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薛明珠採訪報導)州長紐森等民主黨領袖6月30日(週日)深夜,公布取替47號法案的SB1381投票措施,強調不希望重啟禁毒戰。僑領李少敏則稱此舉是為了混淆視聽,保護47號法案免於修正。
最近,州長紐森和民主黨領袖提出的加州14項公共安全法案修正案,由於缺乏足夠支持而被撤回。該修正案規定,如果《遊民、濫毒和盜竊減少法案》在11月公投中通過,這14項法案將全部失效。李少敏稱這些失效條款為「毒丸條款」。
在毒丸條款未獲通過後,州長紐森和民主黨領袖於週日深夜,倉促推出了民主黨自己的改革47號法案的投票措施——SB1381。然而,7月3日是這項措施登上11月選票的最後期限,加州立法者僅有幾天時間考慮是否將其納入官方選民指南。
據悉,該投票措施規定,如果其獲得的票數超過對手的《遊民、濫毒和盜竊減少法案》,後者將被宣告「無效」,而非兩者同時生效。另一項週日夜間提出的法案,將在選票上新增兩項一般義務債券措施,並規定SB1381提案將作為Prop 2首先出現在選票上,以提高選民的關注度。
另外,加州立法者將於本週三(7月3日)下午7時召開參眾兩院特別大會,對SB1381提案進行全體表決。
李少敏:請電郵參眾兩院,否決SB1381
僑領李少敏表示,由於缺乏足夠的支持,民主黨的毒藥條款已被撤回。然而,他們又提出了新的策略,將SB1381提案作為47號法案的替代品,納入11月選票,試圖混淆視聽、誤導選民,並衝擊《遊民、濫毒和盜竊減少法案》。
李少敏強調,SB1381提案根本無法解決47號法案帶來的嚴重問題。該提案對大量販運芬太尼或持槍販毒者沒有加重處罰,缺乏強制戒毒條款,對癮君子和無家可歸者沒有任何幫助。
他指出,該提案規定慣偷在三年內需三次被定罪才能以重罪起訴,且每次盜竊金額低於50元不算犯罪,這是950元才算重罪的弱化版,在三年限制下幾乎難以執行。
他呼籲大家向以下參眾議員的通信地址發送郵件,並寫上「Please vote NO on SB1381」。
眾議員:Assemblymember.Bains@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wendycarrillo@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Grayson@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McCarty@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Petrie-Norris@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Ramos@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Rodriguez@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Soria@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Salas@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Stephaine-nguyen@assembly.ca.gov
Assemblymember.Vallapudua@assembly.ca.gov
參議員:Senator.Alvarado-Gil@senate.ca.gov
Senator.Caballero@senate.ca.gov
Senator.Dodd@senate.ca.gov
Senator.Glazer@senate.ca.gov
Senator.Haggman@senate.ca.gov
Senator.Portantino@senate.ca.gov
Senator.Roth@senate.ca.gov
Senator.Umberg@senate.ca.gov
SB1381提案的主要內容
根據加州州長紐森的網站,SB1381提案旨在取代47號法案,主要內容包括:打擊三年內三次被判有罪的盜竊累犯;允許執法機構合併多起盜竊案的作案金額,對竊賊進行重罪起訴;嚴懲故意隱瞞出售摻有芬太尼藥物的人;建立全州範圍內的芬太尼告知要求,以便檢察官更容易指控芬太尼毒販的謀殺罪;以及增加戒毒資源。
紐森在一份聲明中聲稱,該措施是「一種平衡的方法,可以打擊犯罪並保護我們的社區,而不會回到過去無效且成本高昂的政策。」
根據《舊金山紀事報》2024年7月1日的報導,SB1381投票措施要求將「特別選舉」與11月5日的大選合併,因此這次「特別選舉」不會對選民產生明顯影響,SB1381將出現在正常的大選選票上。
報導還寫道,「事實上,他們如此迫切地想要阻止這項措施(遊民、濫毒和盜竊減少法案)取得成功,以至於他們願意顛覆和扭曲他們聲稱最崇敬的程序——民主——來實現他們的目標。」州長紐森和民主黨立法領導人的最終目標非常明確,即他們不希望對47號法案進行任何重大改革。研究表明,當選民對一項投票措施感到困惑時,他們更有可能投票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