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Stephen Katte報導/薛明珠編譯)近日,蘋果公司悄悄地更新了其法律程序指南文件。根據新的指南,美國執法機構現在需要法院的命令,才能從蘋果公司獲得推送通知數據。
在新的指南中,蘋果公司只會在「有正當理由或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根據搜查令與執法部門分享推送通知數據。」過去,該公司收到傳票就會交出客戶數據。
兩者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傳票會迫使公司按照信息要求,採取行動。相比之下,搜查令要積極得多,它授權司法機構,採取行動,獲取信息。
推送通知數據被認為是特別敏感的數據,因為這些數據囊括了用戶的突發新聞、天氣公告和其它日常內容。同時,這些數據還能反映用戶的大量在線活動。
對於其它類型的數據請求,如與設備註冊或客戶服務相關的信息,蘋果保留了其最初的指南,如果收到「傳票或更高的法律程序」時,它將與執法機構合作。
根據蘋果的指南,在緊急情況下,如生命受到威脅,或國家安全受到直接威脅,沒有時間通過法律程序,公司也可以與執法部門共享客戶數據。
不過,蘋果公司表示,並非所有請求都會被批准。每項請求都要經過其法律專家團隊的審議,仍有可能遭到拒絕。
「我們的法律部門是一支訓練有素的團隊,會對收到的所有請求進行審查和評估,對於蘋果認為沒有有效法律依據或不明確、不適當或過於寬泛的請求,我們會提出反對、質疑或拒絕。」指南中稱。
政策轉變的原因不明
蘋果公司沒有正式宣布這一政策的轉變,引發這一變化的原因尚不清楚。
谷歌等一些科技領域的競爭對手,已經要求執法部門獲得法院命令,才能獲取推送通知相關的數據。
上週,俄勒岡州民主黨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致信司法部,警告說,他收到線報,稱外國政府要求蘋果和谷歌交出智能手機通知記錄。
他沒有更多細節,說明是哪些政府提出了要求。
參議員懷登在致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德(Merrick Garland)的信中說:「應該允許蘋果和谷歌,對它們收到的法律要求,特別是來自外國政府的要求,保持透明,就像這些公司定期通知用戶,有關其它類型的政府數據請求一樣。」
「應允許這些公司在一般情況下,披露它們是否被迫為這種監控行為提供便利,公布它們收到的要求數量的綜合統計數據,除非法院暫時禁止,否則應允許它們向特定的客戶,通知對其數據的要求。」
目前尚不清楚,懷登參議員的信是否與蘋果的政策變化有關,或者蘋果公司的政策已經改變,只是時間巧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