體!他們是有尊嚴的病人!這既是基本的生物學原理,也是醫學倫理的根本。
辛格以及其他許多發表過類似觀點的生命倫理學者將以不科學的方式重新定義死亡,把死亡從一種不存在的生物狀態變成一種價值較低的社會學狀態,相當於「與死無異」,從而使毫無疑問還活著的人失去人性。更危險的是,他的提議將在法律中確立「有一種生命不值得活下去」這個有害原則。歷史充分告訴我們,這種想法存在多麼嚴重的危險。
除此之外,我們也無法確切判定一個人已經事實上失去知覺。看似毫無知覺的病人意外「醒來」的故事比比皆是。
此外,被認為失去知覺的人往往是清醒的、有意識的,然而卻無法與他人交流。事實上,全球科技媒體第一品牌《科學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2022年發表的研究結果表明,可能有20%被認為失去知覺的人實際上是清醒的。隨著對這個現象的研究不斷深入,認知測試也越來越複雜,這個比例可能還會增加。這就意味著,如果臨床醫生接受辛格教授那套危險理論,那些不符合被注射死亡和器官移植條件的病人也可能遭受可怕的命運。
危險還遠遠不止於此。一旦我們確立了可以為了器官而殺死某些活人的原則,可以摘取器官的類別肯定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擴大。我們只需看看協助自殺和安樂死運動的歷史,就可以知道這個過程是如何驚心動魄險像環生。可能有人會說,協助自殺將嚴格限於瀕臨死亡的病人。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一些地方,協助自殺的對象遠遠超出了臨終病人。即使是在仍有這種嚴格限制的美國各州,法律也有所鬆動,使越來越多的人有可能被置於死地。
最後,在討論為器官而殺人的問題時,我們不能不提到中共治下正在發生的反人類罪行:在那裡,眾多法輪功學員和其他政治犯被強制活摘器官,以供應中國境內惡性的人體器官黑市。西方國家可能永遠不會走得那麼遠,然而為了獲取病人的器官而將其非人化,那麼推而廣之,每一個人都有可能遭到致命的非人化對待。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底線就是:公眾對移植醫學的信心取決於業界能否保持最高的道德標準。我想不出比允許為器官殺人更能破壞公眾對移植醫學支持的方式了。顯而易見,如果人們相信移植醫學界支持從活人身上獲取重要器官,那麼整個移植醫學界就會面臨公眾信心的崩潰。這就意味著可供移植的器官不是越來越多,而是越來越少。這將是一場災難,器官移植行業將從此一蹶不振。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作者簡介:
韋斯利·史密斯(Wesley J. Smith),獲獎作家,是「人性化」(Humanize)播客(Humanize.today)的節目主持人,是總部位於華盛頓州西雅圖市的非營利性智庫發現研究所(the Discovery Institute)人類例外主義中心(Center on Human Exceptionalism)的主席,也是總部位於俄亥俄州的全美患者權利委員會(the Patients Rights Council)的顧問。他的最新著作是《死亡文化:「傷害」醫學的時代》(Culture of Death: The Age of 「Do Harm」 Medicine, 2016)。
原文:No to Killing for Organs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