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9日訊】(記者陳俊村報導)法國一名女子飼養的小貓多次闖入鄰居家的花園裡,引發鄰居的不滿和提告,該名女子因而被罰款1250歐元(約1,446美元)。她說,這場訴訟給她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這個名叫瓦爾德斯(Dominique Valdes)的女子住在法國南部城市阿格德(Agde),她飼養了一隻名為雷米(Rémi)的薑黃色公貓。
雷米多次闖入鄰居家的花園裡,並在鄰居的被子上撒尿、在花園裡排便,並在牆上留下了爪印,因此鄰居提出告訴,法庭了解情況後裁定雷米對鄰居的財產造成了損害。
今年1月,法庭在初審中裁定雷米的飼主瓦爾德斯必須支付將近450歐元的賠償金和800歐元的訴訟費。法院還進一步裁定,如果雷米再越過圍籬,每次都將加罰30歐元。
如今,雷米被指控再次犯案,這意味著瓦爾德斯將於12月再次出庭,並面臨2000歐元(約2,313美元)的罰款。
瓦爾德斯在接受法國商業調頻電視台(BFM TV)採訪時表示,這場訴訟給她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當我得知自己被判有罪時,感覺就像被磚頭砸中了腦袋。」
瓦爾德斯稱,這起案件導致她失眠,她不得不接受心理治療來應對壓力。她還說,最初的判決對雷米造成了影響,因為她不得不把它留在家裡。
她透露:「為了讓它安靜下來,我只能餵它吃更多食物,因為它嚎叫的時候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它吃得更多,體重也增加了。」
她補充說:「我甚至不敢把它放到花園裡,怕它跳過圍欄。它就像被判了軟禁一樣,這是一種監禁,也是雙重懲罰。」
儘管有鄰居認為雷米很煩人,但也有其他鄰居站出來為它說話,另有動物保護組織對雷米表達了支持之意。
法國動物保護協會(SPA)主任桑切斯(Guillaume Sanchez)告訴《巴黎人報》(Le Parisien)說:「家貓,尤其是生活在室內的家貓,天生就有在領地內四處探索的本能。如果這起案件成為先例,我們無疑的可以預見領養數量將會下降。」
他說:「如果領養寵物必須承擔因為寵物的活動而被罰款的風險,誰還會願意領養呢?沒人會!」
像這種小貓經常跑到鄰居家裡的事件,先前在新西蘭(或譯紐西蘭)也發生過,但結局完全不同。
大紀元在2014年報導,新西蘭惠靈頓(Wellington)一個家庭飼養的小貓經常跑到鄰居家裡長住一段時間,後來被發現「腳踏兩條船」長達10年。這兩家人都很喜歡這隻貓,雙方因而協調誰能擁有它的監護權。








