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很多剛來美國的新移民來說,「車險」似乎就是個辦車牌前必填的表格項目,當看到「責任險」這一欄時,多半只是例行勾一下,心想「有買就好了」。但你知道嗎?很多人只買了法律要求的「最低保額」,其實根本不夠,一旦發生車禍,可能讓你傾家蕩產。
什麼是「責任險」?
簡單說,責任險是保「你對別人造成的損失」。當你開車不小心撞到人,或撞壞了對方的車、財產時,這份保險就會替你賠償。美國是個訴訟頻繁的國家,只要出事,對方可能馬上找律師要求賠償,包括:
醫療費用
精神損失
工作損失補償
律師費與訴訟費用
這些加起來,往往不是幾千、幾萬,而是幾十萬、甚至百萬美元。
加州的「最低保額」,根本不夠!
許多民眾以為政府訂的最低額度「應該就夠用」,但事實卻令人擔憂。以下是加州法律規定的最低車險責任額:
每人身體傷害最高:$15,000
每次事故總額(多人傷):$30,000
財物損壞最高賠:$5,000
想像一下,如果你不小心撞到一位年輕上班族,造成他骨折住院三個月、無法上班,單是醫療與收入損失就遠超三萬元,還不包括律師費與精神賠償。一旦保險不夠賠,超出的部分就得你自己負責。這不是罰款那麼簡單,而是可能讓你:
存款被扣押
工資被強制扣除
信用分數受損
甚至房子、車子都保不住
保險不只賠錢,更是你的法律後盾
許多人誤以為:「又不是我錯,應該不用賠吧?」但在美國,只要對方告你,你就得應訴。你必須請律師、準備資料、出庭應對——這些過程不但花錢,更讓人壓力爆表。而車險的「責任險」不只賠償,還包含法律支援。保險公司會:
幫你找律師
負責應訴與談判
幫你賠償在保額範圍內的損失
也就是說,買足夠的責任險,是為自己多一份保護與後盾。
那到底要買多少才夠?
保險專家Sam Cheng建議:
「現在醫療費和訴訟費用都高得嚇人,買『最低限額』根本不夠用。」他建議最低責任保額為:
每人傷害:$100,000
每次事故總額:$300,000
財物損壞:$100,000 或更多
這樣才能比較安心。尤其是當你名下有資產、有家庭要照顧,千萬別為了省一點保費,出了事卻賠掉整個家。
結語:買得夠,才真的「保」得住你
責任險不是「買了就好」,而是「買得夠」才有用。一份足額的保單,不只是應對風險,更是保護你與家人的安全網。趁現在沒事時,好好翻翻你的保單。如果保額太低,請立刻加保。記住一句話:最貴的保險,是你沒買的那一份。
諮詢郵箱
shaosen.che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